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標題 Re: [討論] 林智群: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時間 Fri Jul 18 15:30:02 2025


想問一種案例

犯人原無殺害意圖,凌虐孩童致重傷未死

最後因害怕孩童死亡,被判處以「凌虐方式殺害」

最後選擇直接殺害孩童

而孩童的直接死因與凌虐的傷害無關

該如何判決?

要以271條判處

A.凌虐的方式殺害,死刑或無期徒刑?

B.還是殺人罪加重1/2?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還是以286條

C.凌虐過失致死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一般人主觀意識,應該會覺得A

但法律實務上則會偏向B
因為死因無法與凌虐做直接連結

——
在孩童重傷未死之際
因為C跟A有判決不確定性,且刑責差距甚大
就算犯人本來沒有殺意
但為了拼B的判決,反而可能直接殺害孩童

因此,本次修法新增A選項
反而會增加孩童被直接殺害的危險
因為直接殺害的選項B,刑責可能較輕


※ 引述 《bluegold》 之銘言:
: 林大律師想說的是不是這樣
:
: 惡保母凌虐兒童,一個不小心發現兒童奄奄一息快死了,送醫也不一定可以救
:
: 沒修法前因為虐童致死刑度比較輕,還是會送醫看看能不能救活
:
: 修法後因為虐童致死要判死刑或無期,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找個地方埋了
:
: 被抓還可以主張自己就是殺人不是虐童致死
:
: 所以這修法反而對受虐兒童是不利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8.37 (臺灣)
※ 作者: yoyoruru 2025-07-18 15:30:02
※ 文章代碼(AID): #1eUVVyXx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2823804.A.87B.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林智群: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07-18 15:30 yoyoruru
ai2311: 哩西勒供殺小1F 36.238.217.40 台灣 07/18 15:31
MVPGGYY: 我覺得偏向意圖謀殺2F 220.142.41.69 台灣 07/18 15:32
ai2311: 你怎麼不說因為害怕死刑 所以趕緊送醫3F 36.238.217.40 台灣 07/18 15:32
bluegold: "選擇直接殺害孩童" 阿不就是B4F 61.60.129.33 台灣 07/18 15:32
pandp: 你放心,會虐死小孩的通常不會讀法條,法條是給法官去選用的5F 1.172.16.243 台灣 07/18 15:32
MVPGGYY: 過往案例一開始就打定要殺小孩的是父母欠債過不下那種
沒聽過當保母是想殺小孩7F 220.142.41.69 台灣 07/18 15:33
ai2311: 你凌虐致死 死因非凌虐 你有要賭對法官捏 而且就算不是也是重罪10F 36.238.217.40 台灣 07/18 15:34
pandp: 你真覺得有九成虐待小孩到致死程度的,會先讀過法條再決定作為嗎12F 1.172.16.243 台灣 07/18 15:34
ai2311: 你應該是送醫才有機會輕罪14F 36.238.217.40 台灣 07/18 15:34
CALLING: 你有沒有想過萬一送醫救不回來就是死刑?這種情況下送醫 醫院都會報案的15F 60.251.151.101 台灣 07/18 15:34
Evanscence: 殺人犯早就知道法官不會判死刑了17F 49.216.166.199 台灣 07/18 15:38
pandp: 送醫會到死也表示他做了足以致死的行為吧,施虐到施虐致死的暴行程度有點距離
你偶爾打小孩,身上沒舊傷,送醫不幸死亡 vs 滿身舊傷送醫死亡 vs 滿身舊傷弄死了乾脆不送醫,三者鑑別度很高18F 1.172.16.243 台灣 07/18 15:39
e52155: 來一個脖子被抹一刀,全身骨折的,是殺人還是凌虐?23F 202.39.78.109 台灣 07/18 15:48
yoyoruru: 殺人+凌虐 但 =/= 凌虐殺人25F 101.10.108.37 台灣 07/18 15:50
samonella: 有點類似大車車禍,出事後寧可直接壓死,也不下車救人。
所以虐童者,發現小孩失去意識,
會送醫還是直接就殺了?26F 49.218.91.111 台灣 07/18 15:51
sa952618: 跟古早時期大車司機一樣啊 壓死還賠比較30F 42.74.69.165 台灣 07/18 15:55
sliverexile: 大車沒有加重刑罰還是碾死 之前虐童沒有加重也是致死 所以加重後反而致死這邏輯根本不能成立
大車都嘛判個過失致死 碾死是因為賠償金額 就是爛法官害的32F 59.124.7.244 台灣 07/18 15:56
samonella: 看法條是有這個漏洞,應該補起來。
區分過失和蓄意還是比較周延37F 49.218.91.111 台灣 07/18 15:58
a5687920: 還是有凌虐阿39F 101.8.227.10 台灣 07/18 16:04
gn7722: 詭辯,送醫小孩可能不會死,那就不符合凌虐致死
你既然前提是「凌虐但還沒死」既然這樣就會有機會送醫不死
不死自然刑罰就輕
你如何判斷當下犯人認為送醫還是必死所以乾脆殺了
大卡車會壓死不是因爲怕刑度,是怕後續賠償費用
壓死人絕對刑度比壓傷重傷還要重
有夠爛的詭辯40F 223.137.186.173 台灣 07/18 16:05
Supasizeit: 沒有!我是殺了他才虐的不算 我的犯意是殺人51F 203.204.195.174 台灣 07/18 16:08
givar: 這就是dpp考慮的點,這都要認真討論,結果藍白只想政治操作53F 42.78.199.232 台灣 07/18 16:22
FishJagor: 藍白不在乎55F 109.42.176.70 德國 07/18 16:23
xox5678: 不要虐童就好啦56F 49.216.16.35 台灣 07/18 16:45

--
作者 yoyoruru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