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ffee112 (我沒拿$就換你網軍死全家)標題 [新聞] 高虹安二審「判輕不判重」從高院做「這事時間 Tue Dec 16 21:03:12 2025
1.媒體來源:今日新聞
2.記者署名: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高虹安二審「判輕不判重」 從高院做「這事」已可預判
4.完整新聞內文:
▲高虹安二審逆轉輕判,從高院合議庭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已可預判,對於立委助理費的
性質與一審和檢方有不同的看法。(圖/記者劉松霖攝,2025.4.9)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二審開3次庭就辯結,從一審的7年4月改判6月,徹底否決檢方與一審
認定的貪污重罪,從司法實務經驗觀察,上訴審法官若不認同原審判決、有意撤銷改判,
通常會歷經較多次開庭攻防,本案「判輕不判重」的風向球,其實從高等法院合議庭聲請
釋憲即可預判,二審法官已形成心證,立委助理費本質上屬於撥款給立委、再分配給助理
的補助款,只要高虹安沒從中賺取個人私利,就無法以貪污罪論斷。
二審去年11月4日開過一次庭之後,合議庭調閱200多件案情類似的判決,認為地方民意代
表與立法委員不一定能適用同樣的法律見解。縣市議會直接撥款給議員助理,立法院則是
把錢給立委,再由立委決定撥款給聘用者。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明訂直轄市議員至少聘用6
名助理、每月助理補助費的上限是32萬元;縣市議員至少聘用2名助理、每月助理補助費
上限是16萬元;《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立委可聘用8到14名助理,但對於「助
理費及辦公事務預算」有多少錢可用,並不像地方民代有訂出精確的數字,只說每年應編
列「一定數額」。
合議庭指出,高虹安是第一位因被控詐領助理費而判決有罪的立委,但中央與地方民代的
助理從制度設計到性質都不相同,在本案可能適用《立法院組織法》的情況下,恐怕會違
反法律的明確性原則,也跟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到制度性保障的意旨不符,牴觸憲法第18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的規定,因此在今年1月裁定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宣告
《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違憲。
雖然憲法法庭在2月7日駁回聲請,高院拿回案子後必須繼續審理,但從釋憲聲請意旨已可
推敲,二審合議庭對於繼續沿用一審的法律見解有極大疑慮,才希望透過釋憲釐清。
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觸犯貪污重罪有三大關鍵:她有主觀犯意、沒向立法院確認助理費制
度是否合法、曲解辦公室零用金回捐制度。
高虹安引用前總統馬英九的「大水庫理論」,公務支出大於所得就代表無不法的犯意,但
一審法官指出,「大水庫理論」源自機關首長以領據動支特別費,法官審理的考量是被告
主觀上有沒有不法意圖,但本案是立委明知助理實際薪水,仍向立院浮報費用,兩者的基
礎事實相差很多,因此否決高虹安的主張。
北院除了認定高虹安主觀犯意明確,也不採信她辯稱曾多次向行政主任黃惠玟確認助理費
制度是合法的,法官認為用「常識」即可判斷低薪高報並不合法,高虹安有疑問可去問立
法院相關局處,但她沒有問,被合議庭判定她明知違法。
對於助理將薪資回捐辦公室作為零用金,高虹安辯解這是「合法處分私人財產」,一審合
議庭也不認可,因為最初就是向立院浮報薪資、加班費而來的非法所得,並非合法請領再
領出運用。
但一審這些重判關鍵,到了二審都被捨棄,高院法官從立委助理費的性質探討,認定立委
本來就有權統籌運用,高虹安從黃惠玟得知零用金制度並非首創,而是沿用其他立委辦公
室作法,反而成為高虹安的「護身符」,合議庭認為這正足以表示高虹安並無貪污犯意。
但高虹安低薪高報的部分仍有刑責,《刑法》214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
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與一審重判她的《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罪」7年起跳的刑度比起來可說相去甚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實務上判決超過6個月
、不得易科罰金的情形並不多,高虹安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毋須入獄,可復職新
竹市長,讓從政之路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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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也小兔 敗也小兔
王鴻薇質疑司法雙標 高虹安二審將判、李俊俋案32個月無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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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新聞] 高虹安二審「判輕不判重」從高院做「這事
12-16 21:03 coffee112
推 biaw: 噁心藍白搞定司法1F 223.137.4.127 台灣 12/16 21:07
推 todd7788: 2028後 在野黨應該要有管道
讓綠色恐怖被司法迫害的 有救濟管道
那些拖延大案小辦的,都要有懲處2F 36.238.16.148 台灣 12/16 21:07
推 AbdulRauf: 反正狗檢肯定會上訴的5F 114.26.164.110 台灣 12/16 21:08
→ mintex: 輕判就是司法公正.怎麼不罵了6F 122.100.89.152 台灣 12/16 21:09
另一件類似的案子
放了快三年沒有下文
好奇 你有看到嗎?
推 qqzz001: 抽到旗袍時就蠻多人說搞定司法穩了 還需要從她去釋憲才猜的到?
這個法官又不是第一次出現7F 49.215.217.250 台灣 12/16 21:09
→ mintex: 萬一三審有罪..會不會又開始司法迫害10F 122.100.89.152 台灣 12/16 21:10
我本來就很悲觀地看待 不期不待
是身邊比較偏綠跟偏藍的朋友 都說 沒事 32:0 應該不會再亂搞
後面都還有得玩吧
噓 photoless: 齁齁 青鳥還沒死光啊11F 114.136.133.155 台灣 12/16 21:16
推 gueswmi: 我怎麼看都是司法有權決定助理人事審核權12F 36.232.187.171 台灣 12/16 21:18
→ mintex: 白粉是毒品請加加油喔13F 122.100.89.152 台灣 12/16 21:18
→ gueswmi: 問AI 歐美國法律條理清晰 就台灣的各唱各14F 36.232.187.171 台灣 12/16 21:19
→ a79111010: 那二審在那邊洗旗袍的那算什麼15F 1.169.109.44 台灣 12/16 21:19
→ gueswmi: 調16F 36.232.187.171 台灣 12/16 21:20
→ a79111010: 一審在那邊洗臉人家現在被洗臉剛好17F 1.169.109.44 台灣 12/16 21:20
※ 編輯: coffee112 (111.255.194.120 臺灣), 12/16/2025 21:29:11
推 ayufly: 這篇寫的很詳細 原來助理費議員是直接發給助理 但是立委是發給立委 由立委去分配18F 42.77.250.191 台灣 12/16 21:27
推 biaw: 郭豫珍 同時也是深童仲彥的法官 幹你媽真夠噁心20F 223.137.4.127 台灣 12/16 21:31
→ holien: 記者就是要客觀中立的描述事實,不要加油添醋22F 180.177.205.10 台灣 12/16 21:35
推 NakiXIII: 陳玉珍推動除罪是正確的路。就青鳥在亂24F 39.10.48.140 台灣 12/16 21:38
推 duringtime: 多會可愛25F 42.73.113.219 台灣 12/16 21:41
→ dapei842110: 鶄障真的看不懂中文議員立委制度不同26F 123.205.227.147 台灣 12/16 21:59
噓 amury: 立委助理費是撥給立委!? 說謊不打草稿耶27F 49.216.191.98 台灣 12/16 22:05
推 Ultramarine: 法制化才是正解 不會是除罪化= =28F 150.116.220.132 台灣 12/16 22:08
噓 iamdidi: 立委助理費哪是匯給立委啊!? 傳遞錯誤訊息應該要被處罰了吧!29F 101.10.243.195 台灣 12/16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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