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標題 [討論] 吳宗憲:不希望在罷免結束後又變成大告發
時間 Mon Apr 28 12:33:06 2025



很少被人提起的

國民黨立法委員 吳宗憲 委員


在 選罷法增修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修正案覆議案


修法時警告


https://udn.com/news/story/124323/8540609

 



如果在連署書偽簽他人名字,構成刑法217條偽造署押罪

連署書交給連署單位會構成偽造私文書罪


如果再提交給選委會, 會構成刑法216條跟210條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這些違法行為追訴期為20年,檢察官可主動追查

如果做違法連署將來都會構成犯罪,不希望在罷免結束後又變成大告發時代



若有對價關係會更嚴重,除了違反個資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資罪

還會構成選罷法第102條賄賂對價






某個一直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然後願意為KMT扛領銜人的


你交連署書給選委會,你也逃不掉…





不過 不但是 檢察官可主動追查, 檢察官也不能不查啊!!!


這個 98-2就是叫檢察官一定追查




所以不管你們要辦幾場 罷免遊行都沒有用


就只能喜迎大告發!



感念


許宇甄 (98-2 提案人)

翁曉玲


送國民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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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9.191 (臺灣)
※ 作者: rwhung 2025-04-28 12:33:06
※ 文章代碼(AID): #1e3mK5pj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5814789.A.CED.html
WeGoYuSheng: 警告朱立倫 警告下面的狗1F 111.80.8.228 台灣 04/28 12:34
pupu20317: 國民黨很怕喔^_^2F 49.216.52.159 台灣 04/28 12:34
h5t6566556: 原來是先知啊?先知真多3F 111.83.230.73 台灣 04/28 12:34
meredith001: 聲量都被翁上人搶走了4F 114.137.38.35 台灣 04/28 12:35
Mithra: 他解釋的太囉嗦
還是翁上人好:重罪!關起來!5F 36.239.229.11 台灣 04/28 12:36

翁是使用前說明書

他是使用後認罪書


xra686: 上人 懂玩7F 39.12.104.191 台灣 04/28 12:38
※ 編輯: rwhung (118.171.9.191 臺灣), 04/28/2025 12:39:46
jetalpha: 威脅自己的黨主席,這樣不好喔。8F 36.236.179.147 台灣 04/28 12:43
wewants: 檢察官主動偵辦就不用民眾去大告發了9F 101.138.239.238 台灣 04/28 12:44
cpcpao: http://i.imgur.com/7JxnuXP.jpg10F 39.14.32.53 台灣 04/28 12:44
[圖]
luke7212: 國民黨:馬的我這條是修了為了要拿
來恐嚇公民罷團的啊,為什麼他們都
不作弊!?為什麼!?11F 49.217.56.51 台灣 04/28 12:47
ppkkll: 恭喜國民黨!真的是自業自得!14F 223.140.183.153 台灣 04/28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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