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rlkan (煩躁中)
標題 Re: [黑特] 「無保潛逃」
時間 Thu May 15 12:29:42 2025


法律本身也沒有潛逃這個詞,所以棄保潛逃笑無保潛逃,也只是50步笑百步

被告如果被通緝,這樣的行為如果要懲罰,我個人是不反對

但如果在有提供具保金的情況下被通緝,就算妨礙審理或偵查

國家至少還可以沒收具保金

但如果是在沒有提供具保金的情況下被通緝,即使妨礙審理或偵查,

但這樣的被告卻沒有任何不利的效果發生

如此說起來,不考慮後來有沒有被抓回來,

但單就通緝導致司法案件無法進行的責任來看

藍白嘲笑的無保潛逃(例如陳啟昱、橘子),並不一定會比鍾文智來的高尚

甚至反而還比較惡劣,因為逃得早,逍遙法外的惡性還比較重

修法的時候,只處罰具保,在我看來就跟刪掉施壓司法罪草案一樣

都是藍白顧慮自身情況,所做出的修法,並非沒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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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98.13 (臺灣)
※ 作者: carlkan 2025-05-15 12:29:42
※ 文章代碼(AID): #1e9Msu0K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283384.A.014.html
ken88787: 你看過法條嗎?1F 36.231.213.179 台灣 05/15 12:32
windom: 藍白畜真的是下幹沒有下限的啊2F 220.130.78.83 台灣 05/15 12:34
ken88787: 一臉就是沒看修法後的法條 能不能先看過法條再來說啊==?3F 36.231.213.179 台灣 05/15 12:37
如果你是指不僅是具保,還有其他強制處分的情況下,但就算寫進去,立法輕重失衡
的論點並不會改變,難道僅因被告有經過具保、限制住居等強制處分後落跑,
跟一個無保請回或者才收到被告傳票就先落跑的人,同樣都造成案件偵查及審理的阻礙
經強制處分的被告跟味精強制處分的被告同樣被通緝,為什麼只處罰經強制處分的被告?
neverfly: 看柯文哲的情形就知道,他先被無保請回,後來分別3000萬跟9000萬交保,一樣的人一樣的罪行,憑什麼無保請回後逃跑就不用加重,3000萬交保潛逃就要加重?是在鼓勵被告趁無保時快跑,還是在逼法官沒事也要判個3000元交保?5F 42.72.15.91 台灣 05/15 12:39
※ 編輯: carlkan (60.250.98.13 臺灣), 05/15/2025 12:46:14
Supasizeit: 逃得早XDDDDd11F 203.204.195.174 台灣 05/15 12:47
iampig951753: @ken88787 笑死今天任務是複製文嗎你那麼屌怎麼半點象牙都吐不出來
哪邊有問題是不是提不出來? 扯動扯西就是說不出來 就這種等級☺12F 122.100.68.199 台灣 05/15 12:48
boogieman: 實務上就是會有法官判無保請回結果人不見的 如果棄保潛逃算罪 那買通法官變無保再逃不就連罪都沒有?16F 42.79.22.67 台灣 05/15 12:55
wasely: 無保請回是法官判的還是檢查官?19F 101.10.109.74 台灣 05/15 13:00
法官、檢察官都有可能讓被告無保請回。
ericwang1017: 因為沒有罪,所以被無保請回,所以自然沒有潛逃問題,潛逃是證明他有罪,才要“逃“,沒罪幹麻逃?也就是說,有罪就不會無保20F 101.10.76.179 台灣 05/15 13:17
具保之後也有可能無罪,無保請回也可能有罪,你或許搞錯了甚麼
※ 編輯: carlkan (60.250.98.13 臺灣), 05/15/2025 13:21:27
ericwang1017: 有罪才叫“逃“,沒罪不叫“逃“,有罪不會無保24F 101.10.76.179 台灣 05/15 13:19
你的有罪無罪到底指甚麼,交保也不是起訴甚至定罪,
而且陳啟昱就是在無保請回後逃亡的
至於檢方在偵辦案件中,傳喚橘子,橘子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當檢方合法發布通緝時,
就已經是逃亡,通緝這件事,從來就不是交保之後才能通緝
allpass1983: 87 陳啟昱是有找去問話的,當然有無保請回,橘子當時連被找去問話的嫌疑都沒有。
兩個和在一起講,真是半桶水響叮噹。26F 175.182.33.239 台灣 05/15 13:51
半桶水,現在處罰的是通緝,橘子有沒有被通緝? 有沒有妨礙司法案件偵辦?
難道她跟陳啟昱被通緝有不一樣嗎? 還有發布通緝不是羈押,
有沒有接受訊問從來就不是發布通緝的要件。
※ 編輯: carlkan (60.250.98.13 臺灣), 05/15/2025 14: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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