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mnc ()
標題 Re: [討論] 黃國昌修的妨礙司法為何要刪掉"施壓" ?
時間 Thu May 15 11:05:36 2025




施壓法官如果要入罪   那要先定好"施壓"的定義吧


例如   510不是才剛辦過剴剴案聲援集會嗎

       參加集會的爸媽一大堆都揚言  希望法官一定要判保母重刑



        請問這是不是施壓的一種?

        "聚眾要求法官對某某個案重判"   這還不是施壓?

        那是不是要把主辦/參加剴剴案遊行的人抓起來?




甚麼是施壓?   關說威脅是妥妥的施壓   法院禁制區聚眾也是施壓


       那其他呢?   遊行要求法官對剴剴案保母重判  是不是施壓?

                   政論名嘴要求法官重判總統府共諜  是不是施壓?



施壓兩個字的定義  如果定不出來  定得不好   那就不如"關說"簡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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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被捲入案件的時候,最希望找以下那一位幫手助您破案呢?
1.各科紅字、好色成性,其實智商180且具名偵探之孫血統的馬尾辮高中生。
2.小鬍子中年私家偵探&某位名字與推理小說家同名的小學生組成的二人組。
3.某個15歲就從美國MIT首席畢業,卻重新回國體驗高中生活的數理精英。
4.擁有大英博物館戒指,並在某處經營博物館的博物館館主。
5.與師傅之妹一同經營律師事務所,時常身著藍色西裝上法庭辯護的刺蝟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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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mnc 2025-05-15 11: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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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黃國昌修的妨礙司法為何要刪掉"施壓" ?
05-15 11:05 hmnc
tony121010: 卡提諾法學院的水準,不能期望太高1F 111.243.203.158 台灣 05/15 11:06
carlkan: 難道只有施壓難定義 關說就很好定義?2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07
MVPGGYY: 關說跟選民服務的界線一直都很灰色XD3F 39.10.17.238 台灣 05/15 11:07
tony121010: 遊說法已經定義關說了4F 111.243.203.158 台灣 05/15 11:07
carlkan: 遊說法可沒適用司法人員5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08
hmnc: 遊說法定義關說  誰來定義施壓?6F 114.27.162.134 台灣 05/15 11:08
carlkan: 而且遊說與關說行為近似7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09
hmnc: 剴剴案遊行每個都想施壓法官重判保母 要抓嗎8F 114.27.162.134 台灣 05/15 11:09
carlkan: 所以用遊說法的意思難道是有合法關說的空間嗎? 畢竟有合法的遊說9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10
magic833133: 黨施壓是建議 其他人施壓入罪11F 49.218.143.253 台灣 05/15 11:11
cg323: 施壓不一定有效,但絕對能拿來政治鬥爭12F 60.248.227.72 台灣 05/15 11:14
carlkan: 關說也不一定有效,踢爆也能拿來政治鬥爭黃國昌不是愛立踢爆關說人設嗎13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15
MVPGGYY: 關說也不一定有效啊15F 39.10.17.238 台灣 05/15 11:16
ctx705f: 你覺得我去跟賴清德講說要減稅是施壓嗎那你覺得立法委員跟市長跑去司法機關前面抗議司法算是施壓嗎16F 42.77.43.229 台灣 05/15 11:17
         司法機關前面如果是集遊禁制區  那是違反集遊法

      如果你只想靠杯司法不公  雙標  恐龍法官太多....那是言論自由
            要求政府減稅  這是表達政策訴求  也是言論自由

      但是如果你是想要影響XX案件判決  無論是偽造文書案 還是 剴剴案
      "聚眾施壓"企圖影響個案判決  是不是施壓?
cg323: 關說當然也可能無效,我又沒否認...
關說已經在法律中有定義,施壓還沒有...
定義得出來,再加上去就好啦,皆大歡喜19F 60.248.227.72 台灣 05/15 11:21
※ 編輯: hmnc (114.27.162.134 臺灣), 05/15/2025 11:29:59
cg32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3-222F 60.248.227.72 台灣 05/15 11:27
carlkan: 你一個刑法定義 就是要嚴謹
現在施壓不好定義 所以不納入
但卻立法寫一個不法關說 請問甚麼叫合法23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28
calmerrorans: 你也要定義關說阿26F 1.164.226.244 台灣 05/15 11:29
carlkan: 關說? 關說的合法與不法界線在哪?27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29
cg323: 定義我不是找給大家看了?28F 60.248.227.72 台灣 05/15 11:31
carlkan: 立法者有說刑法準用嗎
違反公職法跟違反刑法效果一樣嗎
能作相同定義嗎 不法關說罪的條文
跟你引用的公職人員利衝法文字一樣嗎29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33
neverfly: 你只是被國蔥帶風向了,法條上有寫"利用職務身份之影響力",一般老百姓、名嘴、記者會有職務身份的影響力嗎?當然是規範民代、官員之類的才有意義33F 42.73.193.68 台灣 05/15 11:37
carlkan: 立法寫一個不法關說 那不法跟合法界線在37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38
herculex: 立委質詢個案就是施壓38F 42.78.141.171 台灣 05/15 11:38
carlkan: 哪?39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38
neverfly: 老百姓去北檢喊放人,跟立委去北檢喊放人、在質詢台上詢問檢察總長個案,是一樣的嗎?40F 42.73.193.68 台灣 05/15 11:39
cg32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2條明定適用範圍這次修法就是把不法關說罪則訂出來啊...43F 60.248.227.72 台灣 05/15 11:41
DustToDust: 關心不施壓45F 122.118.161.2 台灣 05/15 11:42
ja11s4o1n7: 那當初國會擴權的反質詢定義在哪裡呢46F 118.163.2.234 台灣 05/15 11:42
carlkan: 合法關說的行為態樣是甚麼 講一個出來47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42
ja11s4o1n7: 大法官尤伯祥請黃國昌定義「反質詢」。後來黃國昌以書狀表示,只要是對立法委員所提出之質詢不予答複48F 118.163.2.234 台灣 05/15 11:43
carlkan: 關說如果要簡潔立法 就是全面禁止51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44
ja11s4o1n7: 奇怪,當初立擴權法的時候怎麼都不會計較這些詞有沒有明確法律定義?52F 118.163.2.234 台灣 05/15 11:44
carlkan: 那也沒有甚麼好討論爭議
全國人民一律都不要去私下找司法官
還有刑案大宗的關說發生在警察
警察為什麼不規定 因為民代都去找警察泡茶 所以藍白民代就放水嗎54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44
cg323: @carlkan先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法第2條59F 60.248.227.72 台灣 05/15 11:56
carlkan: 你先回答我合法關說的行為態樣是甚麼60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57
cg323: 再看第13條61F 60.248.227.72 台灣 05/15 11:57
carlkan: 如果施壓跟關說都該處罰 就不要用甚麼施62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59
cg323: 合法關說去看遊說法啦,沒定都叫灰色地帶63F 60.248.227.72 台灣 05/15 11:59
carlkan: 壓法律不明確當藉口64F 60.250.98.13 台灣 05/15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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