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irman (跟風向對幹克什米爾居民s)
標題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時間 Fri Oct 10 19:33:22 2025


※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目前看來蔣說的沒錯
: 北市府還真的可以直接解約收回土地的
: 根據北市府與新壽公司簽訂地上權契約規定
: 4.2.1
: 乙方(新壽)與他法人合併後由存續法人繼受本契約各項權利義務,需要先經甲方(市府)
: 同意。
: 目前看來當初地上權合約裡面
: 有規定若乙方被收購或是合併
: 契約的相關繼承要甲方同意才有效
: 不過這個大概會打官司拖好幾年
: 這塊地會被凍結在那裡
: 而且北市可能需要退回原來的地上權租金
: 依照目前最痛的方式
: 就是北市不給你2027使照
: 反正你也不可能蓋完 強制回收回土地地上權
: 當初北市要給你40億你不要 唉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2 Pro


剛剛查了一下

企業併購法

第24條

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新設之公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繼續中之訴訟、非訟、仲裁及其他程序,由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之當事人地位。



嚴格來說,我能理解

契約4.2.1那一條

大概是為了防止得標廠商利用紙上公司或另立新公司等手法

規避契約義務,才有這條款


所以當新光合併,基於企業併購法第24條主張其權利時

政府能不能基於自身其他利益
(例如想把地給輝達)

而非其他公共利益
(防止廠商詐欺)

而不同意新光的要求

我想這很有打官司的空間




而一旦打官司

T17,  T18就會被長期凍結

最壞可能打個幾年甚至十幾年官司

顯然也達不到想「立刻」讓給輝達的目的

而台北市法務局的人員對這塊評估是不是很精準嘛……

如果台北市法務局說這樣搞很ok沒問題的話

我建議蔣萬安再找民間法律事務所問問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79 (臺灣)
※ 作者: shirman 2025-10-10 19:33:22
※ 文章代碼(AID): #1ewEy5qX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0096005.A.D21.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19:33 shirman
peter080808: 反正他2027也拿不到建築使照 100%違1F 42.70.148.189 台灣 10/10 19:34

那人家合併,市府趁機解約

是不是反而幫人家解套呢?

gamania10000: 萬安自己就是律師好嗎3F 123.193.232.17 台灣 10/10 19:34

呃……我是不太相信政客的人設啦

peter080808: 只要到2027 你沒拿到使照 一樣地上權被收回來4F 42.70.148.189 台灣 10/10 19:35
takase: 萬安公子會不會是接到內線消息?6F 125.230.111.185 台灣 10/10 19:35
pippenjr: 市府不同意的理由是什麼?敢寫出來嗎 笑7F 162.120.248.84 美國 10/10 19:36

「想把地給輝達」這肯定是不過關的啦

看新聞大概是想主打「新光不積極履行契約」

意指它目前還沒動工的部分

但這種事能不能拿來當解約理由……

我覺得要是過關的話,以後會被政府拿來當成催進度的帝王案例

法院可能也會再想想

pippenjr: 死8F 162.120.248.84 美國 10/10 19:36
takase: 要不然很難解釋最近態度上的豹變9F 125.230.111.185 台灣 10/10 19:36
omanorboyo: 不同意的理由 就是在新壽時完全沒動工10F 111.251.134.58 台灣 10/10 19:36
quid1121: 新壽當初積極開發 萬安市長不就沒理由11F 36.239.126.1 台灣 10/10 19:37


同上

quid1121: 收回 放3年不動工 還想要140億預期收益?傻了嗎?
還想把萬安市長吃夠夠 有夠難看12F 36.239.126.1 台灣 10/10 19:37
foolfighter: 敗訴就造謠賴清德操控司法啊
白藍賤種最吃這一套15F 101.12.130.203 台灣 10/10 19:38
homeaki: 新壽在壽險業愛打官司出名的,官司有得17F 61.62.207.58 台灣 10/10 19:40
banmi: 我研判不會走到這一步啦,真打了官司,大概新18F 59.126.23.97 台灣 10/10 19:40
homeaki: 打,Nvd是商人 講求效率跟利潤,這種地才不會碰的19F 61.62.207.58 台灣 10/10 19:40
banmi: 壽跟蔣市府就雙敗,輝達真的到高雄,民進黨就賺到了,而且以後藍白要怎麼再合??21F 59.126.23.97 台灣 10/10 19:40
homeaki: 新壽在壽險業愛打官司出名的,官司有得 打,Nv是商人 講求效率跟利潤,這種地才不會碰的23F 61.62.207.58 台灣 10/10 19:42
roleset: 我猜只是在威嚇而已,但新壽如果沒妥協的話,NV真的可以找別塊地了26F 61.230.102.24 台灣 10/10 19:42

所以就只是逼新光接受40億解約的手段而已

當然新光也可能因此就範啦

但如果官司有一定勝率

新光牙起來怎麼辦?


dhccc: 政府為了就是為了公共利益而不同意啊,你土地擺爛三年,損害公共利益!28F 114.38.75.191 台灣 10/10 19:43

同上
※ 編輯: shirman (49.216.16.79 臺灣), 10/10/2025 19:50:06
dhccc: MV 台北找地還有兩腹案啦30F 114.38.75.191 台灣 10/10 19:44
banmi: 如果NV中意其他的,蔣市府需要這麼強硬??31F 59.126.23.97 台灣 10/10 19:48
dos01: 我這樣說啦 官司打下去 十幾年的時間
跟蔣有關係嗎? 就是拉坨屎給後面的人擦屁股這垃圾真的滿腦子政治計算
八成是知道NV確定要去其他地方了 所以演這種醜惡又劣質的爛戲 好把責任推給新壽
藍白就是一樣爛的廢物
一個個只會拉屎給後面的人擦 白的雜種搞出這種圖利西瓜的約 藍的又回過頭來亂搞32F 210.209.164.247 台灣 10/10 19:49
cloudyst: 所以樓上想怎樣 可以說說看嗎?或是只要有得罵就好40F 42.70.19.209 台灣 10/10 19:56
dos01: 我想怎樣? 廢物貪汙犯柯文哲一開始不要圖利新光集團 不就沒這麼多問題了?
從政不要犯法去貪汙圖利 這是作為人最基本的標準 這樣說有很難懂嗎?42F 210.209.164.247 台灣 10/10 19:58
kira925: 就 拖到2027解約屁事沒有
你硬要打這個官司反而要拖很久了46F 61.231.79.123 台灣 10/10 20:03
quid1121: dos大的推論有可能喔~48F 36.239.126.1 台灣 10/10 20:07
ltmps: 有備案才敢給新光壓力,不認為真會走向訴49F 111.82.112.160 台灣 10/10 20:09
jachan: 如果新光確定無法完成合約,蔣的做法,反正讓新壽解套51F 27.242.7.144 台灣 10/10 20:10
foolfighter: 本來就炒地新光在拿翹53F 101.12.130.203 台灣 10/10 20:14
roleset: 柯真的是史上最爛台北市長,我還投他2次54F 61.230.102.24 台灣 10/10 20:15
saisai34: 用這招完的話 , 台北市府的信用度 顆顆以後招商企業都會考慮到這個問題55F 36.239.197.112 台灣 10/10 20:43

--
作者 shirman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