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fgordon (人生~)標題 Re: [討論] 苗博雅作證是要落實“明知”違背法令時間 Tue May 20 14:57:36 2025
連苗博雅曾任職於律師事務所
她都不敢說自己懂都市計畫法
民選官員,或非相關背景公務員,面對各種民生事件與對應法律條文案例
誰有辦法一一釐清,治下的專業委員會,是否有違背相關法令做出多數決?
更可笑的,行政法院都還沒審理京華城容積案是合法或違法
到底民事法院現在是在審什麼"明知違背法令"
薛丁格的違法,若柯P則發Q
唉...
※ 引述《GO19870325 (GO19870325)》之銘言:
: 說真的
: 檢方要苗博雅作證是要落實“明知”違背法令構成要件
: 我們來看法條
: 圖利罪
: 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
: 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
: 金。
: 法制局的回給柯屁的函
: 也是法制局認為這不妥會違法
: 不建議增加容積率
: 那檢方會請苗作證的用意也是如此
: 苗的影片是在議會質詢柯屁的證據
: 他也提醒柯會違法
: 但是柯硬要違背法令置之不理
: 所以證人被電爆的邏輯在哪
: 是電爆證人法官就被說服放了柯嗎
: 好像沒有他依照還在土城
: 小草跟婊子國昌跟婊子館長的邏輯很奇怪
: 你要說服的人不是群眾而是法官
: 先說服法官讓法官放了柯屁吧
: 連共犯都沒回台灣是怎麼樣 作賊心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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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視錢財如浮雲~~~
錢財視我如糞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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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7.189 (臺灣)
※ 作者: ffgordon 2025-05-20 14:57:36
※ 文章代碼(AID): #1eB2VZ0j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724259.A.02D.html
推 ljm87: 黨想要 你就進去蹲 就這麼簡單1F 101.139.221.6 台灣 05/20 14:59
推 Berotec: 啊我問一下 所以公文是不是有會辦法制局阿法制局是不是有給適法性不妥的意見
阿你又說沒法律專業 又不聽法制局的
笑死 自證違法喔?2F 1.173.129.18 台灣 05/20 15:02
→ s81048112: 以後議員都不能監督了!!!!!!!6F 39.15.0.88 台灣 05/20 15:04
噓 tomandnico: 不懂法就不要做是公務員的義務喔
你就只是把公務員也當白痴而已
然後不懂 就不要蓋章7F 59.124.166.19 台灣 05/2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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