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標題 Re: [討論] 解職中國籍(PRC)村長是否合理?
時間 Tue Aug  5 19:47:05 2025


※ 引述 《amanda815625》 之銘言:
:  
: 中華民國內政部回應大概如下:
: 內政部回應,鄉公所解除村長職務是依法行政,如果不服可以依法提出訴願。中配被解除
: 公職不是首例,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也是沒有提出喪失中國國籍的資料,去年被依《國
: 籍法》規定解除議員職務。內政部認定,總共有5名村里長擁有中國的國籍,如果這些人
: 還是沒有出示,放棄他國國籍的證明文件,後續就會依法解除公職。
:  
: 我的理解是一定要提出
: 喪失中國國籍的資料和證明文件
: 否則就視為還是具有中國的國籍
: 這樣就不能當台灣的公職
:  
: 平行而論
: 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呢?
:  
: 徐巧芯認為不應該解職
: 保留中國籍的村長
: 那她的主張是否合理?
:  
: 大家會認為合理還是不合理?
:  


內政部光是法條就用錯了

真的是用國籍法

為何過去這些人任職都沒問題?



內政部不敢告訴你的是

大陸人入籍任職公務員

根本不是適用國籍法

而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因為大陸人不是外國人

第 21 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也就是陸配只要入台灣戶籍滿十年

就可以參選而且擔任公職

甚至陸委會過去公告也是這樣寫的

https://i.imgur.com/XaNU8k4.png
[圖]

根本就沒在用國籍法

民進黨就是自己亂解釋

真正的毀憲亂政

希望法官可以還陸配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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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0.32 (臺灣)
※ 作者: Sinreigensou 2025-08-05 19:47:05
※ 文章代碼(AID): #1eaUyxdC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4394427.A.9CC.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解職中國籍(PRC)村長是否合理?
08-05 19:47 Sinreigensou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0.0.32 臺灣), 08/05/2025 19:47:47
semicoma: 蠢鳥搞不清楚一個道理 對PRC來說 台灣不是外國(同理 對ROC來說 中國大陸不是外國) 因此中國大陸人來台灣定居 甚至拿了台灣護照(這個PRC官方立場上是不認的)但不存在因為加入其他國家而能有資格放棄PRC國籍的情況 那你要這種中國大陸人如何取得放棄國籍的證明? 如果今天這位1F 108.54.194.156 美國 08/05 19:57
chyou2003: 對,所以離島外籍醫生一直都不是指中國醫生,然後跟鳥解釋中國醫生不是外籍醫生還會被罵中共同路人8F 223.137.171.7 台灣 08/05 19:59
semicoma: 中國大陸出生的人是取得比如日本美國的國籍 因為對PRC來說日美是外國 這才會有放棄PRC國籍的資格 民進黨搞這齣根本就違憲又故意做給蠢鳥看以鞏固支持 真犯賤我就很想問蠢鳥 我一個一邊一國台派都能搞懂這種道理 那蠢鳥是故意裝死還是笨到理解不了?
還是那句老話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蠢鳥吃屎蠢鳥也不想想 民進黨這樣惡搞 到時候被法院認證毀憲亂政惡搞ROC國民 不輸得更11F 108.54.194.156 美國 08/05 19:59
chyou2003: 對,給青鳥看的,新聞底下都是鳥在叫囂說政府幹得好21F 223.137.171.7 台灣 08/05 20:03
semicoma: 慘? 還是你們想跟民進黨一起開瘋狂列車把台灣帶進陰溝? 要怎麼做讓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因而把中國大陸居民視為外國人?那就是修憲或革命 做不到就乖乖忍著23F 108.54.194.156 美國 08/0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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