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plomaMill (人在學店)標題 [問卦] 大人物提名的官力壓民選代議士算民主嗎時間 Sat Dec 20 01:25:33 2025
如題
來複習民主政體的定義
理想/目的定義:根據「人民的意志」(來源)和「公益」(目的)來界定民主。「真正的民
主」指的是自由、平等、博愛,公民對政策的有效控制,負責任的政府,政治中的誠實、廉
潔和公開,知情的或理性的審慎、平等的參與和權力以及各種其他的公民美德[17]。
理想的重點在「人民的意志」
程序定義:民主就是公正、公開、誠實的競爭性選舉和普遍的選舉參與。民主的方法是為作
出政治決定的一種制度安排,在這種制度安排中,個人通過競取人民手中的選票而得到作出
決定的權力[17]。
程序上體現的話就是誠實公平的選舉選出代議士,由代議士推動各種法案
那回頭看某個地方發生的大法官事件
五位「上面的大人物提名,由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的大法官(上台時立法院多數與上面的大
人物同一黨派)在「違反憲法」內提到的憲法法庭必須出席人數限制,以個人意見認定「民
選代議士」決議的法案「違憲」
用理想的角度看,這等於是上面的大人物自己的勢力推翻了民眾的意志,與民主有何干係?
人民的意志反而能被一個人壓制,明顯是獨裁了
用程序的角度看,五位大法官以自己追加解釋的理由去規避憲法法庭必須要的最少出席人數
限制,宣告牽制自己的法律違憲,本質上大法官自己就是違憲了
用違憲的做法去判斷代議士提出的法律違憲,完全的本末倒置
但這也凸顯了一個問題:大法官判斷是否違憲,那大法官自己違憲有什麼罰則嗎
在民主的框架下用規範內沒有寫明罰則的部分瘋狂摩擦,能說不算民主嗎(x
所以這樣到底算不算民主?就算實際上是上面的大人物控制一切,但框架沒被觸犯,是否還
算是民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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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00.171 (臺灣)
※ 作者: diplomaMill 2025-12-20 01:25:33
※ 文章代碼(AID): #1fHOgFPk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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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micoma: 我大方向認同你的質疑 我純粹提一下 代議士只有在開票結果當下最符合民意治所向 過了兩年後能否再充分代表民意 這沒人知道 因此如何更即時反映當下民意 會是制度設計上的重點1F 108.54.194.156 美國 12/20 01:29
→ KTjie: 一樓這說法,怎麼不說只有當選那一秒代表民意,下一秒不一定6F 223.136.2.248 台灣 12/20 01:33
噓 drhkc: 總統是人民選出來的,大法官經過國會同意任命的,你的民主有考慮到這些?8F 61.58.96.20 台灣 12/20 01:46
推 semicoma: @KT 這沒必要抬槓啊 我那句只是為了引出後面的的重點 也就是制度設計上要更及時反映最新民意 你挑那種旁枝末節 會給人感覺像個小孩 蠻可愛的
而更即時反映民意 我有一個方法 就是每兩年改選1/3不分區立委席次 既不影響區域立委 又是直接對各政黨的信任度做投票 而且把四年反映一次民意的時間縮短為兩年一次 而這1/3不分區席次改選就已經有條件讓原本的第二大黨直接國會過半(前提當然是過去2-4年做對了什麼讓你原本只是第二大黨但選民竟然轉向支持讓你變第一大黨並且過半) OK 現在回來看你自己挑那種旁枝末節抬槓 有沒有覺得自己很可愛?10F 108.54.194.156 美國 12/20 02:03
→ Frezzy9972: 日本就可以投票罷免大法官不是?公投25F 180.177.34.75 台灣 12/20 02:38
噓 xylinum: 怎樣也比總統提名的大法官有民意基礎
也比總統有民意基礎26F 223.143.209.7 台灣 12/20 02:49
推 f87199443: 有刪推文?怎麼跳樓層了28F 42.70.240.175 台灣 12/20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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