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標題 Re: [討論] 高虹安哪條比較大條?時間 Tue Nov 8 02:21:22 2022
稍微查了一下立委經費
https://i.imgur.com/wwN1Yva.jpg
確實最肥的就是助理薪資的部分
含年終大概655萬/年
如果當立委開銷太大 想搞錢還真的是從這最方便
1.男友掛助理缺然後捐60萬給政黨
2.助理回捐
哪個比較大條呢?
本肥認為是2. 助理回捐
原因是1. 是捐給政黨 符合政治獻金法
唯一可能有罪就是此人是人頭詐領
其中本案以加班費最有可能有機會抓到漏洞定罪
至於2. 就妥妥的貪污 準備蹲7年
P.S. 沒算到加班費 更正助理薪資為655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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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高虹安哪條比較大條?
11-08 02:21 cutbear123
推 Scion: 捐給政黨如果是算高虹安的責任額,那還是可以看成給高虹安因為如果李沒捐這筆,高虹安就要另外拿出60萬3F 11/08 02:23
→ Scion: 所以柯文哲那天出來講那句話,後面可能要被傳喚去作證6F 11/08 02:24
※ 編輯: cutbear123 (1.162.20.238 臺灣), 11/08/2022 02:25:07
→ SPDY: 高目前完全還沒正面回應回捐 等看之後說詞7F 11/08 02:24
推 yangcy: 拿一半薪水回捐給老闆吃喝,太不合常理8F 11/08 02:24
推 tmlisgood: 1是柯文哲講捐的是高的扣打,就是幫高虹安出錢其實也是有問題,只是後來柯知道講實話後來改口來串證9F 11/08 02:25
→ bbq2005: 2的貪污,如果自首(態度良好)能減刑幾年?看安安的記者會,減刑應該不適用了吧?12F 11/08 02:25
推 MisuzuXD: 今天dust跟sobi也消失很久 明天不知道會不會出來繼續瞎扯16F 11/08 02:26
推 Rolflin: 就算真的高的責任額好了,李男有做事的情況下,他正常領薪水捐出去,你要用詐領我認為很難18F 11/08 02:27
噓 boogieman: 非法所得就算捐政黨也不能變合法 不然這樣就是洗錢了你在胡扯三洨?20F 11/08 02:28
→ Rolflin: 減刑那個是等你跟檢方還有法官再用的,現在連偵查有沒有開始都不知道22F 11/08 02:28
→ cutbear123: 哪有胡扯== 現在還沒確定他的所得為非法 捐給政黨其實無罪25F 11/08 02:29
→ Rolflin: 純就李男的為什麼就非法所得我不懂30F 11/08 02:29
→ boogieman: 某R我已經提醒你不要再洗風向了你還是忍不住啊?你怎麼證明李男每個月有工作168+46小時?你有跟立法院人事調過紀錄?31F 11/08 02:30
→ ryan0714123: 這部分等待高委員辦公室如何串證,目前高辦的說法皆違背常情,上法庭不樂觀34F 11/08 02:31
噓 lienjj: 12億棒賽場比較大條36F 11/08 02:32
噓 IBIZA: 這個問題跟本就問錯38F 11/08 02:32
→ boogieman: 李男一天有幾個小時是白天上班時間可以同時在鴻海基金會跟立法院上班??16個小時嗎??39F 11/08 02:32
推 Rolflin: 加班費浮報成立的話,你說的非法成立我沒問題
但是正常薪資捐出去的問題在那我不知道41F 11/08 02:32
→ IBIZA: 不是哪一個比較大條 而是哪一個比較容易煏空
其實一跟二跟就同一件事
助理回捐 男友也是回捐
根本沒有甚麼不同
但助理這部分應該是比較容易煏空 我猜李忠庭不太會出賣
趙虹安 就算沒感情了 也要看郭台銘面子
助理這部分 大概是因為逼捐 所以怨恨 這個就看開甚麼條件43F 11/08 02:33
→ boogieman: 你覺得一個人正常能在幾個工作地點朝八晚五還是朝九晚六?還是你有分身之術可以同時在基金會和立委辦公室上班?50F 11/08 02:35
推 Rolflin: 現在高會這麼糗就是2吧,被吹哨的炸53F 11/08 02:35
→ IBIZA: 能堵助理嘴 堵不住 就要看助理掌握的證據到哪55F 11/08 02:36
→ Rolflin: 反過來看基金會有沒有要他上整天囉56F 11/08 02:36
→ IBIZA: 堵不住的話 最少都是勞基法 要是有詐領加班費證據 那就是貪汙治罪條例57F 11/08 02:36
→ Rolflin: 說到這邊突然一個神奇想法60F 11/08 02:37
→ IBIZA: @boogieman 問題是那沒有甚麼大罪 頂多讓你成立健保保錯
單位
李忠庭只要咬死自己全職當助理 有加班 你拿他沒辦法61F 11/08 02:37
→ Rolflin: 我是李在基金會鬼混,然後在基金會幫高處理事務要怎麼算?64F 11/08 02:38
→ IBIZA: 沒怎麼算啊 基金會是郭董的 他高興你也管不著67F 11/08 02:39
→ Rolflin: 健保就只能保一個,基金會薪水高的話不能算保錯68F 11/08 02:39
→ IBIZA: 所以李忠庭這部份很難入罪 要就要看助理這邊
健保是工時優先 不是薪水
總而言之 不是哪條比較大條的問題 基本上兩條根本沒差別
唯一差別是一邊是自己人(起碼是郭董自己人) 一邊可能會出賣高虹安69F 11/08 02:39
推 hkd2: ㄥ我也不信你有正職又兼職還能報滿46小時加班全時段助理這事,但這條<我猜她已喬好了74F 11/08 02:41
→ IBIZA: 只要助理願意指控 最少就是勞基法 也有可能成立貪汙治罪
說白一點 兩邊都詐領的啦 認不認而已76F 11/08 02:42
→ hkd2: 所以今天才被抓包工作表單簽名是同樣的78F 11/08 02:43
推 Rolflin: 有吹哨看起來是2炸,然後那吹哨不跑外務才會爆料李男是人頭79F 11/08 02:43
→ HinaTomo: 如果助理全部都挺不知道會怎麼判82F 11/08 02:43
推 ensuey: 高虹安今天不是去調查局檢舉檢舉她的人了嗎 ~83F 11/08 02:44
→ bbq2005: 公費助理算是在廣義公務人員的範圍嗎?“兼職”應該也會有問題吧?84F 11/08 02:44
→ ensuey: 真聰明阿 XD86F 11/08 02:45
→ IBIZA: 助理不出賣他 全都一口咬定自己樂捐香油錢 那你也拿他沒辦法
公費助理兼職是沒問題的87F 11/08 02:45
推 orinsinal: 吹哨者是不是前助理?如果是這局不就要下半場了90F 11/08 02:45
→ IBIZA: 立法院的助理管理法沒有通過91F 11/08 02:45
推 Rolflin: 我是覺得去調查局檢舉很奇怪啦...92F 11/08 02:45
→ IBIZA: 現行 立法院是承認公費助理可兼職93F 11/08 02:46
→ deathrow: 有民代助理薪資回捐被判刑的嗎?好像沒前例94F 11/08 02:46
推 stocktonty: 個人認為就是掛人頭報帳 事實上沒工作那麼多時數95F 11/08 02:46
→ Rolflin: 目前助理兼職沒問題,這個上周就討論過了96F 11/08 02:46
→ IBIZA: 用常識也知道是人頭 但他一口咬定他有加班你也拿他沒轍97F 11/08 02:46
→ HinaTomo: 銓敘部有說過公費助理是私法雇傭 這是確定的98F 11/08 02:47
→ stocktonty: 反正時數能報多少當然報好請滿 之後再回沖小金庫99F 11/08 02:47
→ Rolflin: 現在我找到的都是人頭才中獎,所以我很好奇非人頭有瑕疵的怎麼算100F 11/08 02:47
推 shi0520: 目前看來吹哨可能是前行政主任 照黃揚明說法人已經離職還找不到102F 11/08 02:47
→ IBIZA: 高虹安應該是去調查局說明 而不是檢舉吧104F 11/08 02:47
推 a1237759: 在鴻海當副總年薪至少1500w以上,參選後被酸幾百塊的錢都要貪不知道作何感想107F 11/08 02:48
→ deathrow: 應該是浮報 只是他金流有先進助理再回捐109F 11/08 02:48
推 fifi0828: 這種案子檢調看多了吧 有那麼好凹就好了111F 11/08 02:49
推 stocktonty: 童那個案例聲稱自願也還是被判刑 那看來高不妙了113F 11/08 02:49
→ stocktonty: 童這個12萬都被判了 高的助理捐的金額還那麼多117F 11/08 02:50
→ Rolflin: 童那件後來查出來蔡根本沒做才中獎118F 11/08 02:51
→ FoRTuNaTeR: 好歹有讓她買到她想要的《限量日本公仔玩偶》了119F 11/08 02:51
→ deathrow: 童是人頭聘蔡男結果轉去聘張姓女助理120F 11/08 02:51
→ FoRTuNaTeR: 可能《限量日本公仔玩偶》比《立委甚至市長名器》重要121F 11/08 02:51
→ Rolflin: 但張根本沒那麼多錢122F 11/08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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