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標題 Re: [討論] 貼判決書算公布個資嗎?時間 Thu Oct 8 21:00:05 2020
※ 引述《pujipuji ()》之銘言:
: 突然板上各O黑O粉要開吉大趴踢了
: 不知道各位要開吉的大大,會不會真的走到最後
: 如果真的走到最後,真的有起訴又沒和解
: 到時候把判決書貼上來算不算公布個資啊?
: 比方說以下幾個涉及政黑板的判決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訴字第 511 號民事判決 (損害賠償15萬+道歉聲明)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 年小上字第 48 號民事判決 (原告之訴駁回)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100 年投刑簡字第 387 號刑事判決 (拘役20天,易科罰金)
: 這幾個都是ptt網友互告的判決書
: 原告和被告的姓名跟id當然是寫得清清楚楚
: 張貼判決書是否構成洩漏個資,不知板主群怎麼看
先來定義甚麼是個資好了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
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
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
個人之資料。
"摘自 個人資料保護法"
若判決書有寫出id 及真實姓名(全名喔)
而板友那還拿出來引用並且張貼的話
而被肉搜的網友提出檢舉的話
我個人的看法是違規了(已修正 貼判決書並無違規之情況)
當然 這是我 phoenixzero個人的意見
這部分可以與其他板主討論
但我也希望不要走到這步啦
另外 我希望這個部分阿 盡量在政檢板提問啦
這多少算是版務了
不過這問題說真的很好
待會m起來 希望所有板友以及板主來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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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40.18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VmrODy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02162008.A.37C.html
恩
被公開不代表 該名板友想公開自己的真實姓名啊
※ 編輯: phoenixzero (1.160.140.184 臺灣), 10/08/2020 21:05:06
推 TheoEpstein: 判決書有寫就是政府公開的,你說這是違規是殺小啊
媽的板主比政府公開資訊還大是不是?2F 10/08 21:03
沒有 當然不大
但不代表不能尊重該名板友的隱私權
推 s81048112: 如果不能公開 判決書就不會出現姓名了
出來政府不讓人查判決書了
除非6F 10/08 21:05
※ 編輯: phoenixzero (1.160.140.184 臺灣), 10/08/2020 21:07:07
你拿政治人物來類比一般板友 有點怪
推 zeuswell: 直接禁止影射及透露的動作啦。政治人物就算了,隨便丟出一個一般人名跟工作地點,那個無辜的不就很倒霉10F 10/08 21:06
→ s81048112: 以後道歉文 也不能出現姓名了 對吧 嘻嘻12F 10/08 21:06
推 osarain: 被公開的個資就公開了13F 10/08 21:06
→ greedypeople: 以你的舉例 他想不想公開法院不就已經公開了嗎
阿不然它是要怎樣15F 10/08 21:07
※ 編輯: phoenixzero (1.160.140.184 臺灣), 10/08/2020 21:08:57
我懂 你的意思啦
這部分我再想想
※ 編輯: phoenixzero (1.160.140.184 臺灣), 10/08/2020 21:10:05
推 osarain: 台灣的隱私權和個資保護還是有不同的19F 10/08 21:10
先暫緩緩吧
→ twdvdr: 貼網址一定沒事 整篇貼上來就不知道了21F 10/08 21:10
※ 編輯: phoenixzero (1.160.140.184 臺灣), 10/08/2020 21:13:25
推 holyhelm: 不過這代表在板上公布判決書個資不會違法,但板規還是可以管,看要怎麼訂22F 10/08 21:10
推 durg: 鳳凰零你這是在挑戰現有的法律規定,我認為你明顯越界了。24F 10/08 21:10
推 zeuswell: 是啊。板上公布個人判決書資料不違法,但純照版規文字,確實可能犯規
鳳凰0應該說是違規,不是違法26F 10/08 21:11
推 osarain: 個資法很多是針對法人蒐集利用個資....29F 10/08 21:12
→ holyhelm: 板規又不是法律。沒有什麼抵觸問題吧,就像板主水桶使用者不會犯什麼強制罪或是違憲30F 10/08 21:12
ok
不拿個資法背書
但我不是很希望 去影響一個人的真實生活
只能說我想得比較淺 再想想吧
推 TheoEpstein: 公開的判決書寫了ID跟名字 違規的話就是板規大於法律我操他媽的板皇還比法律高,要不要再挑戰憲法?34F 10/08 21:13
我懂你的意思了
我會再想想
※ 編輯: phoenixzero (1.160.140.184 臺灣), 10/08/2020 21:16:18
噓 ismail: 法律解釋不是望文生義好嗎,個資法規範主體先去了解好嗎36F 10/08 21:14
推 osarain: 那也是違反版違規不是違法39F 10/08 21:14
→ TheoEpstein: 如果現在是貼一個小學老師的資料說他是Theoepstein。這個他媽的當然違規
但貼判決書是要違規殺小?
「本板禁止張貼政府公開資訊」這樣嗎?
就算判決書上寫了本名跟ID,那是政府公開資訊。
媽的哪個板主有種修板規"本板禁止張貼政府公開資訊"如果判決書沒有寫ID,比方說今天Theoepstein被+<><告41F 10/08 21:15
→ mimikillua: 禁公布個資是為防肉搜 確實判決書是公開資訊 但是不禁的話就防不了肉搜48F 10/08 21:16
→ TheoEpstein: 嘲笑她歌聲妨礙名譽 判罰入監十年但只有寫本名,z810貼判決書說「這個本名王老五的就是Theo」才叫違規。52F 10/08 21:17
我的意思是指真實姓名+id都倍指出阿
不過真的感謝t董的意見
我再想想
抱歉是我想的太淺了
※ 編輯: phoenixzero (1.160.140.184 臺灣), 10/08/2020 21:20:07
→ TheoEpstein: 如果判決書上寫了王老五在PTT政黑板以Theoepstein發54F 10/08 21:18
推 zeuswell: 先別管判決書了,以trustinme那串來說,最好還是禁止影射跟透露的這個動作,不是因為人家自承非本人就沒事了,那如果這兩天有人去這無辜第三者那邊鬧怎麼辦57F 10/08 21:18
→ TheoEpstein: 我記得民進黨那個三重還蘆洲的立委就寫丙○○啊。
連姓都改掉,不是寫本來的姓。61F 10/08 21:19
推 osarain: 其實肉搜這事,那就ip都要隱藏保護,最好連id 都要隱藏,嚴格來說都能間接辨識一個自然人63F 10/08 21:19
→ greedypeople: 我本來是覺得可能法院覺得公開姓名保護的法益>個資但是從範例二看好像也不是65F 10/08 21:20
ok 這個意見我懂了
我採納 我覺得貼判決書並無不妥
但我是希望不要去打擾個人的真實生活啦
※ 編輯: phoenixzero (1.160.140.184 臺灣), 10/08/2020 21:22:08
→ TheoEpstein: 如果是非公開文件就算了,公開文件還違規真的是殺小那這樣一個小學老師在FB寫自己PTT ID是Theoepstein68F 10/08 21:20
噓 yniori: 判決書是公開可查的!你在那邊講什麼個資保護??天才耶~笑死70F 10/08 21:21
→ TheoEpstein: 貼這個小學老師的FB,算不算是違反板規?那是公開的71F 10/08 21:22
是 的確是公開可查閱
我也只是覺得啦 多少保護一下個人
看來是我想太淺了 抱歉
※ 編輯: phoenixzero (1.160.140.184 臺灣), 10/08/2020 21:24:11
→ TheoEpstein: 現在有個小學老師用本名王老五寫FB,PROFILE寫了自己72F 10/08 21:22
推 holyhelm: 板規是寫禁止透漏(露?)個資,我剛去查字典,透露的相反是隱藏,因此已合法公開的個資應該沒有所謂的透露問題73F 10/08 21:22
推 amordelcor: ..... 任何事 只有法官說的才算 其他人的看法也只是個人意見而已77F 10/08 21:23
推 kero2377: 法院判決結果就是公開資訊,版規不能大於法律80F 10/08 21:24
推 pujipuji: 我就覺得你會認為違規才問的82F 10/08 21:27
= =
推 holyhelm: 板規和法律是否有上下關係可能要請法律人講解一下了,不83F 10/08 21:27
噓 vincentkuo: 已經公開的判決書就是可供公眾查閱的資訊 果然柯粉都84F 10/08 21:27
→ holyhelm: 然我可以主張被水桶刪文違反憲法言論自由之類的?這些在85F 10/08 21:27
→ holyhelm: 註冊時的使用者條款應該會豁免掉才對,也就是不爽不要用87F 10/08 21:27
→ pujipuji: 有講到粉黑關係,算有政黑點吧89F 10/08 21:27
沒有問題 只是多少牽扯到版務啦
算是學了一課
※ 編輯: phoenixzero (1.160.140.184 臺灣), 10/08/2020 21:29:36
推 LADKUO56: 公開的資料不是都會碼姓名? 哪有什麼個資問題92F 10/08 21:28
推 WLR: 能做成判決書就是過政府的個資法了,法院審過了,是覺得版上就不用審了,因為就公開文件阿,符合本板相關議題,無論是個人或公司的判決都能po才對,除非是非本板相關的事93F 10/08 21:28
推 osarain: 公開的資料就是公開,不然保護不完啦96F 10/08 21:28
推 holyhelm: 現在判決書早就不馬了...97F 10/08 21:29
→ TheoEpstein: 除非是判決書只有ID或只有本名,硬要去連結才違規。100F 10/08 21:29
→ TheoEpstein: 只是貼政府公開文件就違反板規,馬的板規比法律還大105F 10/08 21:30
→ holyhelm: 公開文件是沒錯,但是貼到哪裡被刪文還是看板規吧,難道我可以去sex板隨便貼不相關判決書?106F 10/08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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