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標題 Re: [討論] 高院公布撤銷柯文哲交保理由時間 Fri Sep 12 21:16:05 2025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二點錯誤:
: 1.不是重罪才可以羈押,只要有串證之虞都構成羈押理由,101條一項二款已經講的很清
: 楚了!
: 第 十 章 被告之羈押
: 第 101 條
: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
: 、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問題點就在於 台北地方法院是以貪污罪去羈押
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https://tpd.judicial.gov.tw/tw/cp-2850-2730431-4c7b6-151.html
第一點
一、被告柯文哲及應曉薇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經本院聽取檢
察官、辯護人、被告等人之意見後,並參酌卷內事證,認柯文哲、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
斟酌被告2人所涉之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
1款、第2款、第3款,裁定被告2人於民國114年1月2日起執行羈押,並先後自同年4月2日
、同年6月2日、同年8月2日起分別延長羈押2月,均禁止接見通信在案。
也就是說
北院:以貪汙罪去羈押被告,審理到現在認為被告可以交保了
高院理由一:不是喔 不是這樣子 另外兩個輕罪你怎麼不考量
: 2.違反法院禁令與同案證人接觸,也構成拘提理由
: 第 116-2 條
: 法院許可停止羈押時,經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認有必要者,得定相當期
: 間,命被告應遵守下列事項:
: ......
: 二、不得對被害人、證人、鑑定人、辦理本案偵查、審判之公務員或其配偶、直系血親、
: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家長、家屬之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恐嚇、騷擾
: 、接觸、跟蹤之行為。
: 前項各款規定,得依聲請或依職權變更、延長或撤銷之。
: 法院於審判中許可停止羈押者,得命被告於宣判期日到庭。
: 違背法院依第一項或第三項所定應遵守之事項者,得逕行拘提。
: KP這二項都違反,被撤銷交保只是剛好而已,還有法院裁定寫得很清楚,禁止與同案證人
: 接觸,沒有什麼待傳證人這種說法,不要自己竄改裁定內容。
不對,羈押是用貪汙罪去羈押,交保自然也是按照貪汙罪去考量
所以不得與證人接觸應該是建立在貪汙罪的相關證人才是
更別提陳智函連傳來詰問都沒有,代表他的證詞檢辯雙方都不爭議已定調
這個證詞已定調&非該案(京華城)的證人理應不在限制接觸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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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229.253 (臺灣)
※ 作者: fatdoghusky 2025-09-12 21:16:05
※ 文章代碼(AID): #1en1qNxg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7682967.A.EEA.html
推 sz2006: 等等會有低能問你有沒有律師執照1F 101.10.251.189 台灣 09/12 21:17
噓 syearth: 高院:A案可以不羈押 但地院要考慮B、C案結論: 賴皮要關人關到死2F 114.45.21.61 台灣 09/12 21:17
推 jevin: 等案件 你沒看到「等」嗎4F 49.216.107.200 台灣 09/12 21:18
推 hulu63: 沒錯,原po的盲點就是沒有看到”等”5F 42.73.17.245 台灣 09/12 21:19
額...你們知道貪汙罪只是個攏統的說詞
它其實是一部條例,裡面包含了很多的罪
柯文哲是被起訴裡面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這兩個罪
這兩個都是重罪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29.253 臺灣), 09/12/2025 21:21:40
噓 iphone9C: 最好那個等是這樣用啦,那應曉薇有其他2個輕罪嗎6F 49.214.11.27 台灣 09/12 21:24
應曉薇是被起訴違背職務收賄罪 也在貪汙治罪條例裡面
當然中文各自有解讀不同的地方
但原文講的是
A.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
B.斟酌被告2人所涉之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
這兩者同時成立很明顯是指京華城案吧
再補充一點
北院新聞稿第二點也是在講京華城案的重要證人已詰問完畢
所以整篇新聞稿的一二三點全部看完講的就是一件事情
一.兩被告因京華城案羈押,二.重要證人已詰問完畢,三.考量人權予以交保
推 hyde318: 多重?8F 1.161.94.154 台灣 09/12 21:24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29.253 臺灣), 09/12/2025 21:32:44
→ brella: 通常押票上面會盡量把起訴法條寫齊9F 118.171.155.19 台灣 09/12 21:27
推 lenta: 低能高院10F 1.161.254.177 台灣 09/12 21:28
→ brella: 低能民眾黨XDD11F 118.171.155.19 台灣 09/12 21:28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29.253 臺灣), 09/12/2025 21:35:40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29.253 臺灣), 09/12/2025 21:36:15
→ Strangenut: 支持貪污、侵佔、圖利的在罵人低能?12F 42.79.66.107 台灣 09/12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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