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ymco9999 ()標題 [黑特] 關心柯文哲案一年 卻連羈押要件都不熟時間 Sat Aug 30 12:28:16 2025
我剛看到某位看起來應該是小草的網友的臉書
在罵恐嚇檢察官的迷因台式民主版主羈押根本不符合法定要件
竟然還要羈押迷因台式民主版主的戴姓被告
https://images2.imgbox.com/5b/5c/wZMBT5Yy_o.png
「7個月的小罪有符合羈押要件!?
關稅不會,關人很會
我都不稱這兩位是罪犯
而是民主英雄」
看他引用刑事訴訟法第101條,還用黃色螢光筆功能畫線告訴大家羈押根本不符合法定要
件
https://images2.imgbox.com/ac/7b/0CpLuOw4_o.png
可是這位網友啊,羈押的法條好幾條,你只看刑訴101,怎麼不看刑訴第101條之1(101-1)
https://images2.imgbox.com/ac/81/fZvVHX3R_o.png
101-1條第1項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
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四、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制罪、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你要吵也是吵有沒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而不是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虧你去年柯文哲被羈押時就關心柯文哲案跟柯被羈押的事情感到不滿
https://images2.imgbox.com/08/65/De1hDYCS_o.png
看還是交大畢業的,理工組應該很會找資料吧?
都會上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看到101條之後應該就是101-1條耶
聲援柯文哲或對柯文哲案是被誣賴的都可以
但感覺聲援的人常常搞錯重點或弄錯來源
我國的法學教育不能等?
看到這網友的文章,再看他過去都在不斷研究柯文哲案,認為柯案是司法在打壓
然後研究這位戴姓被告透過粉專製作梗圖恐嚇檢察官被羈押的理由卻弄錯法條
都2025/8/30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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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8.230 (臺灣)
※ 作者: kymco9999 2025-08-30 12:28:16
※ 文章代碼(AID): #1eidtcUw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6528102.A.7BA.html
※ 編輯: kymco9999 (118.233.38.230 臺灣), 08/30/2025 12:30:15
→ cheninher: 好棒歐。熟讀法條。
把檢察官公開照片搜集成一張貼圖就被抓去關。1F 122.121.39.30 台灣 08/30 12:29
→ ty1111: 洋蔥都講一半 草就學一半4F 36.236.192.74 台灣 08/30 12:30
→ cheninher: 真他媽偉大的賴神5F 122.121.39.30 台灣 08/30 12:30
→ gx8759121: 政黑人人大法官,嘻嘻6F 36.232.23.67 台灣 08/30 12:30
推 Gallardo: 你在中國貼高官照片 也關很久啦7F 114.46.131.11 台灣 08/30 12:31
→ cheninher: 不愧是中國台灣。同文同種8F 122.121.39.30 台灣 08/3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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