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標題 Re: [新聞] 憲訴法案 尤伯祥:自由民主憲政已面臨存亡時間 Sat Dec 20 01:34:06 2025
各位晚安、平安,我是錢律師。昨天憲法法庭在不足額的情況下宣告使憲法法庭不足額的
憲法訴訟法相關規定違憲,極為不妥、滑天下之大稽。蓋憲法訴訟法相關規定雖將憲法法
庭得作成判決之門檻拉高,雖不妥當,惟是否有達到違憲的層次,顯非無疑,且立法院先
前否決總統提出之大法官提名人選,係屬政黨政治競爭下的政治決定,究不能倒果為因,
以認定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憲法訴訟法為違憲,作為解決目前憲法法庭實質停擺的解套方
式。昨天憲法法庭的判決,顯係以司法的方式解決政治的問題,嚴重傷害司法的獨立性及
公信力。司法的獨立性及公信力一旦嚴重減損,將嚴重影響我國社會各方面的健全發展及
競爭力。司法的獨立性及公信力對任何現代社會的重要性,再強調都不為過。
※ 引述《lycppt ()》之銘言:
: 憲訴法案 尤伯祥:自由民主憲政已面臨存亡危機
: 2025/12/19 21:03
: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憲法法庭今天判決憲訴法修法違憲。大法官尤伯祥、謝銘
: 洋、陳忠五提出的協同意見書表示,眼見自由民主憲政已面臨存亡危機,大法官必須在為時
: 已晚前以現有總額來審理本案並作成判決。
: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增訂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
: 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
: 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立法院民進黨團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總統賴清德於1月
: 23日公布憲訴法修正條文。
: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中華民國114年1月23日修正公布的憲法訴訟法第
: 4條第3項、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及第95條規定,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
: 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 本判決由大法官呂太郎主筆,大法官尤伯祥提出,大法官謝銘洋、陳忠五均加入的協同意見
: 書。大法官蔡彩貞提出的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
: 協同意見書表示,有部分大法官認為,憲法第82條規定,司法院之組織,以法律明文規定,
: 憲訴法就是立法院依憲法授權所為的法律規定,大法官現有總額不足憲訴法修法所定的10人
: 門檻,不能合法組成憲法法庭,論點有可商榷之處。
: 尤伯祥等人認為,部分大法官有關大法官審查憲訴法修法應受其拘束的論點,將陷大法官於
: 循環論證或踐行違憲程序的兩難困境。如果憲訴法修法可以作為程序規範,要先推定規定合
: 憲,但此可能導致立法者制定法律侵奪或架空大法官職權,也不應該使憲訴法享有得受合憲
: 推定的特殊待遇。
: 尤伯祥等人表示,雖然憲法沒有將大法官的職權行使列作憲法保留事項,也不能推論出該事
: 項是法律保留事項。不能由憲訴法或前身為立法者制定的法律,進而認大法官的職權均來自
: 此等立法。另外,憲法第82條應嚴格限制在司法院的組織事項,而不包含大法官的職權行使
: 事項。
: 協同意見書表示,眼見自由民主憲政已面臨存亡危機,大法官必須在為時已晚前以現有總額
: 來審理本案並作成判決。不得不基於對憲法之忠誠義務,將持續不參與評議的同仁自現有總
: 額中排除,以即時發揮大法官的憲政功能。(編輯:龍柏安)1141219
: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1219033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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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222.121 (臺灣)
※ 作者: globalera 2025-12-20 01:34:06
※ 文章代碼(AID): #1fHOoGy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165648.A.F0B.html
→ Anvec: 尤伯祥<----------自由民主憲政已面臨存亡1F 1.162.161.233 台灣 12/20 01:34
※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12/20/2025 01:36:36
→ Anvec: 就是這個人2F 1.162.161.233 台灣 12/20 01:34
→ stloqa: 教唆偽證的咖 還能期待什麼高深的法律見解?3F 101.9.100.190 台灣 12/20 01:36
推 killloli: 沒救惹聖上一意孤行5F 118.160.44.86 台灣 12/20 01:36
推 linein: 推6F 27.51.113.23 台灣 12/20 01:38
推 aarzbrv: 尤伯祥是熱愛權力更勝於自由民主憲政……7F 70.166.167.55 美國 12/20 01:40
推 laihom0808: 賴就養了很多犬法官,搞不好還有喪家之犬,怎麼跟他鬥9F 124.155.138.45 台灣 12/20 01:45
推 aarzbrv: 請教作者:您認為尤伯祥程度有到大法官吼?11F 70.166.167.55 美國 12/20 01:52
→ deere: 用同樣的邏輯,可以把少數的立委排除掉,那罷免案或改憲法都可以通過12F 123.51.152.186 台灣 12/20 01:53
推 doubi: 讓錯誤的人當上大法官,比讓錯誤的人當上總統傷害更大14F 123.193.252.121 台灣 12/20 02:05
推 xxxangoy: 學校教的法治觀念被綠色大法官推翻啦16F 122.118.217.69 台灣 12/20 02:12
推 lnonai: 真的是看不下去…憲法寫清清楚楚的東西,+司法院組織以法律訂定之+,這幾位可以硬拗說哈哈哈我是大法官不算是司法院組織啦哈哈哈17F 1.160.76.94 台灣 12/20 02:29
→ globalera: 如果翁岳生、吳庚是大法官該有的程度,那尤當然遠遠不及。21F 125.227.222.121 台灣 12/20 02:33
→ Frezzy9972: 司法獨立?放地上踩了啦23F 180.177.34.75 台灣 12/20 02:37
→ lesnaree2: 尤柏祥的學經歷 根本證明了大法官只要會舔就好24F 101.10.169.185 台灣 12/20 02:37
推 h760108: 不要侮辱大法官,人這麼下幹你要看是誰扶上去的26F 211.23.181.18 台灣 12/20 04:03
→ nikewang: 犬伯祥是蔡英文提名的 就知道垃圾母豬英多想毀掉司法28F 79.127.206.187 美國 12/20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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