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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
標題 [新聞] 「蔡英文論文是騙局!」賀德芬:北檢無知
時間 Thu Apr  1 12:30:32 2021


1.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58878

 

2.新聞來源︰聯合報/蔡晉宇

3.完整新聞標題:「蔡英文論文是騙局!」賀德芬:北檢無知、無恥、無能

4.完整新聞內容︰

媒體人彭文正、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美國北卡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林環牆,前年
質疑蔡英文總統「論文真偽」挨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昨以林環牆、賀德芬已盡相當查
證義務,作不起訴處分,僅起訴彭文正。賀德芬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無法接受
北檢不起訴自己的結果,此舉形同剝奪了自己藉由司法來釐清事實真相的權利。


賀德芬表示,北檢不起訴的三大理由包括合理懷疑、已盡查證義務與沒有惡意,但自己過
去已清楚地說了,早就不是合理懷疑,是百分之一千一萬一億的確定,蔡英文論文是國際
大騙案;查證義務部分,則應該是被質疑的人要來查證,且蔡英文手握國家機器、1450(
網軍),應該由蔡來查證才對;至於有無惡意?自己追求的是公平正義,何須惡意,有惡
意的是騙子。


賀德芬表示,北檢只開了一次庭,還把15個案子併案審查,在根本沒問案情的情況下,就
突然起訴彭文正,「無知、無恥、無能到這種地步,這就是我們司法機構」。賀質疑,總
統府屢次指稱蔡英文博士學位已獲校方認證,但到底是哪一個正式文件認證蔡英文有博士
學位?文件上有倫敦政經學院校長的簽名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4/01/realtime/11999613.jpg
[圖]
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自己確信蔡英文沒有通過口試
、沒有得到博士學位,希望檢察官不要有差別待遇

5.附註、心得、想法︰

賀德芬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啦

合理懷疑/被質疑的人負有查證義務,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教授要解構刑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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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0.197.100 (香港)
※ 文章代碼(AID): #1WPKnhKC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7251435.A.50C.html
cloudccw: 應該是被質疑的人要來查證 !!!!!1F 04/01 12:31
sunyeah: 她真的是法律系的?2F 04/01 12:33
Jsyc241008: 誰幫她借會議室的3F 04/01 12:33

https://webkiosk.ly.gov.tw/index.aspx

 
立法院會議室系統顯示4/1上午只有2個時段被借用於記者會

08:00-10:00 委員研究大樓1樓102會議室 王婉諭委員辦公室
10:00-12:00 委員研究大樓1樓101會議室 林奕華委員辦公室

看發稿時間 11:26 大概是林奕華幫借的

peterw: 所以她羨慕彭文正嗎?4F 04/01 12:33
taipoo: 檢察官若認為有必要深入調查,起訴並移送司法院是必要流程5F 04/01 12:34
swatseal: 柯韓昌粉女神6F 04/01 12:34
csebbs: 操弄下限 博君一笑7F 04/01 12:34
ilovptt: 起訴彭文政是無恥,不起訴你是不給機會?她的意思是彭文政是沒有抗辯能力的智障嗎?8F 04/01 12:35
malisse74: 被質疑的要自己查證?
我看了什麼10F 04/01 12:35
taipoo: 地檢署是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的,法院是隸屬於司法院的,兩院職權不同,檢察官的起訴才會是真正進入啟動司法調查刑案的開頭12F 04/01 12:36
MATSUGO: 記者會中還用了"白癡"的字眼 我自己覺得不妥15F 04/01 12:36
[圖]
c871111116: 這次是找誰借的XD17F 04/01 12:37
taipoo: 釋字第627號解釋,總統之刑事豁免權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18F 04/01 12:39
faiya: 你如果舉不出證據證明你不是黑五類,那就去北大荒勞改21F 04/01 12:39
jorden: 到處罵人 這場仗輸的不冤22F 04/01 12:40
taipoo: 如果真的要調查,只能起訴彭文正才可以調查的23F 04/01 12:40
※ 編輯: ismail (103.10.197.100 香港), 04/01/2021 12:40:45
rogudan: 賀德芬想要被起訴的話,至少聲量要達到彭文正的一半吧,台灣的司法資源不是閒閒陪她作秀的24F 04/01 12:40
bear1414: 現在爭這沒用  要等民進黨下台後才有用26F 04/01 12:43
elainakuo: 這樣侮辱北檢 北檢要吞嗎27F 04/01 12:45
deann: 要在起訴她了嘛 竟敢得罪今上28F 04/01 12:47
MATSUGO: 立法院會議室查詢就知道了 我就不明說了XD29F 04/01 12:47
daleptt: 或許是羨慕彭的待遇吧?30F 04/01 12:48
MATSUGO: "白癡"還用了兩次 整場覺得就這點真的不妥31F 04/01 12:49
creay222: 沒證據 說再多都沒屁用32F 04/01 12:50
womf: 笑死 被質疑的人要查證33F 04/01 12:50
skyexers: 他不只是法律系的 還是台大法律系教授XDDDDD
不過政黑的法學素養 應該都比台大法律教授還高啦 我覺得34F 04/01 12:50
malisse74: 應該就林奕華借的
王婉瑜借的那間10點換劉建國用36F 04/01 12:54
okgod: 被仇恨蒙蔽雙眼真是可怕38F 04/01 12:56
momocom: 她不只是台大法律系教授,還是台大法律教公法的教授39F 04/01 12:57
jackie0414: 我質疑你小時候偷了隔壁鄰居的母雞,你快把你沒偷的證據拿出來40F 04/01 13:01
Pietro: 台大法律系教授,看不懂公文格式?42F 04/01 13:01
goldenfire: 法律系教授真的有證據怎麼不去英國提告?43F 04/01 13:02
Pietro: 之前還找過又以又信幫忙借,笑點是又以又信也是LSE的44F 04/01 13:03
yakultsundae: 其實我覺得蔡這時候可以撤回告訴 留一個起訴的紀錄不要去拼法院對真實惡意的寬緊 落得法院認證45F 04/01 13:03
goldenfire: 懷疑英國學校發假學歷 結果在台灣吵47F 04/01 13:06
lazycat5: 30年前的蔡畢業生,就被栽培當總統,還是KMT的陸委會
30年菜雞怎麼假博士!!48F 04/01 13:07
chipher: 誰提告誰舉證,這種基本常識台大法律系教授會不懂?50F 04/01 13:12
hu6111: 政治腦凌駕過自身專業會有多可悲,這新聞示範給大家看51F 04/01 13:14
DreamYeh: 我如果說某人是寄生蟲,是他要提不是寄生蟲的證明還是我會被告?52F 04/01 13:15
Pietro: 賀德芬否認蔡英文的畢業證書的法律效力喔?54F 04/01 13:16
chipher: 我懷疑賀得芬的法律系文憑是假的,請賀舉證她學歷沒造假55F 04/01 13:16
platinum500a: 那就起訴阿 她都不怕了56F 04/01 13:16
foolfighter: XDDDD
我懷疑彭文正是外星人,有DNA證明也是造假57F 04/01 13:23
WeGoYuSheng: 我懷疑賀的學歷都是假的,如此水準,實在無法讓人信服她有法律專業59F 04/01 13:25
MBAR: 被告的要舉證xDDDD61F 04/01 13:26
akway: 不起訴也有意見喔 笑死62F 04/01 13:30
yor: 被告的要舉證 賀德芬的學生該不會都這樣學法律吧 可怕喲
難怪台灣的司法會需要改革 連法律學者都這樣63F 04/01 13:31
whitezealman: .................65F 04/01 13:37
phoinixa: 是被質疑的人要查證!!!!66F 04/01 13:39
kterry01: 我說你強姦母豬,你要證明你沒有插那隻,而不是我舉證我看到你插?台大法律系沒問題嗎?67F 04/01 13:49
modjo: 這個人居然是法律系教授= =69F 04/01 14:19
skyexers: 因為 這個案子是蔡英文告賀德芬 不是賀德芬告蔡英文啊誰告誰 誰舉證嘛www
看政黑 我都以為是賀德芬要告蔡英文呢70F 04/01 14:22
kterry01: 有人連內文在說啥都沒看懂...可憐哪~73F 04/01 14:25
skyexers: 公訴罪的舉證責任本來就落在檢察官(蔡方)74F 04/01 14:25
kterry01: 現在是針對賀說「蔡100%是假博士」,而且要「蔡自己舉證75F 04/01 14:25
skyexers: 法盲說人看不懂 幫QQ76F 04/01 14:25
kterry01: 自己不是這段話」捏77F 04/01 14:25
skyexers: 先去搞懂刑訴的舉證責任怎麼規定的吧 幫QQ
賀德芬說的不清不楚啦 不過在刑訴上他是被告 本來就不用負擔舉證責任78F 04/01 14:26
kterry01: 別人在說哪件~你在說哪件?你先把國文學好吧~QQ81F 04/01 14:26
skyexers: 我只能說他的表達有問題而已
嗯? 你看得懂我在說啥嗎? 還嘴國文XDDDDDDDDDDDDDDDDDDD我就問你今天是誰告誰啊82F 04/01 14:27
kterry01: 現在在笑他的都不是在笑「誰告誰」,是在笑他「說蔡100%是假博士,然後要蔡自己證明自己不是」這件事情捏?85F 04/01 14:30
skyexers: 我就問你啦 你今天告人家妨礙名譽 是你要證明別人造謠87F 04/01 14:31
kterry01: 你在說啥?我在說啥?可憐哪~88F 04/01 14:31
skyexers: 還是別人要證明自己沒造謠?
可憐啊 連誰告誰都不知道 還要跟人家嘴喔 笑死wwwwwwwww89F 04/01 14:31
kterry01: 我在說東~你在說西~沒有交集~慘~91F 04/01 14:32
skyexers: 沒交集是因為你看不懂啊
你說人家造謠 你就要證明別人造謠啊
別人造謠你沒博士學位 你要證明別人造謠 就是要自清
懂嗎 很遺憾 舉證責任的規範就是這樣
因為今天是蔡英文告人 所以他自己舉證 這樣懂了吧
不過公訴罪 檢察官會幫他舉證就是 嘻嘻92F 04/01 14:32
kterry01: 我就跟你說現在我在談的不是「蔡告賀」這件事情的舉證責98F 04/01 14:35
skyexers: 所以你承認是蔡告賀了嗎www99F 04/01 14:35
cindy3589: 散布於眾的能力越大 當然妨害名譽傷害越大204F 04/01 15:20
skyexers: 查證義務看的是查證能力 查證能力越高 義務越高
跟散播於眾的能力可能沒有太大關係
而且其實三個都開過記者會 其實散布於眾也都辦到了205F 04/01 15:21
cindy3589: 你可以看北檢的理由再說208F 04/0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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