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soko (time to face reality)
標題 Re: [討論] 柯建銘:罷免後用刑法第100條處理在野立委
時間 Wed Jul  9 11:47:42 2025


pupu20317: 刑法100條已經沒了 這個我要噓老柯101.12.162.231 台灣 07/09 09:46
hong414: 這老柯就不應該了 自己以前廢掉的法案
居然忘了36.230.211.156 台灣 07/09 09:47

錯誤
刑法100條沒有廢,只是被修正了

原刑法100條內亂罪:
==============================================================================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
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
此處的「意圖」並非要處罰「思想犯」,而是要針對「著手實行者」處罰
當然戒嚴時期的蔣經國政府沒在跟你五四三的,說你散播禁書煽動群眾就算了

1992年吵了兩年決定只修不廢

修正版:

==============================================================================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把「手段」更明確化,必須要是非常激進的手段才能作為刑法100條的對象
講白一點,就是你「宣揚」統一或獨立是不會被作為刑法100條的處罰對象
不然統促黨那群狗早就被抓起來了


至於老柯能不能用刑法100條去告藍白,我覺得很難
立委職權至少都是體制內的東西,要搞什麼半分鐘還是舉手表決,院長不中立
把少數黨的權益排除在程序之外,這些都跟「強暴或脅迫」沒有關係

你立法院可以同時違憲+卡住憲政司法機關
行政院仍然有辦法制衡立法院,畢竟行政權是實的


azcookie: 出來講想要用刑法100條,就明著說要戒嚴了42.77.85.111 台灣 07/09 09:51

跟戒嚴無關
戒嚴想要把你這種人吊路燈,根本無需用到刑法100條
動員戡亂時期國民黨警總直接半夜破你家門把你抓走就好了 我舅舅就是這樣消失的
你報警被吃案 你找立委一樣被吃案 有差嗎

fhjqwefs: "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藍白立委符合
構成要件啊 直接無期徒刑啦114.32.176.79 台灣 07/09 09:55
沒有,他們在立院雖然做了很多不符常理的事情
但大多還是在立院程序之下正常走的

Malion: 我看到納粹的影子,歷史總是不斷重演42.72.136.51 台灣 07/09 10:13
不然你要不要試試看7/26晚上去立院放個火?
不懂歷史就不要亂尬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3.237.7.75 (日本)
※ 作者: usoko 2025-07-09 11:47:42
※ 文章代碼(AID): #1eRUPWOh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2032864.A.62B.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柯建銘:罷免後用刑法第100條處理在野立委
07-09 11:47 usoko
piyobearman: 我只想問 你說了算還是柯說了算?1F 49.216.42.38 台灣 07/09 11:48
法院說的算
calmerrorans: 你有比麻柯強嗎2F 118.168.98.17 台灣 07/09 11:49
好了啦不懂硬是要尬聊 有必要嗎
ststLiang: 既然沒有要改法律 現在就可以處理藍白3F 114.137.2.90 台灣 07/09 11:50
我覺得告不成 這也是為啥柯建銘只敢嘴的原因
audic: 柯建銘那老歡癲真的該下來了4F 123.195.47.252 台灣 07/09 11:52
faryoo: 花蓮王就是被刑法100條迫害的啊^&^5F 36.239.238.124 台灣 07/09 11:52
拜託你別再尬聊了 真的很尬
audic: 沒證據可以嗆人要法辦喔,不就坐實操控司法6F 123.195.47.252 台灣 07/09 11:52
重點不是沒證據
是藍白做的事情要怎麼適用到刑法100條上
我不覺得法官會認同
s891510: 如果告的成 那KMTMD離內政部宣告解散政黨也只剩幾步了7F 36.225.211.84 台灣 07/09 11:53
這跟刑法100條無關
請參考統促黨
qber: 目前發現的共諜一堆在DPP ,DPP抓一抓9F 223.138.250.24 台灣 07/09 11:53

laoabo: 強暴和脅迫和他狀告憲法法庭程序問題有連結嗎10F 114.36.9.115 台灣 07/09 11:54
piyobearman: 法院說了算 那就先羈押個一年這樣?有些事真的別越線 ,會無法收拾12F 49.216.42.38 台灣 07/09 11:56
法院說了算是要怎麼連結到羈押?
羈押要件要不要先去搞清楚?
darkemeth: 柯這個真的講幹話有點欠噓14F 114.136.134.240 台灣 07/09 11:58
※ 編輯: usoko (133.237.7.75 日本), 07/09/2025 12:16:12
patron22: 這不是幹話,是他真的要做的事,人民能接受的話就這樣吧15F 111.82.101.126 台灣 07/09 12:17
undream: 現在的司法有在管羈押要件?17F 49.218.95.78 台灣 07/09 12:57

--
作者 usoko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