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blade (cblade)
標題 [轉錄] 民眾黨FB 柯文哲案不同標準 實難接受
時間 Fri Sep 12 17:21:42 2025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9v22iydWF/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台灣民眾黨FB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針對高等法院撤銷交保,台灣民眾黨聲明如下:

一、對於高院撤銷地院准柯文哲前主席交保裁定,台灣民眾黨深表遺憾。對比高院在民進
黨議員陳怡君貪污案中,合議庭今日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之決定,准100萬交保之理由
,明確強調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之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
證據已蒐集完成,法院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不僅違反訴訟當事人的武
器平等原則,更壓縮法院無罪推定原則的審判空間。然而,如今碰到柯文哲案卻出現巨大
的落差與不同的標準,本黨實難接受。


二、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清楚揭示,本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並強調羈押是侵害
人權的手段,「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遽認凡有其他證人尚未到庭進行交互詰問
者,即有串證之虞,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之對質詰問權,亦不符合比例原則。」然而
,高院竟未考量本案已歷經超過8個月的審理期間,檢方聲請傳喚的重要證人均已交互詰
問完畢,卻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
的交保裁定,不僅嚴重侵害人權,亦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之要求。


三、本黨呼籲,地方法院合議庭之法官,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
院之價值,在發回後之裁定中明確釐清交保所定之條件內容與範圍,並依高院發回之意旨
補強說明並無羈押柯文哲主席之必要之理由,以維護柯文哲主席之刑事基本人權。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沒想到關很久終於出來的阿北又出現危機,
小草拿民進黨陳怡君議員來救援,
表示巨大落差,無法接受,
阿北真的下不了羈押列車嗎,太難過了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V22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33.18 (臺灣)
※ 作者: cblade 2025-09-12 17:21:42
※ 文章代碼(AID): #1em-Oe9T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7668904.A.25D.html
※ 同主題文章:
09-12 17:19 MoreLight
09-12 17:19 hank811020
09-12 17:20 sanae0307
09-12 17:21 Dontco
09-12 17:21 cblade
09-12 17:22 bread220
09-12 17:30 gn7722
09-12 17:32 ban8566
09-12 17:32 KingFelix
jacid: 黃國昌應該感到高興吧~ 終於又變成主角了1F 125.227.152.195 台灣 09/12 17:22
alicevvn: 整個民眾黨都不把法律當一回事2F 101.10.123.109 台灣 09/12 17:23
metro721: 陳怡君身邊沒有 黃國昌 陳智菡3F 42.73.231.165 台灣 09/12 17:23
bruce2248: 詐領助理費有啥證人?4F 111.80.228.45 台灣 09/12 17:24
riverT: 法院怎可能說明無羈押的必要理由
羈押與否是檢方與被告申請由法院判斷
民眾黨發廢文前不能請律師看一下嗎5F 1.171.160.223 台灣 09/12 17:26
iLeyaSin365: 看出來臺灣數十年來政治的本質其實是族群鬥爭:閩南 vs 非閩南  就不會難接受了。8F 111.82.77.111 台灣 09/12 17:27
riverT: 眾望基金會幾千萬隨便花請個律師過稿很難?11F 1.171.160.223 台灣 09/12 17:27
turst: 陳跟柯的案情 天差地遠12F 61.220.221.145 台灣 09/12 17:27
notea: 阿比要認罪了嗎13F 1.169.28.162 台灣 09/12 17:28
Zenryaku: 人家有認罪 柯文哲要認罪了沒14F 114.36.59.202 台灣 09/12 17:28
hygen: 證明了民進黨北檢高院妥妥的垃圾一家親
沒證據是認什麼罪?舉證是檢察官的事欸,辦了一年一個證據都沒有,是要怎麼認罪?15F 111.249.30.14 台灣 09/12 17:29
fatdoghusky: @riverT 法院真的有說明無羈押的必要理由 都有出新聞稿了...18F 118.167.229.253 台灣 09/12 17:36
kku6869: 來來來 蠢草。柯律師道歉 沒錯幹麻道歉? 進去關剛好20F 125.224.7.40 台灣 09/12 17:40
dandes0227: 缺智的還敢寫這篇文啊22F 1.163.87.145 台灣 09/12 17:40
kku6869: 15f 檢察官舉了一堆證你都不知喔。你一定都看卡堤諾對吧23F 125.224.7.40 台灣 09/12 17:41
blackhearted: 舉什麼證?你說我聽聽看25F 42.79.159.109 台灣 09/12 17:49
rwhung: 那你要叫阿北先認罪啊26F 1.174.47.163 台灣 09/12 17:51
coyogre: 還敢拿陳怡君來比較?她有認罪,你家柯貪呢?TMD真是造謠生事顛倒是非最會27F 1.161.197.193 台灣 09/12 17:54
chenchuhao: 一來沒罪為什麼要認,二來認罪就可以沒有串證可能性嗎,一審也沒有宣判耶?青鳥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陳的案子偉大的北檢可是還要繼續押喔,只是被高院撤了好嗎?29F 171.48.99.88 印度 09/12 18:38

--
作者 cblade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