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8719 (win8719)
標題 [討論] 藍白是不是對羈押條件有誤解啊?
時間 Fri Apr 18 09:02:01 2025


freakpoor: 羈押是根據最低刑責,少在那胡扯                  新竹04/18 08:52

我只能說少看一下政治人物的說法

去查一下資料很難嗎

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
、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這是羈押條文阿

人家說的是"之一"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羈押了好嗎

沒有說一定要五年以上這條件才可以

只要你有串供滅證跟逃跑可能其中一項就可以申請羈押~

不需要你們吵的是否為重罪

昨天有一則新聞是這樣的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681533

 

吳思瑤遭「斬首」恐嚇 警逮政治狂熱男…檢今訊後聲押

恐嚇罪被羈押的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恐嚇罪是兩年以下都能被羈押了

你翁上人修的五年以下為何不能申請羈押?

Look in my eyes, tell me, why? Why?

這那裡吵重罪是不是政治人物的說法聽多了連自己查的能力都沒了?

Look in my eyes, tell me, why?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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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33.98 (臺灣)
※ 作者: win8719 2025-04-18 09:02:01
※ 文章代碼(AID): #1e0QIBVw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4938123.A.7FA.html
meredith001: 卡提諾教的吧1F 114.137.93.136 台灣 04/18 09:03
sulaman: 他們就仗著民眾都法盲才知法犯法2F 111.83.131.163 台灣 04/18 09:03
DOOT: 541的抓真快 兩小時落網 黑熊跟麻柯的請加油3F 59.126.75.112 台灣 04/18 09:03
jstar100: 藍押綠不押4F 223.136.219.90 台灣 04/18 09:03
https://www.cna.com.tw/news/aspt/202504140185.aspx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 法院裁准延押2個月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圖]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張姓女助理涉詐領助理費,陳怡君羈押期限將屆,士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延押。士林地院今天認定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裁准延押禁見2個月。 ...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 法院裁准延押2個月

請問陳怡君那個黨的?這個還被延押了

quid1121: 跟舔共仔不用那麼認真~ 白費力氣5F 1.173.177.75 台灣 04/18 09:05
star12614: 熟悉的黑單帳號狂崩潰 真是溫馨 哈哈哈哈哈哈6F 27.242.161.169 台灣 04/18 09:05
a9563741: 藍白畜專出法盲8F 114.136.97.101 台灣 04/18 09:05
※ 編輯: win8719 (114.44.33.98 臺灣), 04/18/2025 09:06:51
Chen73: 法盲9F 223.137.145.7 台灣 04/1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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