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標題 Re: [討論] 陳之漢:到人家的國家要遵守人家的法律時間 Fri Jun 13 13:28:13 2025
※ 引述《smallweek (小笨蛋)》之銘言:
: 陳之漢剛剛對於昨天被禁止直播拍攝某些地方
: 他說
: 到“人家的國家”要遵守人家的法律
: 可是三公分
: 你在台灣要你遵守台灣的法律時
: 怎麼常常在那XX叫
: 中國好自由
: 台灣就好不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違者由警察機關責
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併處1.5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
另
沒收違法所得。
館長照你的說法你也沒有遵守中共國的法律阿
你VPN不是用得很爽嗎?
我們明人不說暗話
這條規定就是
中共國人治社會本質的最深體現
這條實務上僅對中共國內的韭菜有效
洋大人是VIP 不管是金髮碧眼的西洋大人
還是黑毛黑眼的東洋大人
或是館長這種充當洋五毛的台洋大人
你們這些被視為高牆內賤民一等的外國人
(不要懷疑 不管中共自己官方言詞上踩多硬 中共粉紅自己講得多恨
實務上你們這些台灣人台商 就被視為是跟外國人相仿的VIP)
自然是不用怕這條規定 刑不上貴人
又紅又專的共黨幹部也沒有人鳥這條
中共的高官跟高級幹部 以及他們的子女 是要翻牆就翻牆 要玩就玩 毫無障礙
他們還會拿自由世界的訊息管道來當作
特權跟
維持特權的一種手段
這行為本身就是特權
而從這個特權行為取得的 跟屁民韭菜賤人們比高出好幾層的真實訊息差
代表他們在牆內是人上人 連資訊都可以拿到特供
另外警察不想辦你的時候 依然也不會用這條鳥你 即使你是個屁民
但是警察沒錢了 上面積欠獎金了
遠洋捕撈玩膩了 或是沒生意了
找到你頭上來割韭菜了 這時候就可以拿這條來跟你要銀子了
例如一年多前 北京有個人因為翻牆被罰了
100多萬人民幣
這100多萬是他翻牆承接IT公司的外包工作賺來的
看看這條規定最後那幾個字 懂了沒??
翻牆收入違法 可以沒收的喔
他辛辛苦苦給美國人打工賺來的辛苦錢
最後變成北京公安打牙祭跟喝酒的吃穿錢
就是這麼爽
所以如果阿共判斷館長你不是自己人了 或是可以殺了
你這幾天被抖內的幾十萬(其中包含徐巧芯與傅崑萁抖給你的)
全部都可以沒收的喔 你說收帳是台灣帳戶收 沒收不到你頭上是吧??
這有什麼困難?館長
你還有屁股可以賣阿 懂了嗎??
這就是為什麼館長只敢躲在上海江蘇這些超有錢的地方
進去窮一點的省分 怎麼被宰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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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館長你為自己的孬種行徑說得這麼好聽 又高大上又偉光正
結果我看你也沒有多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阿
你也只敢在特權許可你違法的時候蝦逼逼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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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20.30 (臺灣)
※ 作者: KingKingCold 2025-06-13 13: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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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陳之漢:到人家的國家要遵守人家的法律
06-13 13:28 KingKingCold
→ brella: 館畜生臉被打剛好而已1F 114.140.97.185 台灣 06/13 13:28
※ 編輯: KingKingCold (115.43.20.30 臺灣), 06/13/2025 13:30:47
→ vava5566: 館長是用漫遊,不是VPN2F 111.82.85.27 台灣 06/13 13:31
→ ms883050: 他這次去就是去交投名狀的
館長以前混過,很懂的3F 223.140.149.131 台灣 06/13 13:36
推 jetalpha: 如果China國其他省份的警察夠膽一點,對還在東亞大陸的陳之漢「遠洋捕撈」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呢。5F 1.175.102.14 台灣 06/13 13:49
推 wukong1979: 支那五毛賤畜就是賤,你管人家那麼多,土包子都能比牠們高貴還能操支那國母8F 42.0.106.242 台灣 06/1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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