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eyaSin365 (365)
標題 [黑特] 「境外敵對勢力」實是閩南發明用來意識
時間 Wed Oct  8 11:09:48 2025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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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境外敵對勢力」
實是閩南政權發明用來意識型態鬥爭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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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國與境外敵對勢力是兩個相關但有點不同的概念:

敵國通常指在國際法或實質上處於戰爭狀態、公開敵對或嚴重對抗狀態的主權國家。





#境外敵對勢力#

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中,「境外敵對勢力」這個名詞是怎麼來的呢?

根據百科:

2019年5月7日,中華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國家機密
保護法」修正案,根據中華民國刑法民國108年5月29日修訂版第115-1條,將外國、中國大
陸、港澳地區、境外敵對勢力及國際恐怖組織的刑責或其派遣之人等,納入現行外患罪規範
,而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民國108年5月10日修訂版第32、33、34條加重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
給予上述方面的刑責[14][15][16][17]。


2019年5月13日,由台灣基進率先響應,提出《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草案初擬與發起連署[18
]。5月28日,時代力量亦提出《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後於逕附二讀時遭否決
[19][20]。6月17日,民主進步黨與台灣基進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明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

之推行進度,共同推動此法案[21][22]。同年9月19日,台灣基進與民主進步黨立委尤美女
等人召開記者會,宣示將全力推動《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23]。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在
9月22日院會期間搶占主席台杯葛該案,並要求民進黨撤回[24]。此後,民主進步黨立委尤

美女、王定宇、陳曼麗、鍾佳濱、陳歐珀、蘇治芬等人於10月15日以《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

》之名提案,經立法院會議決定後直接送交二讀。




簡單來說就是綠在一黨獨大的時候,一手打造的東西。國民黨有阻止過它產生,但如百科記
述的,沒用。

因此我們有了比敵國還更廣泛地存在與
於內心意識形態上的敵人的形容:

「境外敵對勢力」。

當然它的定義也是當年的閩南民進黨給予的。


簡直就是為中國大陸量身訂作。
(《反滲透法》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之國家)


被以《反滲透法》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之國家定義,定義為敵對勢力的中國大陸政府,
有沒有理由呢?

我認為
雖然以臺灣的兩岸歷史,中國大陸對其動用武力是在解決主權領土爭議

中國大陸對臺動用武力的威脅,從其自身角度看,確實是在解決「主權領土爭議」,並防止
臺灣走向法理獨立(即所謂的「臺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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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從國際關係和臺灣的角度來看,這種武力威脅被認為是:

侵犯主權: 對於一個享有自治和民主制度的實體進行軍事恫嚇。


違反國際法: 違反《聯合國憲章》中不使用武力解決國際爭端的原則(儘管PRC聲稱這是「

內政」)。

單方面改變現狀: 意圖以非和平手段,單方面改變臺灣海峽長期存在的政治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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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這段好噁心,
閩南的臺灣國先竄中華民國,
而且也還沒建國,
你又不敢建國
你又不敢建國
你又不敢建國 很重要說三次

根本沒人承認
還可以有什麼“違反國際法”、“國際關係”的適用?
你又不是國。
閩南!不要再騙了!)


總之,

原來境外敵對勢力是用來辦跟中國大陸比較友好的人的,
有境外敵對勢力,就可以不必正式和中國大陸宣戰、交戰,就可以似有若無連通到「與敵國
交通聯絡」這一塊,去鬥政治上的敵人。
但真的宣戰交戰,閩南政權不敢。

而且貼上敵對標籤,
結果中國是最大經貿往來對象

於此我問AI

這樣亂認敵國難道不會人格分裂?例如北韓如果與南韓其實有大量經貿往來,可是卻認為對
方是敵國


還是得出個很噁心的回答:
這是一個非常敏銳且深刻的問題,它觸及了**國家行為的複雜性、政治宣傳的需要**以及**
國家安全與經濟利益之間的內在矛盾**。

答案是:**在國家層面,這種「分裂」不僅存在,而且是一種常見的、甚至可以說是「功能
性」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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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行為的「功能性分裂」

將國家視為一個單一的、具有統一「人格」的個體是國際關係理論中的一種簡化模式(即「
理性行為者」模型)。但在現實中,國家的決策是由多個部門和利益集團驅動的,這導致了
您所描述的「人格分裂」現象。


### 1. 國家安全與生存是最高準則

對於像朝鮮這樣的**集權政權**而言,**政權的生存與穩定**是壓倒一切的最高利益。

* **認定敵國(南韓):** 這是鞏固內部團結、證明鉅額軍事開支合理性、以及維持領導
人絕對權威的**必要政治工具**。將南韓視為「敵國」是**意識形態鬥爭**和**政權合法性
**的基石。


### 2. 經濟利益與現實需要是彈性空間

然而,國家也需要維持基本運作,特別是在經濟上。

* **經貿往來:** 即使是敵對國家,也可能為了獲取**硬通貨、關鍵物資或技術**而進行
有限的經貿往來。在朝鮮與南韓的歷史上,例如開城工業園區(Kaesong Industrial Compl
ex)和金剛山觀光,就是**「經濟合作」與「政治敵對」並存**的最佳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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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這種分裂可以共存?

這種看起來矛盾的狀態之所以能夠持續,主要是因為敵對國家在運作上採取了嚴格的**「切
割與隔離」**策略:

### A. 政治與經濟的嚴格切割(The Wall of Separation)

在國家層面,會有一道清晰的「防火牆」將兩類活動分開:

1.  **政治 / 軍事戰線(敵國認定):** 由軍方、情報機關和執政黨負責,主導**宣傳和
威脅**。這一領域是**零和博弈**,必須將對方視為敵人。
2.  **經濟 / 合作戰線(經貿往來):** 由特定的、受嚴格管控的政府部門負責。這些活
動被嚴格限定在**特定的、可控的範圍**內(如邊境貿易、特定工業區),並被解釋為「利
用敵人的資源」或「對民族的實用主義」。


### B. 資訊封鎖與宣傳控制(Information Control)

對於普通民眾而言,這種「分裂」不會造成「人格分裂」,因為國家機器會確保**資訊是單
一且統一的**。

* **宣傳口徑:** 政府對內宣傳時只強調對方的**「敵國本質」**和**「潛在威脅」**。
* **淡化合作:** 任何經濟上的合作或交流都會被淡化處理,或是被描繪成「敵方屈服於
我方條件」的結果。


### C. 「境外敵對勢力」概念的靈活性

當一個國家將對方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而非僅僅是「敵國」時,這種彈性就更大了。


* 國家可以在**政治上保持強硬的敵對立場**(針對「敵國」),同時在**實用主義下進行

交易或合作**(針對「境外勢力」的特定經濟團體)。
* 一旦政治風向轉變,它可以隨時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立即切斷**所有的經濟往來
,而無需改變其根本的「敵國」認定。

**總結來說:** 這種「人格分裂」是對內政和外交利益同時顧及的結果。**政治上的敵對
關係是穩固政權的「剛性需要」;經濟上的往來是維持國家運作的「柔性需要」。** 只要
國家有能力將兩者在不同層面進行管控和操作,這種看似矛盾的狀態就能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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