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phone15 (哀鳳15)標題 [討論] 都委會委員證詞與市府意見相左時間 Tue Sep 9 22:16:08 2025
之前北市府時任高層說都委會可以針對個案容積獎勵愛怎麼給就怎麼給
只要都委會委員審查通過就行
其他既有法令規定都可以繞過去不管
結果都委會委員說適法性是都發局要認定的
如果不合法就不應該送進都委會審議
委員是因為都發局說有前例所以才不討論本案適法性
都發局沒說那兩個前例是都更地區、與京華城不同
重重打臉柯市府說法
今天陳君璋律師在三立節目上舉例
如果一個外國導演跑去申請文化部補助
審查委員不會知道這個導演是不是外國籍
資格審查是文化部該做好的事
事後出事不應向審查委員咎責
已經過了這麼久時間
柯陣營還是找不到一位願意幫京華城背書的審查委員
這些審查委員只領出席費
出事不可能幫你扛的
柯市府想把責任推給委員沒這麼容易
他們可不是你的下屬
大家覺得關於圖利罪的部分,法院會怎麼判?
1.彭振聲判刑,柯文哲無罪:
柯文哲說都委會公文沒進市長室,所以是彭振聲要負責,法院買單柯文哲說法。
2.彭振聲、柯文哲皆有罪:
彭判得比較重,但因為認罪所以給緩刑;
柯文哲沒處理後段都委會,所以判比較輕,但前面公展是他簽的,因態度不佳,所以不給緩刑,還是請你進去蹲。
3.彭振聲、柯文哲皆無罪:
採信柯市府說法,認為都委會有太上皇權力,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171957
詰問徐國城完畢後,檢方指出,徐今日證詞與偵查中的說法完全相同,可以採信,京華城在都委會專案會議前,嘗試聯繫都委會委員關說,並對公務員施加壓力。
徐國城證稱,時任鼎越開發董事林青,曾在2020年6月20日的都委會開會前,嘗試聯繫徐國城關說,被他拒絕聯絡;另一都委何芳子會後也告訴他,林青也有透過關係找她。
徐國城之後在專案小組會議上,反對京華城的提案,認為京華城容積率560%是法律規定,不容變更,且行政訴訟正在進行,於判決確定前不應送都委會審議;會後,都發局的公務員會後向他表達感謝,並說他們承受到很多壓力。
徐國城在2021年3月18日第1次專案小組會議上,發言表示京華城適法性「好像OK」,但徐國城今解釋,這是因為都發局專委張立立在會中表示已有先例,他因相信都發局的適法性意見,才說OK;徐並強調,依都委委員的認知,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把關確認,若不合法,就不應送到都委會審議。檢方於結論時指出,張立立當時並未說出2個前例都是都更地區,和京華城不同,徐當時誤以為京案可援用前例,才未再討論適法性的問題。
徐國城證稱,跟其他案件相比,京華城案的審議流程「特別快」,只要委員有意見,就馬上會以其他方式送北市府排會討論,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提到應適用土管條例爭取容積獎勵,但京華城認為不適用,他認為京華城是不想繳容積代金,才不願走土管條例的路徑。
第2次專案小組仍建議應依土管條例80-2條,以容積代金方式爭取容獎,但是到了都委會大會時,土管條例就沒有再討論。他認為市府自始就是想幫京華城取得容獎,都委會幕僚也有受到壓力。
被詢及都委會783次會議通過京華城案的決議,徐國城證稱,「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由主席做出最後決定」,主席代表市府立場,依都委會的開會方式,縱使委員有不同意見,主席的裁示也非每位委員都都認同,但委員不見得會持續反對,都委會審議過程常常如此,有委員自認只是來替市府的立場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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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27.197 (臺灣)
※ 作者: iphone15 2025-09-09 22:16:08
※ 文章代碼(AID): #1em3Qg9j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7427370.A.26D.html
噓 a1223356: 沒差啦,三年後就無罪了,在興奮什麼?1F 49.218.143.179 台灣 09/09 22:19
噓 Okutaguramu: 柯文哲沒有任何指示,沒有公務員違法沒有對價關係,沒有金流,沒有證據這樣要是判刑,不是政治迫害是什麼?2F 114.46.87.133 台灣 09/09 22:20
→ iphone15: 圖利罪與金流無關 如果想廢圖利罪 現在藍白就可以著手進行修法5F 39.12.27.197 台灣 09/09 22:22
推 artyman: 臆測證詞 超有證據力 死刑吧7F 118.160.142.113 台灣 09/09 22:31
→ angellll: 這又不是法庭上的證詞
你是看三立政論吧8F 111.243.117.75 台灣 09/09 22:56
推 Rudy: 這篇有講到一個重點,張立立舉了三個前例
張的舉例,就是回應市府法務局適法性的疑慮這舉例之後,大家就沒有適法性的問題了
但這例子和京華城其實狀況不同
所以如果張立立沒有事先受到市長指示10F 118.166.197.21 台灣 09/09 22:58
噓 taiwan009: 即使按徐國城被檢方誘導下做出證詞,他最後還是沒有反對,甚至做了他自己說的幫市府背書15F 27.242.33.172 台灣 09/09 23:02
→ Rudy: 那京華城會過,比較像是公務員的疏失
而不是犯罪18F 118.166.197.21 台灣 09/09 23:02
噓 taiwan009: 按照法規,都委會委員具有實質審查合法不合法的權力,反而不是都發局20F 27.242.33.172 台灣 09/09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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