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nk811020 (小哲)
標題 [討論] 柯文哲聲請保全證據  北院法官駁回
時間 Fri May 16 16:50:59 2025


柯文哲、委任律師聲請意旨:
聲請鈞院派員前往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林書妤、林郁芬、余若寧書記官之辦公室,調取林
書妤、林郁芬、余若寧書記官訊問時使用之錄音筆,及其重製於辦公室電腦之錄音備份檔
案,以確認彭振聲於民國113年9月3日、同年月4日、邵琇珮於113年9月2日、同年月3日訊
問全程之錄音之狀況,以還原當時訊問經過等語。


北院法官裁定:「聲請駁回」

理由:
同案被告彭振聲及邵琇珮均未曾主張或陳明其等有經不正訊問之情事,被告彭振聲及其辯
護人更於本院準備程序時陳稱:柯文哲辯護人稱筆錄有兩小時空白,乃因彭振聲要回房舍
用餐及吃藥,彭振聲不在場,當然沒有錄影。當天彭振聲之2名律師都有全程在場,檢察
官的問話態度都很好等語,則受訊問人本人均未主張有何不正訊問情形。又書記官是否有
使用錄音筆進行錄音,為其個人習慣,本因人而異,亦屬私人物品,聲請人並未釋明上開
書記官在庭訊錄音錄影設備之外,亦有使用錄音筆進行錄音,本案既已交付庭訊光碟,受
訊問人本人亦未主張不正訊問,實無從認本案有另外調取書記官私人使用之物及辦公室電
腦檔案之必要。  


從而 本件保全證據之聲請
並無理由  應予駁回

4/30法官裁定
裁定書今日上傳至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大家怎麼看法官駁回結果?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聲全字第 13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4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聲請保全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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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ank811020 2025-05-16 1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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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xnozomi: 爽 不讓你嗎裝受虐1F 42.0.74.83 台灣 05/16 16:52
threeforw: 柯文哲有主張不正詢問啊2F 27.53.74.233 台灣 05/16 16:54
yannick80116: 保存書記官錄音筆XD3F 223.200.123.13 台灣 05/16 16:54
kiss78832: 不毀掉證據怎麼能把你押近牢裡4F 114.137.186.133 台灣 05/16 16:55
piyobearman: 到時候沒錄音天經地義了5F 101.10.79.42 台灣 05/16 16:56
s1720109: 上次色情usb檔案就把信用玩壞了啦,只有小草傻傻的6F 27.242.99.37 台灣 05/16 16:56
ddg1802: 應該是當事人才能吧!8F 101.8.158.33 台灣 05/16 16:56
banmi: 這麼久,錄音筆cooy出來後應該是被蓋掉了吧?扣這個合理嗎?9F 111.81.156.132 台灣 05/16 16:56
gn134679: 半個月前的事情11F 111.246.57.158 台灣 05/16 16:57
lostsky93: 法官直接打臉雜草12F 42.71.45.89 台灣 05/16 16:59
rwhung: 洗了這麼久檢方拒絕 原來是彭振聲及邵琇珮的喔13F 118.171.5.19 台灣 05/16 17:00
ddg1802: 那些指認柯文哲有罪的是不是律師打算一個一個抓出來啊?15F 101.8.158.33 台灣 05/16 17:00
vbhero: 就算這些人沒有主張不正訊問
這怎麼會是駁回保全證據的理由17F 211.75.186.175 台灣 05/16 17:00
s81048112: 之前小草高潮的東西 都被打臉19F 27.247.38.200 台灣 05/16 17:01
vbhero: 這案子怎麼是當事人想保全證據
檢察官不給勘驗證據???20F 211.75.186.175 台灣 05/16 17:01
rwhung: 我還以為是 檢方同意後來又不給了22F 118.171.5.19 台灣 05/16 17:02
foolfighter: 柯人渣死全家23F 49.216.253.212 台灣 05/16 17:05
cheninher: 笑死人歐。滅證?24F 223.138.42.160 台灣 05/16 17:08
f40075566: 北院:腦殘拜託別再搞這種白癡手段了25F 124.6.30.60 台灣 05/16 17:08
cheninher: 丟人現眼,怕被告看?26F 223.138.42.160 台灣 05/16 17:08
hong414: 不是開庭還能嘻嘻哈哈 身體有什麼問題?27F 49.215.232.184 台灣 05/16 17:10
tomet: 簡單講就是,當事人都不覺得有不當訊問,你是在鬧什麼?
他要保全的是檢查官自己習慣用的錄音筆 不是檢查官繳上去的證據29F 42.79.31.172 台灣 05/16 17:19
nidhogg: 智障小草33F 101.10.166.97 台灣 05/16 17:21
Spinner3: 準備滅證?34F 1.173.162.29 台灣 05/16 17:21
ezorttc: 不是打臉北檢?把北檢按在地上摩擦?35F 42.72.112.141 台灣 05/16 17:21
b1184014: 合法消除影片 不爽滾出台灣36F 114.137.64.156 台灣 05/16 17:23
ejijojo: lol 台灣什麼時後一堆學店綠衛兵了 好恐怖 這麼明顯的操作還能這樣推文?綠共真的好噁爛37F 5.91.22.170 意大利 05/16 17:24
frankanne: 檢察官就已經上繳了,是要保全啥小40F 49.214.2.193 台灣 05/16 17:25
cielilver: 真的是沒招了,只能想辦法搞司法不公罪證確鑿,可憐阿
對證據沒有辦法反駁,只能窩不知道41F 211.75.129.49 台灣 05/1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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