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標題 Re: [討論] 法院是不是遇到有黨證的就另一套標準?時間 Fri Sep 12 15:40:12 2025
笑死!小草是不是文盲,除非有
勾串具體事證這幾個字看不懂?
你KP二次出來都立刻違反法院禁令,與同案證人接觸,不押你押誰?
況且KP到現在都死不認罪,與本案被告已經認罪,能相提並論嗎?
被告不認罪又有具體事證顯示被告違反法院禁令與同案證人接觸,妥妥的串證
具體事證羈押理由啦!
小草不要再拿浮木催眠自己了好嗎!
※ 引述《kons (kons)》之銘言:
: 欸,奇怪捏,就是那個啦,今天有個消息。
: https://i.meee.com.tw/SyP6hqs.png
: 民進黨的一名議員,被撤銷羈押。
: 高院理由是:檢察官有舉證責任,除非有證據,否則不應該以串證為由羈押。
: 奇怪了,我怎麼記得之前對一個沒黨證的在野黨前主席不是這種說法。
: 難道真的有黨證,標準就變了,就轉彎了嗎???
: 法院標準可以這樣變來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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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7.24 (臺灣)
※ 作者: treasurehill 2025-09-12 15:40:12
※ 文章代碼(AID): #1emyvVLs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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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法院是不是遇到有黨證的就另一套標準?
09-12 15:40 treasurehill
推 quid1121: 希望阿北可以認罪換交保~ QQ1F 111.254.66.115 台灣 09/12 15:44
推 pandp: 這篇先留個名,看看會不會是神串2F 111.254.56.16 台灣 09/12 15:46
→ TsmcEE: ....“都”已認罪就不用押了 就只有部分認罪啊3F 114.137.242.50 台灣 09/12 15:52
笑死!樓上的高院發回更裁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107.24 臺灣), 09/12/2025 15:53:34
噓 Swordsdevil: 對啊 證明只辦藍白不辦民進黨6F 104.33.71.85 美國 09/12 15:58
笑死!小草法盲,KP違反法院禁令與證人接觸被羈押還要跳針?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107.24 臺灣), 09/12/2025 15:59:43
噓 ochyi: 這不是笑死哥嗎 ? 每篇都用笑死開頭的笑死哥7F 114.137.63.157 台灣 09/1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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