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mYoHwan (gosu mage)標題 Re: [新聞] 柯文哲認了!收捐款「只是轉手,沒帶回時間 Fri Oct 10 11:04:27 2025
※ 引述《yushenglu (子欲養而親不待)》之銘言:
: 柯文哲認了!收捐款「只是轉手,沒帶回家」律師:在外面花掉就不是貪污?網酸爆
: newtalk
: 劉福全綜合報導
: 台北地方法院7日審理京華城弊案,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
柯?
: 哲承認收受博奕教父陳盈助透過親信邱清章,送至台北市長室的300萬元現金,並坦承
,?
: 天的1000萬元是由橘子拉走,但強調自己「只是轉手,沒有帶回家」。對此,律師林智
群
: 言,照此邏輯,警察收錢,只要在外面花掉,不要帶回家,就不成立貪污罪了?
: 檢方詢問柯文哲的USB行動硬碟「工作簿」 檔案內容,柯承認隨身碟是他的,但對「工
作
: 」記載的金主、金額等問題,柯則拒絕回答16次,強調所有款項均用於選舉,未曾私用
。
: 方提示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的筆錄,邱承認3度轉交共600萬元,柯文哲說,邱佩琳一直
在
: 他募款,不會害他,他不會否認邱的說詞。
: 檢察官隨後問到,陳盈助透過左右手邱清章,拿300萬元至市長室給踩飛輪的柯文哲一
事?
: 柯文哲表示,這300萬元是競總主任周芳如幫他募集的裝潢費,事後才知道是陳盈助出
的?
: 還坦承,這300萬元和妙天的1000萬元一樣,是由「橘子」許芷瑜經手,妙天的1000萬
元?
: 由橘子拉走,但他只是轉手,沒有帶回家或挪為私用。
: 對此,林智群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強調自己「只是轉手,沒有帶回家」,依照
柯
: 哲的邏輯,警察收錢,只要在外面花掉,不要帶回家,就不成立貪污罪了?若依照此邏
輯
: 警察接受性招待,只是摸手,也沒帶回家,怎麼可以用貪污罪辦?
: 林智群嘲諷,所以博弈大亨給的300萬元、妙天給的1000萬元,都不是金流,而是物流
,?
: 不對?「沒有金流只有物流?阿北清清白白?」
: 網友也紛紛留言狠酸「蚵北的邏輯:人家送他的, 就是他的, 他沒必要貪污自己的錢呀
」
: 「小三/小王沒有帶回家 就不算外遇了?」、「詐騙車手也只是轉運錢」、「存在銀行
的
: ,沒帶回家,也不算他的」、「難怪佩奇常常去ATM轉手」、「對啊,師父也是只到中
國?
: 甜點,沒帶回台灣」、「運毒的只是轉手沒有吸食,所以無罪~」、「這種邏輯成立的
話
: 需要有貪污罪嗎?」、「只要小草相信就好,其他都不重要了啦」。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10-09/998054
: 備註
: 只是轉手不是貪污
: 只是投資美國不是台積電送美
: 只是電剩的不多不是缺電
: 只是轉手妙天1000萬給橘子不是貪污
: 菜花柯一張口就說謊
: 清清白白收黑錢
: 貪污不難
: 轉手給橘子就好
: 貪污的選擇 菜花哲
: 義無反顧貪一次
: 阿比務實
: 阿比可愛
: 阿比又贏了
: 阿比貪污政績+1
:
是貪污請趕快叫檢察官以貪污罪來辦,怎麽用政治獻金法在辦?
按照某律師邏輯,我給你一萬元,你把他花掉了,你就是貪污?
妙天給柯文哲1000萬時,他媽的跟你一樣不是公務員
這還配當律師喔?笑死人
下面列出檢察官依什麼法去起訴
京華城 210 萬: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主張有職務對價)。
京華城 1,500 萬: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後謝」型)。 查無金流
600 萬(200?3):依《政治獻金法》收受方式/專戶違規+刑法 公益侵占(非貪污)。
300 萬(踩飛輪):依《政治獻金法》程序違規+公益侵占/背信(非貪污)。
1,000 萬(妙天):依《政治獻金法》程序違規+公益侵占/背信(當時非公務員,不可
辦貪污)。
檢方僅將『京華城案』相關的210萬與1,500萬指控,界定為職務上或違背職務的收受賄賂
行為。
至於另外三筆款項(600萬、300萬、1,000萬),檢方的起訴法條均圍繞在《政治獻金法
》的程序違規,以及《刑法》中的公益侵占或背信罪。特別是1,000萬的妙天案,因當事
人案發時不具公務員身分,本就排除了貪污罪的適用可能。
智障青鳥把所有案件當作撒尿牛丸全部混在一起到處講貪污
腦子有問題
重點是查1年多 找不到關鍵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36.223 (臺灣)
※ 作者: LimYoHwan 2025-10-10 11:04:27
※ 文章代碼(AID): #1ew7UzC-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0065469.A.33E.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柯文哲認了!收捐款「只是轉手,沒帶回家」律師:在外面花掉就不是貪污?網酸爆
10-10 11:04 LimYoHwan
推 tn00270144: 1000萬 300萬 檢察官沒有起訴。1F 122.146.70.20 台灣 10/10 11:07
推 jerrychuang: 傻鳥就通通認定是貪汙阿,就這麼傻阿2F 36.228.100.13 台灣 10/10 11:09
推 treeeasy: 推,先不說沒證據,除了210及1500外,其他錢起訴書可不是用貪污罪起訴的呢,笑死,青鳥只會一直洗新聞,然後不敢面3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09
推 jachan: 講給支持者聽的,但你在選舉過程撈錢,又6F 27.242.7.144 台灣 10/10 11:09
→ treeeasy: 對起訴書的起訴內容XD,慘。7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09
→ jachan: 該怎麼算,補助款,肖像授權費。8F 27.242.7.144 台灣 10/10 11:09
推 treeeasy: 非綠都知道是政治捐款,綠的就自己可以收,別的政黨人不能收,雙標極了。9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11
推 wegoliving: 不是說沒收財團的錢,都小額捐款,自命清高的拉圾,證據那麼多也可以說沒有關鍵證據11F 39.12.89.67 台灣 10/10 11:11
推 metam: 蠢草終於會看起訴書了?14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12
→ windom: 笑死啊 公務員收贓錢還不犯法喔?你那國?綠色收贓錢 =金流 貪汙啦!15F 123.110.32.89 台灣 10/10 11:12
→ metam: 退一步不跟你辯1500 人頭210萬賄款怎算?17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12
第一案、京華城案:210 萬(分批政治獻金)
案情摘要: 2020 年,與威京體系相關的 7 人各以 30 萬、合計 210 萬分批匯入民眾黨
政治獻金專戶。
柯文哲當時身分: 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
是否公務員: 是
檢辯主張: 檢方稱與「便當會裁示送研議」等職務作為具對價;辯方稱為合法政治獻金
,捐款人亦稱依公司指示、非行賄。
法律爭點: 「政治獻金」或「賄款」之定性。
金流狀況: 部分可追溯(有分批匯入之敘述);完整帳證未全面公開、對價仍待審。
時序對照:(捐款時點與市府「便當會→送研議」流程接近)。
對價連結:中弱(缺「請託—承諾—對價」的直接證據:如錄音、訊息、便條、明示交換
內容)。
合法性:(走政治獻金專戶→辯方可主張「正規政治捐款」,稀釋賄賂意圖)。
人證風險:雙刃(「公司指示」可證組織性,也可被辯方解讀為企業統籌政治捐款,未必
等同賄款)。
若補到以下,證據力會大幅上升:
1. 能明確串起「請託內容 ↔ 捐款安排 ↔ 市府處分」的通聯/會議紀錄;
2. 在場或經手人具體證述「有對價」;
3. 更完整的帳證鏈(分批匯入與決策節點的對時比對)。
查一年查不到,根本沒定論,你搞不清楚狀況就在洗貪污?
→ windom: 民眾黨濺畜收髒錢 <= 只是物流啊 怎了?18F 123.110.32.89 台灣 10/10 11:12
→ metam: 不算你1500 210萬一樣是貪汙19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12
→ treeeasy: 私用才叫撈錢,私用證據在哪?又離題了XD20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13
→ windom: 光是在市長室收300萬髒錢就可以關7年了啦22F 123.110.32.89 台灣 10/10 11:13
→ metam: 所以檢察官沒問題 光這樣就夠定罪了23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13
推 bruce2248: 這適用馬囧的大水庫脫罪嗎?
114.24.69.198 10/10 11:14
→ jio846: 錢的去向是你指定用途的 說的清清白白xxdd25F 150.117.47.226 台灣 10/10 11:15
推 treeeasy: 一項項都寫清楚了,青鳥還是亂講一通,厲害,笑死XD26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16
推 obey1110: 青鳥死全家 !!28F 123.194.184.119 台灣 10/10 11:18
推 treeeasy: 有能力就寫一篇反駁呀,笑死,沒能力再那邊瞎掰硬凹XD,睜眼說瞎話,自欺欺人。29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18
→ Sinful: 樓上是在威脅青鳥嗎?
我說obey32F 1.163.164.57 台灣 10/10 11:18
推 LabaEllis: 洨菜花還在嘴硬 不愧是是死忠的34F 61.230.128.44 台灣 10/10 11:19
→ jio846: 好好笑 罪名沒那麼重也在爽 堂口出來的喔35F 150.117.47.226 台灣 10/10 11:20
推 treeeasy: 210有申報的政治獻金,當賄款是有證明期約跟對價了嗎?笑死。法庭打臉多次了36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20
※ 編輯: LimYoHwan (36.228.236.223 臺灣), 10/10/2025 11:24:41
推 metam: 法庭哪有打臉...採不採信是法官的事
只是當時非選舉期間,無法適用政治獻金38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21
推 m21423: 白粉不是說是政治獻金?40F 101.8.129.8 台灣 10/10 11:23
推 metam: 政治獻金專戶是要監察院同意的那戶 才算
不是隨便一個帳戶都可以說政治獻金
這樣說得通 天底下沒貪汙了41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24
第一案的210萬本來就是分成7人匯到民眾黨政治現金帳戶,查清楚行不行?
噓 APSACO: 查不到關鍵證據要怎麼起訴?證據不是都在
223.140.31.100 10/10 11:30
起訴書上了嗎還在沒證據?45F 223.140.31.100 台灣 10/10 11:30
真的沒收沈的錢 柯怎麼都不回答問題?不是
清清白白 公開透明嗎 現在連回答問題都不
肯了喔
223.140.31.100 10/10 11:31
Excel1500真的可以當證據喔 青鳥水準
噓 Laputa914: 標準又退了,不是全部都是貪污49F 111.82.129.248 台灣 10/10 11:31
腦子正常嗎?洗全貪污變成不是,你還好嗎
崩潰到語無倫次
→ baron1860t: 非選舉期間政治獻金可以捐政黨50F 101.8.242.117 台灣 10/10 11:36
※ 編輯: LimYoHwan (36.228.236.223 臺灣), 10/10/2025 11:40:25
→ baron1860t: 如果個人代收要入政黨帳戶並且要申報51F 101.8.242.117 台灣 10/10 11:38
推 metam: 樓上說得好,那柯文哲有報210萬嗎? 沒有52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39
推 treeeasy: 210萬是有申報的民眾黨的政治獻金耶,噗,不知道嗎XD53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41
推 metam: 那7個人也說現金來源不屬於它們阿
你怎麼刻意忽略了?那7個人只提供人頭55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42
https://i.imgur.com/5xiSB8c.jpeg
能不能有料點?都是雜魚
還想唬爛沒設專戶
※ 編輯: LimYoHwan (36.228.236.223 臺灣), 10/10/2025 11:44:25
噓 windom: 照你邏輯喔 台灣的法院法律都沒有用了啦
123.110.32.89 10/10 11:44
殺人放火也是為它好的對吧?58F 123.110.32.89 台灣 10/10 11:44
供三小 我客觀寫出檢察官依什麼法條起訴
我講的是事實
※ 編輯: LimYoHwan (36.228.236.223 臺灣), 10/10/2025 11:45:14
推 treeeasy: 就是威京集團210萬給民眾黨的人頭政治獻金,關柯屁事XD59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45
推 metam: 朱亞虎認用7人頭捐210萬政治獻金
by苓傳媒61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45
拿政治獻金犯法?
https://i.imgur.com/KzeJWSi.jpeg
※ 編輯: LimYoHwan (36.228.236.223 臺灣), 10/10/2025 11:46:27
推 treeeasy: 自己都知道政治獻金,要洗成賄款要證明期約跟對價,都沒有,是在講個鬼賄款XD63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47
※ 編輯: LimYoHwan (36.228.236.223 臺灣), 10/10/2025 11:48:03
→ timeriver235: 藍白畜真有趣 給民眾黨但是還要特地告知李文宗65F 49.218.229.172 台灣 10/10 11:48
→ treeeasy: 一點邏輯都沒有,鬼打牆式回應XD67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48
推 metam: 那7個人的匯款時間還比中樂透低68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48
→ timeriver235: 請問李文宗在民眾黨那個職位阿69F 49.218.229.172 台灣 10/10 11:48
噓 aka88: 好棒, 檢察官求刑28年 你比檢察官懂法70F 61.227.11.52 台灣 10/10 11:48
→ metam: 一個小時內 7個人一起完成 超厲害71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48
→ aka88: 下幹腦死菜花草 低能腦死大成功72F 61.227.11.52 台灣 10/10 11:49
→ metam: 都說人頭了 還在人頭可不可以73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49
對啊,你要辦,但要拿出證據
檢方主張與市府處分有對價,因此走貪污路線;是否成立要看法庭對「對價」與證據鏈的
判斷。
青鳥可以拿出有料的反駁嗎?
※ 編輯: LimYoHwan (36.228.236.223 臺灣), 10/10/2025 11:50:49
→ metam: 那阿北怎麼沒請你當律師阿74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49
有點常識的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只有南部低端番仔青鳥,沒知識沒常識
無法客觀判斷對錯
推 treeeasy: 他隨便亂給簡訊,給了好幾個人好嗎?亂傳簡訊就是期約?笑了。
所以北檢在庭上被洗臉呀,起訴判無罪很多歐XD75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49
※ 編輯: LimYoHwan (36.228.236.223 臺灣), 10/10/2025 11:51:56
噓 aka88: 菜花阿北HIV全身潰爛大成功79F 61.227.11.52 台灣 10/10 11:52
推 metam: 你看講輸 無法反駁了阿 網路上硬ㄠ80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52
講輸硬凹? 有本事開一篇出來反駁
只敢在下面推廢文?秀下限
※ 編輯: LimYoHwan (36.228.236.223 臺灣), 10/10/2025 11:53:44
→ metam: 邪教主都知道 請律師不能請你們
律師牌先拿出來看一下???81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52
推 treeeasy: 就威京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七個員工人頭一點都不難吧,關柯屁事,亂傳給李文宗簡訊當期約證據,難怪法庭上被洗臉。83F 118.169.77.35 台灣 10/10 11:53
→ reynsue: 北部低端草又出來了86F 218.173.18.186 台灣 10/10 11:53
→ metam: 律師牌先拿出來背書R 不用在那邊丟臉
馬上會有同業的來打臉 不是低端草無能狂吠87F 114.39.125.130 台灣 10/10 11:54
噓 aka88: 喜憨兒菜花草已腦死植物人 勿嘴89F 61.227.11.52 台灣 10/10 1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