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shenglu (子欲養而親不待)標題 [新聞] 「陳怡君能交保、柯文哲恐回籠」差在哪時間 Sat Sep 13 08:40:38 2025
「陳怡君能交保、柯文哲恐回籠」差在哪?律師點出3大差異
三立
林昀萱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以7000萬交保後,北檢9日提出抗告,理由包括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以
及民眾黨北市議員陳宥丞兩位證人有接觸,高院於昨(12)日下午裁定撤銷並發回北院更裁
,將在15日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對此,民眾黨發聲明以民進黨議員陳怡君貪污案交保對比
,痛斥司法雙重標準,律師林智群也點出兩者不同之處。
柯文哲獲7000萬交保才第4天,高等法院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
民眾黨發聲明以陳怡君100萬交保舉例,表示高院裁定撤銷地院羈押之決定准交保之理由,
明確強調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之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
已蒐集完成,法院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不僅違反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
原則,更壓縮法院無罪推定原則的審判空間。「然而,如今碰到柯文哲案卻出現巨大的落差
與不同的標準,本黨實難接受。」
律師林智群在臉書分析陳怡君和柯文哲案的3點差異:
1.人家陳怡君只有一個助理費案件。阿北被起訴四個案件,京華城之外三個案子的證人還沒
問完。
2.人家陳怡君是認罪,阿北全部不認罪。
3.人家陳怡君交保後,沒接受媒體訪問,直接在家人跟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阿北大喇喇的
接受媒體訪問大談案情,還被動接觸證人陳智菡。
林智群直言「差這麼多,怎麼比?交保後就安靜一點深居簡出很難嗎?管不住自己的嘴連律
師都救不了你。」另外他也建議柯文哲「應該考慮找賴以荏的妹妹當辯護人。當阿北碰到媒
體要大放厥詞之前,人家至少會衝出來要阿北閉嘴把他拉走。」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719650
備註
貪污不難 不要認罪就好
義無反顧貪一次
貪污的選舉 柯文哲
愛哭媽寶割小草
踩飛輪市長室收錢
套一句王祖賢的話
想也不行,想也有罪
懂?
想交保不難,貪污認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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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ushenglu 2025-09-13 08: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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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os32408: 不想認罪不想被押那當初不要犯法不就好了2F 114.136.161.79 台灣 09/13 08:43
推 rwhung: 陳怡君只有一個洗錢罪沒有認罪
檢方要用這個沒認和一開始沒認 去押他4F 1.174.47.163 台灣 09/13 08:43
→ picapoya: 想當英雄就要付出代價啊,哪有在外面吹冷氣吃好料的英雄,乖乖去關20年吧6F 27.240.177.66 台灣 09/13 08:44
→ linceass: 就差在黨證而已 還在跳針有沒有認罪8F 118.150.175.153 台灣 09/13 08:47
噓 taiwan009: 林智群怎麼自己不認貪污罪9F 27.242.33.172 台灣 09/13 08:47
→ linceass: 法官都講了提供證據是你檢察官自己的責任 跟認不認罪無關10F 118.150.175.153 台灣 09/13 08:48
推 picapoya: 檢察官不就有提供陳智菡跟柯文哲同車的具體事證了嗎,被關回去剛好而已
高院當然是看到證據才發回更裁的啊笑死12F 27.240.177.66 台灣 09/13 09:01
噓 magician5566: 所以陳怡君跟哪個證人同車 講出來聞香一下啊15F 27.53.139.167 台灣 09/13 09:13
→ xulzj524: 黨媒配綠師
是沒有其他律師願意署名是吧17F 39.9.92.251 台灣 09/13 09:17
→ younggrass: 這不就是赤裸裸的逼人認罪嗎
認罪就能放出去 難怪落跑的一大堆 這就是民進黨的司法改革19F 61.228.210.80 台灣 09/13 09:35
推 banmi: 法院叫你不要接觸證人,結果你大拉拉跟證人同車,怪誰?22F 223.139.166.77 台灣 09/13 09:42
→ hinet0002000: 雜草跟舔共霉體不喜歡這篇 蚵憐24F 111.82.56.202 台灣 09/13 10:05
→ MK250: 藍白色文盲不意外25F 112.104.74.238 台灣 09/13 10:10
→ ray1126: 逢林必噓26F 218.164.71.38 台灣 09/1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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