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Reichenau (RRR)標題 [新聞] 民眾黨竹市議員參選人葉國文 「贊助轄內時間 Fri Oct 21 12:49:44 2022
1.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021001465-260402?chdtv
2.新聞來源︰中時
3.完整新聞標題
民眾黨竹市議員參選人葉國文 「贊助轄內學子獎學金」涉賄 20萬交保
4.完整新聞內容︰
新竹市香山區議員參選人葉國文今年6月期間,對某社團法人協會捐助1萬2000元,提供所
屬選區學生獎學金之用,且尋求所屬協會成員支持,新竹地檢署接獲情資後,隨即展開調
查,並於20日傳喚葉國文及擔任協會理事長的陳姓女子以及嫌疑人共14人到案,檢察官訊
問後,認為葉國文及陳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分別以20萬及2萬交保並均限
制住居,其餘人則請回。
新竹地檢署初步釐清案情,表示葉國文於今年6月間,利用陳女擔任理事長的某社團法人
協會舉辦年度會員大會暨關懷活動,捐助協會1萬2000元,贊助協會發給葉國文所屬選舉
區內學生獎學金之用,且尋求所屬協會成員支持。
後來陳女於今年6月25日活動舉辦之際,向與會者介紹葉國文準備參選議員,且獎學金來
自葉國文贊助,將頒發給葉國文所屬選舉區內的學生,當場即由葉國文上台頒發獎學金給
選舉區內的學生,並致詞尋求在場者支持其參選議員。
新竹地檢署在接獲情資指出新竹市議員候選人葉國文對陳女擔任理事長之某社團法人協會
捐助金錢,作為設籍選舉區內學生獎學金等情,經檢察官廖啟村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
調查站、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新竹地檢署檢察事務官,於20日傳喚葉國文、陳女及相
關證人、嫌疑人共14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葉國文、陳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賄賂、第102條
第1項對團體機構行賄等罪嫌,予葉國文交保新台幣20萬元並限制住居,陳女交保2萬元並
限制住居,其餘人則請回。
5.附註、心得、想法︰
4%可能會:
1、藍綠政治惡鬥 新政治不怕
2、贊助學生有什麼不好 不要啥都泛政治化
3、主觀絕對無意賄選 純粹資助學子
4、塔綠班又翻車。
自由創意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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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nsuey: 支持葉國文就是支持高虹安~1F 10/21 12:51
推 fridliou: 這真的難成罪耶 他根本不知道捐給誰 有起訴嗎3F 10/21 12:52
噓 Rrrxddd: 笑死 塔綠班不檢討自己被判刑的有哪些人5F 10/21 12:53
→ Rrrxddd: 整天追打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9F 10/21 12:53
→ WeGoYuSheng: 黨慣用手法,你們相信民進黨沒有半個這種人?民進黨有去查這些人嗎?哼!!10F 10/21 12:53
推 urgrandpa: 還在他不知道捐給誰,他親手頒獎還能不知道?12F 10/21 12:53
→ fridliou: 你沒看內文喔 他是先捐錢了13F 10/21 12:54
→ Reichenau: 哪個大頭具體知道下面樁腳都把錢給誰?16F 10/21 12:54
推 kterry01: 5、獎學金污名化,捐助獎學金錯了嗎?小孩子難道有投票權?這是現在的主流民意在操作的17F 10/21 12:54
→ fridliou: 選區小孩又不一定是協會的小孩
這很難成罪 先看有沒起訴23F 10/21 12:56
→ CavendishJr: 這種事很多打擦邊球做法,捐錢但不喊支持我,不捐錢但喊話支持我26F 10/21 12:57
推 urgrandpa: 什麼時候捐的有差?長點腦吧,我今天把錢匯給樁腳,明天樁腳才開始買票,這樣可以不算賄選?邏輯死亡了吧28F 10/21 12:57
→ CavendishJr: 跟什麼時候捐的本來就沒關係啊,不然黨內初選的擬參選人可以隨便買票了啦XD30F 10/21 12:59
→ fridliou: 怎麼會沒差 不知道會捐給誰啊 跟抽獎賄選的概念差不多32F 10/21 13:00
→ kterry01: 重點說真的就是他說要支持他選拉...33F 10/21 13:01
推 ERT312: 對象就協會會員啊 致詞還尋求會員支持35F 10/21 13:01
→ gary2011: 請里長吃豬腳麵線=>賄選 發1.2W獎學金上台求支持=>不算36F 10/21 13:02
推 WeGoYuSheng: 笑死 原來可以扯時間差? 難不成要手給錢同時動嘴巴37F 10/21 13:02
→ CavendishJr: 抽獎只要不說支持他就不算賄選喔,如果根本沒捐錢或禮品更不算賄選38F 10/21 13:02
→ gary2011: 柯韓粉的標準就是這麼好笑 難怪每天翻車40F 10/21 13:02
→ WeGoYuSheng: 才算賄選?先捐再講、先講再捐都不算?要不要哪天可以扯「錢不是當場給」,是另外匯錢的也不算?41F 10/21 13:02
→ fridliou: 錢又不是到協會會員或子女的口袋43F 10/21 13:02
→ ERT312: 他平常有沒有捐 如果平常沒在捐 選舉到了才捐 那就有鬼44F 10/21 13:03
推 urgrandpa: 4%仔為了護航一直在講一些多思考兩秒鐘就知道不成立的邏輯,還什麼因為不是人人有獎所以沒罪,阿幹誰買票是買到100%全選區選民的45F 10/21 13:03
→ c41231717: 民眾黨都沒教他們的黨員怎麼選舉哦 笑死 怎犯這種超低級的錯誤48F 10/21 13:03
→ fridliou: 一堆議員在抽獎好不好 我記得蔣萬安以前也有還被起訴XD50F 10/21 13:03
→ urgrandpa: 照4%邏輯,只要選區有一個人沒拿到就不算賄選是不是51F 10/21 13:04
→ HinaTomo: 他最後的浮木就是協會人數 只要平均壓到30內就過
不然就是當選無效52F 10/21 13:05
→ HinaTomo: 12000的話 協會有400人以上就可以55F 10/21 13:06
→ HinaTomo: 但也不排除法官不採取這個說法 那就穩掰57F 10/21 13:06
推 fridliou: 蔣有被告吧 後來勝訴 你去看勝訴理由就知了58F 10/21 13:06
推 urgrandpa: 啊哈哈哈哈哈,更搞笑的來了,還可以用平均的59F 10/21 13:07
→ urgrandpa: 我選區有10萬人,我發300給1萬人,平均低於30不算賄選61F 10/21 13:07
提供獎品不算賄選 蔣萬安賄選案今勝訴-風傳媒
去年曾競選台北市第三選區(松山區、中山區)區域立委的潘建志醫師指控,國民黨籍立委蔣萬安於去年11月競選期間,提供腳踏車、電扇等獎品讓選民摸彩,藉此影響選民投票意願,指控蔣萬安賄選並提告當選無效,今(30)日台北地院判蔣萬安勝訴、當選有效。[啟動LINE推播]每日重大新聞通知蔣家第 ...
→ HinaTomo: 你發給1萬人 那母數是一萬人好嗎64F 10/21 13:08
→ fridliou: 有起訴嗎 我也不知 不重要66F 10/21 13:09
推 urgrandpa: 那葉的母數為什麼是全體協會會員,不是拿到錢的人
法律是這樣寫的嗎?4%仔要用平均,其他人不行這樣?67F 10/21 13:10
推 ktpp: 拜託虹安快點站出來支持大金主69F 10/21 13:10
→ HinaTomo: 天啊 你連這個都沒搞懂 和抽獎同邏輯70F 10/21 13:11
推 WeGoYuSheng: 我們家那個里,當初某次里民活動的抽獎活動,幾個獎品擺在那裡,其中一台腳踏車,上面寫蔣萬安贊助,但沒有另外寫什麼懇請支持者選他當立委,這種就沒事71F 10/21 13:11
→ HinaTomo: 重點是法官是否採信發獎學金給成績優異的算不特定74F 10/21 13:11
→ fridliou: 那獎品明明就他提供的XD 有沒有拉票我就不知了75F 10/21 13:11
→ kterry01: 蔣帥有上台說請支持我選??76F 10/21 13:11
→ kterry01: 重點不是獎學金的使用對象,而是你捐獎學金的動機是啥?80F 10/21 13:12
→ s81048112: 現在柯粉都不想面對 TMD那候選人說了 支持那句話81F 10/21 13:12
→ HinaTomo: 蔣萬安好像是主張抽獎不會改變投票意願82F 10/21 13:12
→ kterry01: 蔣有說我捐東西要支持我選?沒有 葉捐錢有說支持我選?有83F 10/21 13:13
送腳踏車、電扇供摸彩 蔣萬安賄選案不起訴-風傳媒
國民黨明日之星、新科立委蔣萬安曾在選舉期間提供腳踏車等禮品做為節慶聯歡活動的摸彩獎品,對手潘建志提起賄選及當選無效之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23日表示蔣萬安的賄選罪證不足,不予起訴;另外,當選無效之訴將於4月11日開庭審理。[啟動LINE推播]每日重大新聞通知代表國民黨出征台北市第 ...
→ fridliou: 葉又沒跟收錢的說投給我XD86F 10/21 13:14
→ kterry01: 所以一直扯獎學金是幫助誰只是轉移焦點阿87F 10/21 13:14
→ HinaTomo: 怎麼同一間媒體說法不一樣XD88F 10/21 13:14
→ kterry01: 葉有說請支持我參選..
你哪來的沒有說?他沒說支持他參選還說不定沒事啊90F 10/21 13:14
→ fridliou: 這比抽獎還模糊 完全不知誰中92F 10/21 13:15
→ HinaTomo: 葉高機會掰啦 除非"不特定對象"被法官採納93F 10/21 13:15
→ CavendishJr: 不要鬼扯了,照你的邏輯,就算收錢最後沒投給他也不算賄選94F 10/21 13:15
→ kterry01: 獎學金來自葉國文贊助,將頒發給葉國文所屬選舉區內的學生,當場即由葉國文上台頒發獎學金給選舉區內的學生,並致詞尋求在場者支持其參選議員。
捐錢自己頒獎,自己致詞再說支持我選,沒說???97F 10/21 13:16
→ HinaTomo: 所以另一個關鍵是有無錄音或錄影102F 10/21 13:17
→ kterry01: 你覺得你那說法會過阿?那套你邏輯我捐錢說支持我,只要捐的對象不是台下的就沒事了?
你們一直強調使用對象,但調查的重點是你的行為是否構成要件阿?
捐錢、說支持我選,然後辯解說我給學生不是家長所以不算賄選阿?
你們用這方式替葉辯解吧,最好柯和高一起這樣辯解105F 10/21 13:18
→ fridliou: 你自己連選罷法條文都沒看 跟我說構成要件XD112F 10/21 13:20
→ kterry01: 然後覺得這樣辯解多數人會接受阿
那我很期待柯跟高一定要用你的說法提葉說話啊,真的
不要切割喔?葉只是贊助學生,學生哪有投票權?這是政治操作113F 10/21 13:20
→ HinaTomo: 別想太多 一個不知道選不選得上的議員 柯高只會官腔帶過117F 10/21 13:22
噓 simata: 支持參選又不是叫人投票紿他118F 10/21 13:24
→ kterry01: 我也覺得官腔帶過是最好解阿,但現在一堆辯解方式就是獎學金錯了嗎?幫助學生錯了嗎?學生能投票嗎?H大你自己去八卦看啊119F 10/21 13:24
→ fridliou: 本來就沒差 我是探討法律而已122F 10/21 13:24
→ HinaTomo: 八卦又不是民眾黨高層XD123F 10/21 13:25
→ kterry01: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圓場阿,刃然後我很確定如果今天是綠營的這樣幹那些圓場的一定跟我們一樣說抓到了啊
H大,八卦的說法有時候就變成TMD的說法阿...124F 10/21 13:26
推 urgrandpa: 4%為什麼都不動腦想想,你們講的理由要是能成立,那還怎麼抓賄選,直接開放賄選算了127F 10/21 13:27
→ kterry01: 阿如果真的這麼想不開我也沒辦法129F 10/21 13:27
推 WeGoYuSheng: 葉表示他要捐錢+請支持我選上 管你是不是什麼平均分攤 這兩個結合在一起就是有爭議的行為130F 10/21 13:27
推 HinaTomo: 反正目前證據看來 大概90%機率民事有罪 當選無效133F 10/21 13:28
→ WeGoYuSheng: 蔣萬安就是贊助獎品,然後就沒了 有這麼難懂這兩者差異?134F 10/21 13:28
→ kterry01: 當選無效是跑不掉吧,刑事可能就是用辯解的說詞來攻防阿反正最好解就是切割吧,這是實話136F 10/21 13:28
→ HinaTomo: 但是新聞一直沒說有無錄音錄影 我覺得這個很關鍵138F 10/21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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