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標題 Re: [討論] 北院裁定書,直接打爛綠粉說謊的嘴時間 Sat Apr 26 03:58:07 2025
: → minazukimaya: 選罷法131的效力是及於這個整體 193.148.16.62 04/26 03:46
: → minazukimaya: 如果你堅持說 131只能對程序生效而 193.148.16.62 04/26 03:47
: → minazukimaya: 不對選罷法內的罰則生效 那會出很大 193.148.16.62 04/26 03:47
: → minazukimaya: 的法理問題 193.148.16.62 04/26 03:47
: → minazukimaya: 舉個簡單的例子 今天假設修法把選 193.148.16.62 04/26 03:47
: → minazukimaya: 罷法102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改成 193.148.16.62 04/26 03:48
: → minazukimaya: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好了 193.148.16.62 04/26 03:48
: → minazukimaya: 然後這個修改發生在某次選舉期間 193.148.16.62 04/26 03:49
: → minazukimaya: 難道你要主張 因為131效力不及於罰 193.148.16.62 04/26 03:49
: → minazukimaya: 則 所以不拘束選102的罰則改動嗎 193.148.16.62 04/26 03:50
: → minazukimaya: 我可沒說選罷法131排除刑法第一條 193.148.16.62 04/26 03:50
: → minazukimaya: 那是你說的 我只說不能適用98-2 193.148.16.62 04/26 03:51
: → minazukimaya: 我沒有反對你適用刑210 193.148.16.62 04/26 03:51
: → minazukimaya: 如果選98-2和刑210同時適用的情況 193.148.16.62 04/26 03:51
: → minazukimaya: 優先適用98-2 也就是 2/18之後的罷 193.148.16.62 04/26 03:51
: → minazukimaya: 免案 如果違反98-2 要優先適用 193.148.16.62 04/26 03:52
老天,我真的笑死!
原來你不知道98-2是翁大上人為了防治偽造連署所制定的新條文
在此之前選罷法根本沒有對於偽造連署的處罰規定
即使你要主張131也沒有舊法可用
只能適用刑法210
但是刑法210不是為了防治偽造連署訂定的法律規定
98-2條才是
結果你現在卻主張因為131的規定
所以選罷法為了防治偽造連署的新規定不能適用
只能適用刑法偽造文書的規定
這是什麼詭異的邏輯?
你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邏輯謬誤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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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44.210 (臺灣)
※ 作者: treasurehill 2025-04-26 03:58:07
※ 文章代碼(AID): #1e2-bHsr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5611089.A.DB5.html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6/2025 03:59:56
推 nidhogg: 只要行為時有98-2可以適用沒什麼問題1F 49.218.139.219 台灣 04/26 04:00
→ minazukimaya: 2/18之後開始的你要適用98-2沒問題2/18之前的 你不能把程序和其相關罰2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00
笑死!
行政程序歸行政程序,刑罰歸刑罰
二者互相獨立哪裡有問題?
是哪位學者主張行政程序必須與刑罰適用相同規範
更別提2/18前選罷法根本沒有處罰偽造連署的規定好嘛!
→ nidhogg: 一堆法邏輯跟AI學的藍白仔才會覺得不行4F 49.218.139.219 台灣 04/26 04:01
→ minazukimaya: 則割開來處理 如果可以這樣割 適用半套法律 那會出一堆問題5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01
老天
我原文就跟你說
2/18前適用刑法210
2/18後適用98-2
你是哪裡看不懂一直鬼打牆
: 第 1 條
: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
: 刑法第一條就規定的很清楚了,行為之處罰適用行為時之法律,選罷98-2是2/18公布施
: 的,在此之前的偽造行為適用刑法偽造文書罪沒問題,但在此之後的偽造行為 (包含
: 階補件)都要適用98-2的特別法,連迴避的空間都沒有,
→ nidhogg: 什麼問題?不要幻想了7F 49.218.139.219 台灣 04/26 04:01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6/2025 04:03:20
→ nidhogg: 刑事處罰從行為時點當切點,看不出任何複雜之處8F 49.218.139.219 台灣 04/26 04:03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6/2025 04:06:05
推 minazukimaya: 你說的是一階補件也要適用98-2
我說的是一階補件是2/18之前開始
的案子 它不能適用98-2
即使它的行為發生在2/18之後,但因為131的效力是及於整部法律而不是半10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05
還在跳針?
2/18前選罷法根本沒有處罰偽造連署的規定你是聽不懂?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6/2025 04:07:35
推 sean0912: 他根本搞不懂刑事跟行政的差異 鬼打牆15F 218.161.101.230 台灣 04/26 04:06
→ minazukimaya: 部 你不能在某個罷免案中 只有程序適用於舊法 刑罰適用於新法16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06
→ nidhogg: 不要在那邊補件了,現在在講刑事責任,可憐18F 49.218.139.219 台灣 04/26 04:06
→ minazukimaya: 當然是指補件還抄名冊時的刑責20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07
笑死!刑事處罰只有罪刑法定主義的要求
哪來的行政程序要求啊
這是哪一國的法律見解啊!
推 art1: chatgpt 說的:如果偽造行為發生在修法後,則應該適用新法第98-2條,無論罷免案是何時提出的。21F 218.173.13.13 台灣 04/26 04:07
推 nidhogg: 以後地檢署跟法院裡會有一堆這種Ai幻想仔,想想也是覺得蠻滑稽的24F 49.218.139.219 台灣 04/26 04:08
推 Lawleit: 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26F 101.8.128.151 台灣 04/26 04:08
→ art1: minazukimaya 這次會相信 GPT 的說法嗎?XDD27F 218.173.13.13 台灣 04/26 04:09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6/2025 04:10:11
推 minazukimaya: 你要整篇邏輯貼出來檢視 為什麼可以28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10
推 nidhogg: 一定是選擇性相信啦29F 49.218.139.219 台灣 04/26 04:10
→ minazukimaya: 適用半部法律
2/18前沒有相關法律 所以你適用210我覺得完全沒問題 但你說的是要適用30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10
推 sean0912: AI仔:AI跑出我不要的結果 一定是邏輯有33F 218.161.101.230 台灣 04/26 04:13
推 minazukimaya: 98-2 根本問題還是你覺得131條不該34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13
→ sean0912: 問題35F 218.161.101.230 台灣 04/26 04:13
→ minazukimaya: 管到選罷法刑罰相關條文的這個邏輯36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13
笑死!原來選罷98-2不是選罷法
刑法210才是選罷法?
適用98-2會割裂選罷法
適用刑法210 不會
你可以邏輯在誇張一點沒關係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6/2025 04:16:19
→ minazukimaya: 今天如果不是98-2 是改選罷法102好了 選到一半把選102從1~7年變3~10年37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14
不要跳針轉移話題
2/18前選罷法根本沒有處罰偽造連署的規定
2/18才有而且就是98-2
你假設的狀況根本不存在
也不適用於本案
不要再那邊偷換命題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6/2025 04:18:56
→ minazukimaya: 在你的認知中 這個改動受不受131拘束?
所謂的「割裂」就是你把原法中一整套的程序 實體 罰則 切開來討論
但原法中有一大堆罰則是要依付於程序的39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17
推 minazukimaya: 它又沒寫相關法律依據和法理47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20
推 sean0912: 原法中就沒有對於偽造的罰則阿...48F 218.161.101.230 台灣 04/26 04:20
→ minazukimaya: Gemini可是完整給出法理論述的49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21
→ minazukimaya: 原法中沒有罰則 所以回到210處理啊51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22
法理論述就是適用行為時有效的法律啦
這麼簡單還要跳針鬼打牆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6/2025 04:23:23
→ minazukimaya: 那個見解就是不考慮131的效力啊52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23
→ sean0912: "回到"? 笑了 今天你是新法 就是照新法53F 218.161.101.230 台灣 04/26 04:23
→ sean0912: 原法沒有罰則就沒有擇優的問題56F 218.161.101.230 台灣 04/26 04:26
→ minazukimaya: 問題啦 如果今天131很明確的寫著
只規範程序適用 不規範罰責適用57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26
笑死!有選罷法98-2不用
要去用專為偽造文書規範的刑法210
然後說前者會割裂選罷法後者不會
這麼荒謬的邏輯你說的出來我還聽不下去呢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6/2025 04:29:24
→ minazukimaya: 原法沒有罰則 131說要用舊規定 那不就是在選罷法以外處理 用刑210
除非像上面說的 131明確說它只規範程序 你才可以解釋成限縮於程序59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27
推 bearcsjc: 你真的很辛苦!看你解釋那麽多!卡提諾法學院的還是卡提諾!辛苦了!63F 42.72.111.85 台灣 04/26 04:29
推 Lawleit: 雖然看不懂你們在爭執什麼,不過公職人員選罷法131是在說選舉罷免「程序」要如何適用,不是說刑事處罰要如何適用。特別刑法要回歸刑法總則規定適用。65F 101.8.128.151 台灣 04/26 04:30
推 holysong: 有沒有違法檢察官應該反覆檢閱過條文,檢察官覺得不辦是怠忽職守69F 122.118.106.131 台灣 04/26 04:30
推 sean0912: 建議傳給這次霸綠委被聲押的委任律師71F 218.161.101.230 台灣 04/26 04:31
→ Lawleit: 一、本條新增。
二、選舉包括:發布選舉公告、候選人登記、編造選舉人名冊、公告選舉人名冊、選舉活動、投票及開票及公告選舉結果等規定。罷免亦包括提議、連署、投開票等規定。常發生適用新法或舊法之爭議,尤其是如於辦理選舉、罷免期間適逢修法,而新舊法規定不同時,更是一大困擾,為避免發生同一種選舉、罷免部分適用舊法,另一部分適用新法情事,爰增列本條之規定。72F 101.8.128.151 台灣 04/26 04:31
推 minazukimaya: ...但現在在吵的不就是一部份要適用舊法(程序相關) 一部份要適用新法(98-2)嗎 立法意旨說不能因新舊法規82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34
推 amanda815625: 認真說,應該涵攝適用選罷法98-285F 36.232.175.52 台灣 04/26 04:34
→ minazukimaya: 定不同造成困擾 然後你說要同時適用新舊法條??86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35
→ treasurehill: 這我早就說過啦,但是某人就是一直跳針,主張131也適用於刑事處罰88F 42.70.36.91 台灣 04/26 04:35
推 Lawleit: 法律解釋的問題,你要死守文義解釋當然可以說處罰規定也要從舊的選罷法。90F 101.8.128.151 台灣 04/26 04:37
→ treasurehill: 然後某人連立法理由都不看,完全依照自己意思曲解法律,完全不顧立法者的立法意旨,真是太有趣了92F 42.70.36.91 台灣 04/26 04:37
推 minazukimaya: 對啊 法律解釋的問題 一直吵的都是見解不同嘛 你從這個立法理由可以推得立法者覺得程序和罰則應該分割處理? 你是怎麼解讀的
同一個選舉罷免,規定適用舊法,罰則適用新法 然後不會造成困擾??
是這樣解讀立法理由的嗎95F 193.148.16.62 日本 04/26 04:37
推 siegfred: 只會硬凹 不過沒用334F 1.164.252.18 台灣 04/26 08:40
推 kendiv: 講中選會剃除死人連署就沒有公眾危害根本就是笑話..死人的剔除請問活人的部分?336F 1.162.175.201 台灣 04/26 09:13
噓 hank11431: 憨鳥底層笑死338F 101.8.42.99 台灣 04/2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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