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etro (特務P)
標題 [新聞] 花蓮陸配村長遭解職 陸委會:尊重內政部
時間 Sun Aug  3 18:48:0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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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陸配村長遭解職 陸委會:尊重內政部處置 | 兩岸 | 中央社 CNA 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1日被鄉公所解職,成為首名因中國國籍問題遭解職的村長。陸委會今天表示,有關民選公職,兩岸條例沒規定的部分仍適用其他法令,尊重內政部對國籍法之解釋與相關處置。 ...

 


2.新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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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陸配村長遭解職 陸委會:尊重內政部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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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陸配村長遭解職 陸委會:尊重內政部處置
2025/8/3 16:40(8/3 17: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台北3日電)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1日被鄉公所解職,成為首名因
中國國籍問題遭解職的村長。陸委會今天表示,有關民選公職,兩岸條例沒規定的部分仍適
用其他法令,尊重內政部對國籍法之解釋與相關處置。


內政部今年1月查核確認全國有5名現任村里長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去函要求鄉鎮市公所
依照「國籍法」辦理,鄧萬華是其中之一。

富里鄉長江東成今天說,內政部去年10月陸續來文,要求用國籍法辦理解職事宜。但依據台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目前台灣與大陸屬於兩岸並非兩國
,以致鄧萬華沒辦法放棄陸籍身分,陸方也不會開立證明,因此決定透過解職把這個議題透
明化。


來自中國大陸四川省廣元市的鄧萬華,民國106年取得台灣身分證,民國111年首度參選學田
村長並當選。

陸委會今天回覆媒體詢問表示,原籍中國大陸人民取得台灣身分後,若欲擔任中華民國民選
公職,除「參選資格」有兩岸條例之限制外,其他有關「選舉活動」、「就職、任職、解職
」等事項,因兩岸條例沒有規定,故仍須適用中華民國各有關法令之規定。


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陸委會
表示,這是基於對國家忠誠義務以及避免義務衝突風險之要求。事實上「具有雙重國籍者」
如欲擔任中華民國民選公職人員,陸委會會尊重主管機關內政部對國籍法之解釋與相關處置


鄧萬華今天表示,自己拿的是台灣護照、也依法當選,突遭解職將提訴願爭取權益。她說,
自己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哪有什麼國籍問題」。

在鄧萬華之前,前南投縣議員、陸配史雪燕去年12月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

史雪燕110年遞補成為南投縣首名新住民縣議員,111年競選連任落敗,任期至111年12月24
日結束,任職僅約1年4個月。內政部去年12月以史雪燕未依國籍法規定,就職前辦理放棄中
華民國以外國籍,並於就職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佐證資料,而解除史雪燕的議員公職。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這個現象其實有點麻煩。

雖然要求放棄他國國籍才能擔任公職很合理。

但是兩岸關係會導致這些中配在現實上難以取得中國方的放棄國籍文件。

這種強硬執行的做法容易導致真的想要歸化台灣的中國人被阻擋在門外。

唉……如果富察如今尚未失蹤,恐怕也會面臨這種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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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2.74 (臺灣)
※ 作者: Pietro 2025-08-03 1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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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etro (49.216.222.74 臺灣), 08/03/2025 18:49:54
peter080808: 拜拜 中國人再見1F 42.70.82.182 台灣 08/03 18:50
pandp: 反正好幾個案例了,直接講定陸配不得參政也
最怕的是說你可以,但事後不行,規則補一補至少明確2F 111.254.41.48 台灣 08/03 18:52
chunglee: 好好的當中國人 享受党的鐵拳
給中配永居 不給參政權6F 116.241.208.94 台灣 08/03 18:55
air08120315: 解的好,支那仔還想當台灣人的公職?不過台灣年輕人無感!8F 42.77.137.48 台灣 08/03 18:58
theropod: 陸配不是不能參政嗎?10F 58.114.14.161 台灣 08/03 18:59
pipiayin: 有參選資格 但是沒有就職資格的意思?11F 111.71.101.7 台灣 08/03 19:00
windyroad: 讚12F 223.143.209.27 台灣 08/03 19:02
ty1111: 中國不開“放棄國籍”證明所以無解13F 114.27.74.141 台灣 08/03 19:08
cycling: 解的好 內政部應該還要順便討回薪水14F 1.172.127.144 台灣 08/03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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