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標題 Re: [討論] 剝雞:五年以下 就是輕罪時間 Tue Apr 29 13:37:52 2025
笑死!刑法哪有定義什麼輕罪重罪
輕罪重罪是比較而來
主要用在想像競合犯
即使是五年以上的罪名,在十年以上的罪名前就是輕罪
會被十年以上的罪名吸收
第 55 條
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刑法(刑訴)少數有定義的就是
1.微罪不舉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微罪不舉適用於最重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
罰金之罪,以及特定類型的輕微案件。這些案件通常涉及財產或個人權益的侵害,但程度
相對較輕,且行為人通常初犯或偶發犯行。
2.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41條規定1項本文規定,你需要:
涉犯罪名的法定刑期最高沒有超過5年
法官在這個刑度內判決6個月以下的宣告刑
3.不得上訴第三審
現行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一項條文規範,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
之罪,以及刑法竊盜罪、侵占罪、詐欺罪、背信罪、恐嚇罪、贓物罪,經第二審判決者,
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4.緩起訴
所犯係「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認為適當,就可以給予緩起訴。
通常會附加條件,如向國庫繳納一定金額的處分金或賠償被害人、向被害人道歉或參加法
治教育課程等等。實務上最常見緩起訴處分的罪名,如酒駕犯刑法第185條之3之公共危險
罪。
5.緩刑
刑法第 74 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
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
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
五年以下罪刑雖不算什麼重罪,但也不是輕罪好嗎,不能易科罰金,也不適用微罪
不舉,無法宣告緩刑,甚至還可以上訴第三審,這哪算什麼輕罪,別唬爛了好嗎!
※ 引述《ice80712 (打臉腦粉)》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live/16569Baxaio?si=XBxn-8ewGz35irFf
: 鄉民監察院,直播節目,
: 剝雞再次強調,有學法律就知道,
: 偽造文書,五年以下,就是輕罪。
: 用重罪的標準去辦案,有違反比例原則。
: 之前有網友說邱明玉聽到剝雞講輕罪很傻眼,
: 可是昨天邱明玉才訪問剝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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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44.210 (臺灣)
※ 作者: treasurehill 2025-04-29 13:37:52
※ 文章代碼(AID): #1e46MpUP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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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剝雞:五年以下 就是輕罪
04-29 13:37 treasurehill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9/2025 13:39:18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9/2025 13:41:01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9/2025 13:44:27
推 zippy: 五年以下,跟普通傷害罪一樣,到底哪裡輕了1F 42.72.53.136 台灣 04/29 13:43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9/2025 13:45:40
→ s24066774: 你跟藍營名嘴談智商XD2F 36.235.210.178 台灣 04/29 13:45
推 maga0525: 推這篇提供資訊3F 27.53.1.9 台灣 04/29 13:46
推 katehsu26262: 推認真回應,覺得五年很輕的都建議去關關看4F 101.10.156.217 台灣 04/29 13:47
推 lazycat5: 太專業,藍白文盲不讀書的6F 42.72.0.193 台灣 04/29 13:52
→ shirleyEchi: 好啊 輕罪你去扛7F 118.232.115.221 台灣 04/2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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