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標題 [討論] 懇請立法院決議將法務部長鄭銘謙解職時間 Sat Jul 5 08:54:42 2025
我們宇宙立法院,大法官的立法院,
在黃國昌的帶領下,通過決議要求國安會秘書長即刻認罪,下台,
建議黃國昌通過決議將法務部長鄭銘謙,還有惡檢林俊言即刻解職,認罪法辦,這樣才能
救出
我們最愛的阿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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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71.58 (臺灣)
※ 作者: Whitening 2025-07-05 08: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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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13974682: 哈哈1F 36.229.232.209 台灣 07/05 08:55
※ 編輯: Whitening (42.77.71.58 臺灣), 07/05/2025 08:55:23
→ desho: 直接決議阿北無罪不是比較快2F 122.121.231.93 台灣 07/05 08:55
推 bhenry1990: 好像沒有這個法源 只有叫總統換一個行政院長的方法3F 61.228.233.2 台灣 07/05 08:56
推 murray: 沒有法源就立法就好 我們藍白委沒在怕的5F 114.24.144.33 台灣 07/05 08:56
推 andymi: 修法讓立法院有特赦權,然後表決特赦即可6F 211.23.183.91 台灣 07/05 08:58
推 HodorDragon: 立法藍白不得受法律限制即可7F 39.12.129.95 台灣 07/05 08:59
※ 編輯: Whitening (42.77.71.58 臺灣), 07/05/2025 09:04:18
→ JoJo2330: 立法中華民國所有行政機關人員由藍白兩黨決定不能有異。頂嘴的直接判10~30年有期徒刑。8F 114.140.144.134 台灣 07/0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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