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標題 [討論] 抗告的這個理由是萬能還是無能?
時間 Tue Sep  9 21:48:57 2025


依照臺灣高等法院114年8月11日114年度抗字第1881號裁定(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抗
告遭高院駁回之裁定),認為被告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之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
畢。檢方盤點114年10月間尚待交互詰問之重要證人,至少包括:黃景茂(10月2日)、張高
祥、范有偉(10月16日)、黃珊珊(10月21日)、吳順民(10月30日)等人。故檢方主張不
論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之必要。





以上是檢察官出示的抗告第一條理由

欸不對啊

已經讓你關一年了 證人還沒問完?

寫了800多頁起訴書結果這些人還沒被調查完畢

這可是萬能用法耶

看來這檢察官哪天進去的時候

辦案檢察官就重複問、慢慢問、羈押一整年

它這樣抗告

是不是反而突顯自己很無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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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enaC 2025-09-09 21: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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