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star100 (xyz)標題 [討論] 這3種投票方式都不準的原因?時間 Fri Jul 25 11:35:24 2025
提出行政訴訟、假處分聲請,並提
出戒護投票、監所內投票、通訊投票等3種方式,盼能行使公民權利。
戒護投票~~不行
監所內投票~~不行
通訊投票~~不行
到底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
可以什麼都不行
只為了那一張小小的票
讓大家都知道
現在的法綠準則
鳥蟾會覺得這樣給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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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59.28 (臺灣)
※ 作者: jstar100 2025-07-25 11:35:24
※ 文章代碼(AID): #1eWlj-IP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3414526.A.499.html
推 dritcritx: 犯了貪汙啊 問這甚麼蠢問題1F 220.137.132.23 台灣 07/25 11:36
→ prestonia: 國昌立法怠惰啊2F 61.216.130.235 台灣 07/25 11:36
噓 sam90205: 就都違反秘密原則啊 草腦又開始亂 於法勿據很難懂?3F 110.28.2.51 台灣 07/25 11:36
推 sean0912: 貪汙就去關 鬼扯什麼 特權用習慣了是不5F 218.161.101.230 台灣 07/25 11:36
推 yctsaih: 投票是公民的權利,但若因自己導致無法投票,就是自己的問題,例如生病,被羈押等,話說回來,過往那麼多次的選舉,被羈押人就只有柯文哲要申請投票,其他人是白癡嗎?7F 123.195.77.50 台灣 07/25 11:39
→ mazznia: 沒有法源呀12F 114.42.132.89 台灣 07/25 11:47
→ luba2: 因為沒有準據法,未依法而行政,哪個公務員有這種膽?13F 163.32.112.182 台灣 07/25 11:47
→ mazznia: 投票是公民權利沒錯,但沒叫你貪污圖利被羈押15F 114.42.132.89 台灣 07/25 11:47
噓 Stigmata: 馬桶都比你博學17F 114.137.140.109 台灣 07/25 11:49
請問是共用的那種嗎?
※ 編輯: jstar100 (223.137.59.28 臺灣), 07/25/2025 11:52:56
→ lemon81824: 因為他是柯文哲啊,羈押原因也是這個18F 39.12.26.41 台灣 07/25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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