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ece147 (米奇ching)標題 Re: [討論] 程序都合法,檢察官說有罪?時間 Wed Apr 2 05:49:02 2025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推 noway: 為了立場槓是不需要理由的 高雄 04/02 00:
45
: → noway: 有夠白癡的 說人家自創不就代表不是都更 高雄 04/02 00:
37
: → noway: 又說人家用都更 又說自創容積率 欸這邏輯? 高雄 04/02 00:
38
: 我真的很認同為了立場槓不需要理由的
: https://i.meee.com.tw/Ok1Y7WO.jpeg
: 這就是當初的公文
: 哪三項自創條件就是
: 準用 都更條例去辦理的
: 你中文字看的懂嗎
: 所以到底是誰白癡阿
: 說了都更就不能自創到底何來的邏輯阿
: 當初柯市府就是用都更條件去辦理這三項自創獎勵的
: 你一直說你扣奈米幹嘛~笑死
傻鳥真的不敢面對嗎,公文上面恐違法就是不知道有沒有違法,為什麼叫做這違法?
上面有寫準用都更的獎勵,你說不行,我說可以
。到底行不行誰說的算,當然說行政法院啊,當然綠畜時間過這麼久了,怎麼敢去找行政
法院呢呢,如果對他們有利,當然馬上上法院啊,問題就是如果敢判違法,全台灣用都市
計劃法的案子都有問題。面對現實吧,連現在還在爭吵有沒有違法,那柯文哲怎麼可能明
知違法而為之。
另外那個上次說派去柯施壓公務員的秘書勒?你們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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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iece147 2025-04-02 05:49:02
※ 文章代碼(AID): #1dx5zG0n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3544144.A.031.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程序都合法,檢察官說有罪?
04-02 05:49 piece147
→ timeriver235: 洨草真好笑。之前不是說還沒判決前柯文哲不算違法
人家提醒你這個可能違法 不就表示你知道1F 49.216.90.78 台灣 04/02 06:05
噓 cheng7: 京華城完全不符合都更條件 一直換
人換到聽話的說可以 也不會改變不
符合都更條件的事實5F 111.250.231.4 台灣 04/02 06:06
→ Dia149: 朕說有罪就有罪8F 111.250.114.180 台灣 04/02 06:18
噓 wewants: 一問三不知的柯教主才是不敢面對9F 58.114.229.33 台灣 04/02 06:20
→ BlackDoor: 洨藍畜早就決定有罪就是司法迫害了啦10F 36.227.75.106 台灣 04/02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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