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ueswmi (gueswmi)標題 Re: [新聞] 高虹安涉貪二審無罪 林智群列2疑點:一時間 Wed Dec 17 11:37:59 2025
※ 引述《hurtmind (智障!)》之銘言:
: 綠師這次真的說到了一個很奇怪的地方
: 既然助理費是立委的實質補助
: 為何浮動薪資申報要算偽造文書?
: 立法院人事處 97 年 7 月 7 日台立人字第 0971402237 號函參照
: 公費助理應具備之資格、實際聘用人數、每月酬金金額、聘用期間、職掌、工作業務項目及是否需有固定之上班時間等細節,均由各委員自行規定。
: 立院助理的薪資能不能夠浮動調整?
: 一審的判決是認定浮動調整薪資即為貪汙行為。
: 調整薪資需要製作「助理遴聘異動表」,既然是為了貪污製作的異動表,自然算是偽造文書。
: 二審整個邏輯翻篇已經不算貪汙了。
: 既然助理薪資都是立委可自行支配的實質補貼,那「助理遴聘異動表」的薪資調整當然也是立委有直接支配的權力。
: 這種判決很有搓湯圓的味道,合議庭法官先是去調閱了前後屆所有立委助理的薪資及加班費申請紀錄。
: 沒錯,幾乎所有人都是領好領滿,如果認真查下去,有多少人要中箭?這跟公積金沒有關係,是有沒有薪資彈性調整的問題。
: 先用實質補貼+大水庫理論先解套,但是保留了偽造文書給一審判決一個台階。
: 也不用像崩潰鳥一樣真以為助理費全部解套了
: 顏寬恆,林岱樺,林宜瑾,助理費貪汙案的死線還是假人頭
: 有勇氣的可以繼續試試看,用人頭去申請薪水看會不會出事
周雅玲案才是先知卓見
人頭助理判決 貪汙無罪 紀載不實判8月 2審確定
主文節略:
比照立法院立法委員助理費撥付方式,由議員提交助理名單並載明助理補助費額數及助理
本人帳號後,再由議會直接撥付至助理本人帳戶,以避免衍生不必要之疑慮。可見議員助
理補助費並非議員之實質薪資,必須議員已實際遴用助理,始得依該條例規定支給助理補
助費用。
若議員所聘用之公費助理於具領補助費後,依議員之指示,而將部分補助費交予
議員,致助理補助費並非全然用以支付議員向議會所申報之公費助理薪資,而有名實不符
之情形,雖議員可能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情事,惟若該助理補助費係流向與議員
職務有實質關聯之事項,而非挪為私用,例如用以支付其他超出公費助理人數上限之助理
薪資,而欠缺不法所有意圖者,自與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
取財物罪之要件不符
高虹安無罪部分 跟上面見解有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132.189 (臺灣)
※ 作者: gueswmi 2025-12-17 11:37:59
※ 文章代碼(AID): #1fGYMPTe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5942681.A.768.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高虹安涉貪二審無罪 林智群列2疑點:一
12-17 11:37 gueswmi
推 preisner: 所以貪汙無罪啊1F 60.248.161.28 台灣 12/17 11:39
噓 k44754: 88882F 49.215.218.28 台灣 12/17 11:39
→ magamanzero: 因為e員跟立法委員不一樣...
裡面都說了e原是直接領錢的
立法助理是錢直接進戶頭不給立委
差多了...
從頭到尾 高都沒經手過助理的$$$3F 60.248.126.193 台灣 12/17 11:41
推 pm2001: 議員跟立委法源不同 加油好嗎8F 140.137.198.18 台灣 12/17 1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