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744vx9w (騎龜飛上天)標題 Re: [新聞]出門買菜一回來「家被剷平」! 台中時間 Mon May 26 01:15:03 2025
※ 引述《mcharuko (象)》之銘言:
: ※ 引述《makyan (bbN)》之銘言:
: 這是租戶問題
: 前地主不是說早就沒收你們租金 也早就不續租了
這裡至少都是民國50、60開始的租約,而且是不定期契約,租單都還在
因為是提供給佃農耕作居住使用,農地與建地同一地主與租戶
地主當初說921地震後體恤農民不收租,但居民有積極意願續租且提存法院
: 你們死不搬走而已 被新地主洗臉就怪自己貪小利吧
死不搬走是因為這裡居民至少4-5代以上,是共同生長的記憶且有持續繳納租金
在不了解詳細情況下說貪小利會不會太不公平??
: 人家前地主賣掉土地的時候 你們一定有優先承購權
所以才說不知道詳細情況下不要亂發言
原地主""從沒告知""要賣土地,居民收到的第一個正式文件就是新地主建商的存證信函
直接要用提告的方式逼走這邊居民,而且這裡多的是不懂的老人
: 自己不把土地買下來住
: 免費的住一世人 土地增值稅別人交
上面已解釋沒有免費住
: 現在在那邊喊救命
: 建商願意直接對簿公堂
: 不就看準你們租約根本無效
: 這些人當初根本就應該各自承購土地
建商不是願意直接對簿公堂
而是被居民提告租約存續的情況下要行使優先購買權
而且這裡都還有門牌號碼也有繳納房屋稅
代表地上權是確立的
目前訴訟也還在進行中,建商還惡意拆屋就是故意拆掉,因為地上物是最麻煩的
地上物的存在也是優先購買權的重要條件
更別說明明有同意戶的拆掉後可以堆放廢棄磚瓦,為何要特地開去不同意戶的門口倒?
討厭River&Tree是一回事,但不代表這邊的住戶都支持他
可確實也是只有他這個現職的民意代表有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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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03.154 (臺灣)
※ 作者: w744vx9w 2025-05-26 01:15:03
※ 文章代碼(AID): #1eCr0P_N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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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出門買菜一回來「家被剷平」! 台中
05-26 01:15 w744vx9w
※ 編輯: w744vx9w (114.35.103.154 臺灣), 05/26/2025 01:19:37
→ bkebke: 這個法律上有優先權嗎
農地要寄存證信函 其它持分者不買才能賣1F 122.116.0.253 台灣 05/26 01:21
有爭議的是建地,當時會有建地供佃農使用就是因為這些佃農同時也承租地主的農地耕作
該筆建地上甚至還有一個""公地埕""做為曬穀用
依照土地法104條來主張是有優先權的
※ 編輯: w744vx9w (114.35.103.154 臺灣), 05/26/2025 01:25:24
→ aragorn747: 你前面說地主不收租 後面又說住戶有繳租金 前後矛盾 該不會住戶繳給詐欺犯?3F 49.216.174.216 台灣 05/26 01:29
上面有說明了是提存法院
※ 編輯: w744vx9w (114.35.103.154 臺灣), 05/26/2025 01:30:30
→ aragorn747: 不然你的說法偏向借住非租賃6F 49.216.174.216 台灣 05/26 01:30
→ hqu: 環團和居住正義團死光 提前熟習中共手法7F 111.242.2.111 台灣 05/26 07:20
推 peterw: 推8F 123.205.39.144 台灣 05/26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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