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hohohya (人渣賤種哭糞八卦版皇AA)
標題 [討論] 故意殺跟故意虐待致死要怎麼分?
時間 Fri Jul 18 13:45:12 2025


請問一下有藍白要解釋一下為什麼這兩種情況刑度不同嗎

那實務上要怎麼細分

為什麼立法前不先討論一下

又臨時掏出機密法案硬幹表決

有什麼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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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60.67 (臺灣)
※ 作者: ohohohya 2025-07-18 13:45:12
※ 文章代碼(AID): #1eUTzgs9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2817514.A.D89.html
deann: 凌虐致死沒有殺人的故意但有凌虐的故意的死結果阿 這有很難分?1F 220.128.121.214 台灣 07/18 13:46
piyobearman: 犯意不同吧3F 49.216.45.205 台灣 07/18 13:46
deann: 故意殺就是有殺人的故意 這也不懂?4F 220.128.121.214 台灣 07/18 13:46
aass5566: 對啊!如果是不小心弄死兒童會被判死刑 誰還敢教訓兒童?5F 223.138.34.155 台灣 07/18 13:46
deann: 爭點就是民進黨覺得沒殺人的故意的凌虐
不應該可以判到殺人罪的刑責而已7F 220.128.121.214 台灣 07/18 13:46
Aidrux: 卡提諾法學派:這明明就很簡單,罵青鳥就對了9F 111.80.71.201 台灣 07/18 13:47
ko74652: 虐待不一定會想殺11F 39.15.2.205 台灣 07/18 13:47
piyobearman: 致死了才有死刑的問題啊12F 49.216.45.205 台灣 07/18 13:47
deann: 更多的是凌虐根本不想讓它死 只是想看他痛13F 220.128.121.214 台灣 07/18 13:47
piyobearman: 把人虐死了 再喊冤很可笑吧14F 49.216.45.205 台灣 07/18 13:47
lusifa2007: 不用分 現在修法就是兩個刑度一樣 法官用哪個都可以15F 49.217.195.250 台灣 07/18 13:48
deann: Puma說過那是因為過失 不小心讓它死了而已17F 220.128.121.214 台灣 07/18 13:48
piyobearman: 現況很大機率是虐待不等於殺人
所以虐死=過失致死
或傷害致死18F 49.216.45.205 台灣 07/18 13:48
Leeheaven: 青鳥:只想凌虐 是兒童自己脆弱死了
怎麼能判死 大概是這種邏輯
還是青鳥覺得可以凌虐兒童不要弄死就好?21F 111.246.172.177 台灣 07/18 13:52
rock30106: 青鳥:他自己有病25F 42.71.170.55 台灣 07/18 13:53
a089851583: 青鳥:這樣以後我們怎麼欺負7歲以下幼兒26F 45.118.64.0 澳大利亞 07/18 13:54
tonykingtwo: 沒法量化的東西都是法官跟檢察官心證的範圍 才會判出來天差地遠28F 220.128.239.60 台灣 07/18 13:57
david228: 欺負七歲以下?創意私房是誰畏罪自殺?30F 118.232.171.164 台灣 07/18 13:59
orz0928: 驗屍看不來?31F 42.70.84.149 台灣 07/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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