作者 sincsnow (sincsnow)標題 [新聞] 高虹安翻盤「貪汙罪不成立」 高院曝原因時間 Tue Dec 16 14:26: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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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翻盤「貪汙罪不成立」 高院曝原因:立院函文屬立委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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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2罪,判高徒刑7年4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刑法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立委助理的酬金跟加
班費本質上是立委補助費的性質,高虹安等人不具詐取財物故意,不構成貪汙罪。
高院發言人潘翠雪說,高虹安向涉案助理說明薪水8萬元,但其中1萬元要提撥作為公基金
,所以薪水是7萬元,但是向立法院報領8萬元,產生登錄不符合的現象,構成《刑法》
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潘翠雪表示,高虹安不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部分,是因為《立法院組織法》的立法沿革,認為助理費相關立法目的跟預算編列性質,
是屬於實質補助、彈性運用,是以每位立法委員統籌數額作為單位,編列的方式跟說明都
是列在委員問政業務項下,助理的酬金跟加班費本質上是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的性質,一
開始直接撥入立委帳戶當中,後因稅捐問題,才改撥入指定助理個別帳戶,但是對於助理
費跟加班費編列預算的性質跟理由並未改變。
她說,就中央主計主管機關歷來的定義認為,助理待遇納為民意代表聘用助理待遇的補助
,立法院函文認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需要所需的財力不足,本質
上是屬於立委補助費的性質,基於上述理由,認為高虹安等人不具有《貪汙治罪條例》利
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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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院的解釋: 立委助理的酬金跟加班費本質上是立委補助費的性質,
高虹安等人不具詐取財物故意,不構成貪汙罪。
這下子應該又有人要不爽了,這怎麼會不構成貪汙罪???
看來又有人想修法,或是想重新定義刑法了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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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29.235 (臺灣)
※ 作者: sincsnow 2025-12-16 14:26:11
※ 文章代碼(AID): #1fGFk5z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5866373.A.F4F.html
※ 編輯: sincsnow (125.229.29.235 臺灣), 12/16/2025 14:27:01
→ justice2008: 還有三審啦 又不是定讞了
二審理由很重要嗎?2F 114.32.14.43 台灣 12/16 14:26
→ coffee112: 立院函文屬立委補助費(要救援全部立委?4F 111.255.194.120 台灣 12/16 14:27
推 CORSA: 這下之前被判貪汙的立委與議員會以這函覆要5F 222.250.125.196 台灣 12/16 14:27
→ Citer: 法官不陪民進黨玩了 2028要下台了6F 114.36.127.51 台灣 12/16 14:28
→ CORSA: 求翻案了 這下換政府要準備多少冤獄補償金?7F 222.250.125.196 台灣 12/16 14:28
推 peterwu4: 以前的都是人頭詐領吧…8F 61.222.220.37 台灣 12/16 14:28
噓 superjim: 台灣司法最黑暗的一天 也難怪人民對司法9F 49.215.234.225 台灣 12/16 14:29
推 mazyota: 這樣以前被抓的一堆人等著領國赔10F 101.12.153.199 台灣 12/16 14:29
→ superjim: 的信任度越來越低11F 49.215.234.225 台灣 12/16 14:29
→ kinve1014: 想修法 ?你說那沒用的51席?12F 223.137.61.234 台灣 12/16 14:30
→ neoa01: 不是這樣子的喔,我記得民進黨司法這幾年的運作,法官是神,鑑定跟意見是參考用的13F 111.82.47.255 台灣 12/16 14:30
→ WowProctor: 高又沒人頭詐領 合法15F 218.161.119.149 台灣 12/16 14:30
推 adway: 高院法官我看你是不懂唷,大法官剃除名單+316F 101.12.161.218 台灣 12/16 14:30
推 peter080808: 以前人頭詐領的通通無罪了 笑死17F 42.70.11.12 台灣 12/16 14:30
推 Borges: 可是高虹安是立委助理費第一案 沒有前例QQ議會又不歸立法院管18F 111.71.68.51 台灣 12/16 14:31
→ peter080808: 助理薪水是立委補助費 笑死以前是真20F 42.70.11.12 台灣 12/16 14:32
推 Amara: 17樓 唸書很難嗎?21F 27.240.192.152 台灣 12/16 14:32
→ peter080808: 的有人被關欸? 看來真的這筆錢要變成立委的薪水了22F 42.70.11.12 台灣 12/16 14:32
噓 Heyer: 以前被抓的立委助理費怎麼辦 啊 以前沒有24F 101.10.219.61 台灣 12/16 14:32
→ SnakeO: 所以前陣子推助理費除罪化是沒必要的,高院25F 140.127.249.28 台灣 12/16 14:33
推 cisyong: 看樣子是韓國瑜出手了26F 49.215.57.98 台灣 12/16 14:33
→ SnakeO: 直接認定就是給立委的錢?27F 140.127.249.28 台灣 12/16 14:33
推 AGODC: 這法官如果敢判貪污罪,那現任跟卸任的幾百位立委全部要等著抓去關,那一定非常精彩!28F 39.12.147.32 台灣 12/16 14:33
→ marinetauren: 有人想拿實際工作的跟人頭來類比喔30F 1.161.91.174 台灣 12/16 14:33
→ cisyong: 判有罪其實就跟倒閣差不多
跟里長的制度一樣31F 49.215.57.98 台灣 12/16 14:34
推 iwanowsky: 都自己講人頭詐領了 跟補助是一樣? 不念書沒關係 問AI總會吧33F 42.72.153.109 台灣 12/1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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