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enson (文生力量力量)標題 [轉錄] FB詹江村:法律規定議員助理不得兼職時間 Fri Oct 3 11:26:25 2025
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Ga1V8fpps/?mibextid=wwXIfr
2.轉錄來源︰
村長FB
3.轉錄內容︰
黃淑君出大事了!
法令規定議員助理不能兼職,否則可能觸犯冒領助理費的貪瀆行為!
你的助理怎麼同時,還兼職出版社編輯?
內政部規定,議員公費助理之工作性質應為專職助理而非兼職,亦不宜於業外之餘兼任其他工作。
葉元之的女貴人文內也自證,自己一直都是出版社編輯,同時也身兼黃淑君服務團隊成員。
黃淑君你說得很慷慨激昂,你不會讓同仁過勞還斷勞保,但是你讓助理違反法令兼職。
檢察官動起來吧!黃淑君的行為,可能已經明顯涉及違反內政部規定的盜領助理費。
4.附註、心得、想法︰
黃議員助理自證她本人確實是雜誌社總編,且兼任議員助理。
假如她沒有支領助理薪水,然後議員也沒有去申請助理薪水補貼的話…..
應該就沒事了…..吧?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3.108 (臺灣)
※ 作者: venson 2025-10-03 11:26:25
※ 文章代碼(AID): #1etq9Z-9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9461987.A.F89.html
推 Pietro: 上色整理一下……1F 49.216.172.195 台灣 10/03 11:26
→ a1202799: 快告啊!2F 60.250.238.217 台灣 10/03 11:28
※ 編輯: venson (223.200.122.19 臺灣), 10/03/2025 11:31:10
推 hydra3179: 他說錢很少,感覺就是有幫忙時,黃自掏腰包給一些錢3F 59.124.165.188 台灣 10/03 11:30
→ dai26: 下一步應該就是具名檢舉了,期待這劇情發展5F 42.77.161.196 台灣 10/03 11:31
推 holyhelm: 打這個滿無聊的7F 114.27.75.129 台灣 10/03 11:31
→ a1202799: 藍白:議員的薪水就是人民的納稅錢,
自掏腰包也是拿人民的錢,下台~~叭8F 60.250.238.217 台灣 10/03 11:31
推 kings5515: 葉元之贏了她被鞭屍的很慘都被說最佳助選員饒了她吧10F 42.70.137.253 台灣 10/03 1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