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標題 [討論] 抗告的這個理由是萬能還是無能?時間 Tue Sep 9 21:48:57 2025
依照臺灣高等法院114年8月11日114年度抗字第1881號裁定(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抗
告遭高院駁回之裁定),認為被告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之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
畢。檢方盤點114年10月間尚待交互詰問之重要證人,至少包括:黃景茂(10月2日)、張高
祥、范有偉(10月16日)、黃珊珊(10月21日)、吳順民(10月30日)等人。故檢方主張不
論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之必要。
以上是檢察官出示的抗告第一條理由
欸不對啊
已經讓你關一年了 證人還沒問完?
寫了800多頁起訴書結果這些人還沒被調查完畢
這可是萬能用法耶
看來這檢察官哪天進去的時候
辦案檢察官就重複問、慢慢問、羈押一整年
它這樣抗告
是不是反而突顯自己很無能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2.183 (臺灣)
※ 作者: CenaC 2025-09-09 21:48:57
※ 文章代碼(AID): #1em31B8U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7425739.A.21E.html
推 h45279802: 樓下吃飼料的來嗆你踩飛輪3002F 39.12.201.218 台灣 09/09 21:52
噓 MgcnVanish: 一年連一個民事訴訟討錢都不一定能結束3F 49.215.154.215 台灣 09/09 21:58
→ linceass: 法官會交保的態度很明顯了吧 接下來的證人證詞已經不重要了5F 118.150.175.153 台灣 09/09 21:59
→ MgcnVanish: 你怎麼不想做事北院慎重行事 怕不小心誤判了? 如果民進黨獨裁早就三審定讞不是嗎7F 49.215.154.215 台灣 09/09 21:59
→ linceass: 唯一能反悔的理由只有上面很生氣10F 118.150.175.153 台灣 09/09 21:59
→ MgcnVanish: 速審叫做草率 細審叫做拖時間
不然你來判 如果你考得上(菸
你不過就是火神的眼淚裡面那些罵消防的其中之一罷了
不用把自己看得很重要11F 49.215.154.215 台灣 09/09 22:00
推 Leeheaven: 找證人一輩子不問完就雞鴨一輩子 懂玩16F 111.246.157.108 台灣 09/09 22:02
推 aweara: 律師或檢察官的抗告 寫給高院看的 隨便寫幾條不如不要抗告17F 111.254.205.40 台灣 09/09 22:04
→ nick2010: @MgcnVanish 青鳥可以不用硬要發言 乖乖支持萊爾校長就好19F 73.253.244.142 美國 09/09 22:07
推 aweara: 律師幫嫌疑犯脫罪 檢察官讓嫌疑犯入罪 法官裁定 這種基本攻防 不會不懂吧21F 111.254.205.40 台灣 09/09 2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