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sca ( )標題 [討論] 到底為什麼規定要領銜人死亡啦~~~~~~~~~~~~~~~~~~~~~時間 Fri May 2 17:40:12 2025
※ 引述《star12614 (Saki)》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罷免潮延燒,不過罷瑤領銜人張克晉昨天聲明要退出領銜人身分,而根據法規,領銜人更
: 換只有兩種情境,一是領銜人死亡,或是經罷免案提議人總數1/2以上書面同意,再由備
: 補領銜人遞補為領銜人,並以1次為限。
更換只有兩種辦法
其中一個是 領銜人死亡
修但幾類
一定要死亡喔?
車禍重傷變植物人都還不算?!?!
怎麼辦
最近一個領銜人說不想玩了
結果國民黨有人放話
不是你說不玩就能不玩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229368
懷疑張克晉遭綠營威脅「不玩了」 趙少康:領銜人不是想退就能退
挖靠
怎麼辦
怎麼辦
怎麼辦啦~~~~~~~~~~~~~
中選會為什麼這樣規定啦
根本不需要有領銜人死亡這規定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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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5.79.40 (臺灣)
※ 作者: Tosca 2025-05-02 17:40:12
※ 文章代碼(AID): #1e59C19j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6178817.A.26D.html
推 Aidrux: 那就撤銷罷免?1F 111.81.62.252 台灣 05/02 17:41
推 MADAOTW: 一顆土豆解決2F 223.140.47.12 台灣 05/02 17:42
推 c41231717: 蠻像黑道的 你想退就退? 進進出出?3F 222.250.246.115 台灣 05/02 17:42
→ Rrrxddd: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76條阿4F 122.99.28.60 台灣 05/02 17:42
到底是誰修的啦~~~~~~~~~~~~~~~
推 agong: 懶5F 111.71.215.131 台灣 05/02 17:43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5/02/2025 17:44:10
→ clifflee: 這有點像 綁票勒贖唯一死刑 那就撕票吧6F 220.141.129.141 台灣 05/02 17:44
怕~~~~~~~~~~~~~~~~~~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5/02/2025 17:44:22
推 ken121: 車禍重傷變植物人也很可怕好嗎 韓劇都這樣演7F 1.171.244.30 台灣 05/02 17:44
→ clifflee: 變植物人 還能搞 我們繼承他的意志 代蓋10F 220.141.129.141 台灣 05/02 17:45
→ ken121: 以總統來說不能視事就能換副的上 不一定要死11F 1.171.244.30 台灣 05/02 17:45
對耶 總統都還不用死就能更換
領銜人好慘阿~~~~~~~~~~~~
→ samarium: 請藍白改13F 49.216.25.254 台灣 05/02 17:45
→ clifflee: 當事人無法反對了 所以應該能過?14F 220.141.129.141 台灣 05/02 17:46
推 Mithra: 萬一只是因故不能領銜就可以換掉話
顏家謝家只要找小弟把領銜人打成多處骨折就結束了
現在是拼你國民黨找不到人願意扛殺人罪15F 36.239.206.170 台灣 05/02 17:47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5/02/2025 17:47:37
→ Rrrxddd: 偶也不知道19F 122.99.28.60 台灣 05/02 17:47
推 boogieman: 國民黨最好開始保護張克晉人身安全20F 114.137.174.195 台灣 05/02 17:47
怕~~~~~~~~~~~~~~~~~~~~~~~~~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5/02/2025 17:48:19
推 ken121: 選罷法修嚴後領銜人要背法律責任 根本屎缺21F 1.171.244.30 台灣 05/02 17:50
推 requan: 推這個真的有灰色地帶,除了死亡,失智或是植物人等被宣告無行為能力,甚至失蹤或是判刑被關,能不能由代理人遞件都是應該被深入探討的問題!22F 42.70.216.193 台灣 05/02 17:50
推 siegfred: 他死,才能換人?不會吧 太黑暗了26F 1.164.252.18 台灣 05/02 17:50
→ Rrrxddd: 看起來因該是 來煙黃時代改的27F 122.99.28.60 台灣 05/02 17:51
推 hydra3179: 國民黨擅長暗殺,這樣換人很簡單吧28F 59.126.215.116 台灣 05/02 17:53
→ Rrrxddd: ㄟ不對ㄟ 我看錯了29F 122.99.28.60 台灣 05/02 17:53
噓 s81048112: 不然是要把罷免當遊戲????30F 27.52.166.118 台灣 05/02 17:57
→ dawson0130: 黑道也不是你想退出江湖就能退的31F 101.8.235.111 台灣 05/02 17:57
→ asn789451: 這招你也想得出來 會不會太恐怖了32F 220.141.3.135 台灣 05/02 17:58
→ casa163: 法律不是規定2種嗎.死亡與替換啊.你如果變植物人就走替換程序,沒問題吧33F 118.232.0.187 台灣 05/02 18:09
那死亡也是直接走替換程序阿 不然呢????
既然都要換何必多此一舉列一個領銜人死亡???
只有領銜人死亡可以不用1/2同意
領銜人就算變植物人還是不行 還是要1/2同意
這樣合理?!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5/02/2025 18:12:08
噓 HDT: 死亡不用走替換程序啊35F 36.239.52.229 台灣 05/02 18:11
死亡不需要1/2同意就能換人
變植物人 還是需要1/2同意才能換
修但幾類 這樣沒有哪裡怪怪的嗎????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5/02/2025 18:13:11
推 kickthewall: 明明就有有一半人同意可以撤換的選項 是國民黨辦不到只能往國民黨祖傳技能:讓人消失方向去思考36F 49.215.217.131 台灣 05/02 18:14
→ tinlover227: 有辦法取得二階近三萬分連署,無法取得一階兩千份連署,好奇怪喔39F 125.228.231.119 台灣 05/02 18:16
推 holysong: 罷免幾個月會失智?不要再搞老灰啊41F 122.118.98.62 台灣 05/02 18:27
推 kducky: 重傷 植物人可以類推適用啊 明顯法律漏洞42F 223.137.6.52 台灣 05/02 18:35
推 lwdlovecwl: 地獄條件,哈哈哈哈哈43F 101.8.241.82 台灣 05/02 18:57
推 linnx: KMT搞暗殺起家的,KMT遇到問題一貫作風直接暗殺44F 61.227.206.182 台灣 05/02 18:58
推 ccdg: 植物人沒有行為能力欸
沒辦法簽名蓋章也不行吧46F 118.232.22.4 台灣 05/02 19:03
→ fuckchina: 我們懷念張克晉48F 42.72.251.129 台灣 05/02 19:38
推 TWkiller: 除了kmt誰會往死亡選項考慮
1/2出來簽個名就好,花蓮都有辦法趕快叫大家換格式了,這小事49F 101.12.129.64 台灣 05/02 19:39
→ raku: 你看法條就知道領銜人有他的義務責任跟作為罷免的代表人52F 223.137.233.213 台灣 05/0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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