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板
Disp BBS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標題
Re: [討論] 「非死亡連署」的偽造才是致命的
時間
Thu Apr 24 08:41:56 2025
→
serenemind
: 2/20之前送一階的不適用98-2
中選會說了,2/20前送的都是用舊法
而且是一階二階投票都適用
包含補件都是
所以反而重要的是非死亡連署
因為不論新舊法都適用
114.34.228.167 台灣 04/24 08:31
這個說法嚴重錯誤
首先,刑法第一條規定
第 1 條
行為之處罰,以
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亦同。
行為之處罰是以行為時的法律為主
所以只要行為時法律已經生效就有適用了
沒有什麼補件適用舊法的問題
而且因為這是新訂的法律不是舊法的修正
也沒有什麼從舊從輕的問題(刑法第二條參照)
既然選罷法98-2是2/18公布施行
在公布施行後的偽造連署都有98-2適用
即使是補件也一樣
中選會說的適用舊法僅限於行政程序
不包括刑法,不要搞錯了
※ 引述《serenemind (沉)》之銘言:
: 有人在吵死亡連署適不適用98-2條款
: 如果不適用,那剔除後沒有「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 這樣偽造文書就不成立
: 但問題在於抄名冊的部分有大量因為沒有死亡所以沒有剔除的
: 這部份的連署書已經計入一階提議而且通過了
: 這樣就證明「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 不管新舊法偽造文書都成立,而且數量遠超過死亡連署
: 一罪一罰一定超過30年
: 這部份是避無可避的
: 罷免韓國瑜雖然有死亡連署,但無法證明非死亡的部分有無偽造
: 因此無可比性,藍營不能用韓國瑜的罷免案來推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12.117 (臺灣)
※ 作者:
treasurehill
2025-04-24 08:41:56
※ 文章代碼(AID): #1e2OZMIz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5455318.A.4BD.html
※ 同主題文章:
[討論] 「非死亡連署」的偽造才是致命的
04-24 08:27
serenemind
Re: [討論] 「非死亡連署」的偽造才是致命的
04-24 08:41
treasurehill
Re: [討論] 「非死亡連署」的偽造才是致命的
04-24 08:59
treasurehill
→
maga0525
: 專業
1F 27.53.65.227 台灣 04/24 08:42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112.117 臺灣), 04/24/2025 08:45:12
推
fdtu0928
: 正解
2F 49.158.189.107 台灣 04/24 08:44
推
rwhung
: 而且98-2 也沒有覆議,宣告當天就生效了
3F 118.171.28.133 台灣 04/24 08:46
推
serenemind
: 原來如此,上了一課
但是還是問一下,選罷法算刑法嗎?
4F 114.34.228.167 台灣 04/24 08:48
第五章以下都是刑罰啊!
第 五 章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第 116 條
犯本章之罪或刑法第六章妨害投票罪之案件,各審受理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112.117 臺灣), 04/24/2025 08:50:41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112.117 臺灣), 04/24/2025 08:52:51
→
Rinehot
: 問題最根本的核心其實是,這些連署書怎
麼來的?如果都是抄來的,那些資料正確
而被認定有效的部分,就補足了偽造文書
的要件不是?
6F 61.216.75.217 台灣 04/24 08:53
推
voicepig
: 特別法
10F 101.12.207.6 台灣 04/24 08:53
→
serenemind
: 也就是不管有沒有死亡,都是偽造文書
成立
11F 114.34.228.167 台灣 04/24 08:55
→
Rinehot
: 不太一樣,死亡的因為會被剔除,反而沒
事,有點好笑。
13F 61.216.75.217 台灣 04/24 08:58
推
JacqueJones
: 選罷法是特別法,刑法是普通法,特別
法優先適用普通法,這樣吧?
15F 42.70.87.111 台灣 04/24 08:59
--
作者 treasurehill 的最新發文:
+71
Re: [討論] 北院裁定書,直接打爛綠粉說謊的嘴 - HatePolitics 板
作者:
treasurehill
42.70.44.210
(台灣)
2025-04-26 03:58:07
老天,我真的笑死! 原來你不知道98-2是翁大上人為了防治偽造連署所制定的新條文 在此之前選罷法根本沒有對於偽造連署的處罰規定 即使你要主張131也沒有舊法可用 只能適用刑法210 但是刑法210不 …
338F 79推 8噓
+24
Re: [討論] 北院裁定書,直接打爛綠粉說謊的嘴 - HatePolitics 板
作者:
treasurehill
42.70.44.210
(台灣)
2025-04-26 00:24:12
笑死!如果你不懂怎麼問問題,可以請教一下專家 看看人家怎麼做的,不要一直出來丟人現眼,自曝其短好嗎 看看CHATGPT怎麼回答的 謝謝你的補充!你提到的這段: 第131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發布選舉 …
253F 25推 1噓
+17
Re: [討論] 北院裁定書,直接打爛綠粉說謊的嘴 - HatePolitics 板
作者:
treasurehill
42.70.36.91
(台灣)
2025-04-25 17:08:45
66F 18推 1噓
+2
Re: [討論] 「非死亡連署」的偽造才是致命的 - HatePolitics 板
作者:
treasurehill
42.70.112.117
(台灣)
2025-04-24 08:59:07
16F 2推
+5
Re: [討論] 「非死亡連署」的偽造才是致命的 - HatePolitics 板
作者:
treasurehill
42.70.112.117
(台灣)
2025-04-24 08:41:56
16F 5推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