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hithaman (hithaman)標題 [討論] 北市發言人正式回應日日春了(市長新聞稿)時間 Wed Oct 24 20:56:21 2018
來源:
http://bit.ly/TaipeiCityHall_10715241538
標題:
臺北市政府回覆
日日春互助關懷協會
「臺北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具體政策」
及訴請市長約見時間之回應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內容:
有關本市
日日春互助關懷協會於
今(24)日上午約10點30分至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前
就「
臺北市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的具體政策」召開記者會,
針對該協會之訴求
臺北市政府
業已規劃3個階段推動,
首要面對的課題即是
取得社會有設置需求之共識
及請中央函釋相關法令,
其次
進行自治條例及管理辦法之研擬,
最後為
地點評估與選擇。
就取得社會共識部分,有民眾業於
107年5月30日於本市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i-Voting提案」區
(網址:
http://bit.ly/2q4QHlY)
提案「
於林森北路設合法性專區
稅收幫助街友等弱勢團體」,
並於107年6月12日通過附議、
7月12日召開審查會議,
由於議題涉及是否設置專區、地點選擇、
稅收使用等諸多議題,
將待提案人
將題目聚焦及機關評估後再續審。
該提案內容亦公開以供民眾瀏覽與進一步
了解辦理情形。
至於報請中央解釋部分,
經濟部已
函復
因案
涉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令規範,
故
未開放增列「性工作產業」之營業項目。
爰此,針對中央各項法規配套及解決
是否符合當前社會狀況,仍需適時釐清。
臺北市政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市府對於
性產業專區之議題本就保持開放態度,
只要在不扺觸法律的規定之下,
歡迎各界提供多元意見並進行討論;
目前亦在取得共識中,若有共識後市府亦將
函報中央配合修法;
至於要
與市長會面更可透過
行政作業來安排,
市政府也非常樂意與各團體進行溝通。
資料更新:107-10-2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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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一下重點:
台北市規劃了三步棋
1. 取得社會共識及中央要配合修法
(我想是法條要增列性交易等營業名目
政府才可以徵稅/交稅/找警察去維護治安等)
2. 訂定台北市
合法產業的自治條例及管理辦法
3. 尋找及評估
合法產業的地點
第一步棋 大熊在新聞稿中已經交代
進度
等待提案人要蒐集意見後 繼續進行審查
經濟部說會影響
社會秩序維護法
所以準備要換立法院背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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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74.60
※ 文章代碼(AID): #1Rq6lvNa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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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thaman (114.38.74.60), 10/24/2018 20:57:39
推 heha751019: 球傳給你 的概念
不過這種爭議性的東西 確實由中央先來立法比較合適1F 10/24 20:57
推 home2588: 這回的好,至少把進度都說出來了,而不是一方面說同情弱勢,一方面又完全不鳥流鶯!4F 10/24 20:58
推 home2588: 至於皮球?還好吧,經濟部都說會影響社會秩序維護法,是中央自己接的球,沒法怪人呀9F 10/24 20:59
推 awerte: 中央不立法,怪地方?跟那些嘔嘔嘔嘔的LGBT一樣12F 10/24 21:00
推 npcxx: 經濟部不開放,北市府再怎樣也沒輒啊13F 10/24 21:00
推 ryoma1: 有具體回應給推14F 10/24 21:00
推 turbomons: 所以是很正視地在處理問題 鄭村棋擺明來亂的 想紅15F 10/24 21:02
推 savemylife: 北市府講的也有道理 社秩法雖然講明了可以設性專區大家也是拿這個來說地方政府沒人敢動 可是性產業如果17F 10/24 21:05
推 abc32521: 效率很快 阿童不酒駕 這題真的該讓阿童主打19F 10/24 21:06
→ savemylife: 不被中央法規列為合法產業 啊專區設了怎麼合法經營?20F 10/24 21:06
推 Ruminative: 以前就有公娼了,沒列在產業有差嗎?而且不違法的事21F 10/24 21:07
推 tsgd: 台灣也需要飛田新地 但感覺愛好此道的也希望私底下約跑XD23F 10/24 21:07
→ Ruminative: 不一定要列在合法產業才能做,法律是規定違法事項,法25F 10/24 21:08
今年5月的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3135210
「社會秩序維護法」2011年通過修正案,允許直轄市、縣(市)政府可因地制宜,制定自
治條例,規畫設置性交易專區,在專區交易的娼嫖可免罰,並要求專區必須應與學校、幼
兒園、寺廟、教會(堂)等建築物保持適當距離;
北市西區過去公娼蓬勃發展,廢除後是
否成立性專區也持續受到地方關注及正反意見衝突。
北市府秘書長張哲揚指出,性專區雖已合法,但
中央經濟部不允許該產業是一大門檻
推 bg00004: 中央早就立法了~地方自治法都假的喔?28F 10/24 21:08
→ keydata: 使用分區中沒有性專區~還在地方自治法XD30F 10/24 21:14
※ 編輯: hithaman (114.38.74.60), 10/24/2018 21:18:47
噓 elantree: 鬼扯 中央早就有法源 主管機關跟立法已交給地方自治 台北市酒店的營業項目也千百種 怎沒說要特定名稱31F 10/24 21:23
推 home2588: E大,那能解釋一下經濟部的回覆是什麼意思嗎?經濟部可是中央部會唷35F 10/24 21:29
經濟部網站查的到的「特殊娛樂業」相關營業項目:
http://bit.ly/2R9GpfH
特種咖啡茶室業
指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飲料之營利事業。
酒家業
指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酒、菜或其他飲食物之營利事業。
酒吧業
指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酒類或其他飲料之營利事業。
※ 編輯: hithaman (114.38.74.60), 10/24/2018 21:34:50
推 minigg: 日日春運毒出來打球喔38F 10/24 22:04
→ awerte: 某樓快讓我笑死,拿酒店跟性產業比^_^39F 10/24 22:30
推 chanceiam: 性交易不是除罪化很久了?就沒政府敢設立專區啊!立法行政都怠惰40F 10/24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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