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板
Disp BBS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標題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時間
Fri Oct 10 21:44:53 2025
你引企併法很對
但結論錯
因為企併法是原則概括承受
但是
合約當時你簽的時候
自己主動讓北市府
可以在特定時間強姦你
(單方不同意權)
不過這招太早出了
到年底這段時間
人家新壽還可以留下來
沒人規定一定要全部合併消滅
不過那是人家合併的事
只要人家凹一下
你北市府一樣是要再移送柯文哲又圖利
※ 引述《shirman (跟風向對幹克什米爾居民s)》之銘言:
: ※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 目前看來蔣說的沒錯
: : 北市府還真的可以直接解約收回土地的
: : 根據北市府與新壽公司簽訂地上權契約規定
: : 4.2.1
: : 乙方(新壽)與他法人合併後由存續法人繼受本契約各項權利義務,需要先經甲方(市
: 府)
: : 同意。
: : 目前看來當初地上權合約裡面
: : 有規定若乙方被收購或是合併
: : 契約的相關繼承要甲方同意才有效
: : 不過這個大概會打官司拖好幾年
: : 這塊地會被凍結在那裡
: : 而且北市可能需要退回原來的地上權租金
: : 依照目前最痛的方式
: : 就是北市不給你2027使照
: : 反正你也不可能蓋完 強制回收回土地地上權
: : 當初北市要給你40億你不要 唉
: :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2 Pro
: 剛剛查了一下
: 企業併購法
: 第24條
: 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新設之公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繼續
: 中之訴訟、非訟、仲裁及其他程序,由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之當事人地位。
: 嚴格來說,我能理解
: 契約4.2.1那一條
: 大概是為了防止得標廠商利用紙上公司或另立新公司等手法
: 規避契約義務,才有這條款
: 所以當新光合併,基於企業併購法第24條主張其權利時
: 政府能不能基於自身其他利益
: (例如想把地給輝達)
: 而非其他公共利益
: (防止廠商詐欺)
: 而不同意新光的要求
: 我想這很有打官司的空間
: 而一旦打官司
: T17, T18就會被長期凍結
: 最壞可能打個幾年甚至十幾年官司
: 顯然也達不到想「立刻」讓給輝達的目的
: 而台北市法務局的人員對這塊評估是不是很精準嘛……
: 如果台北市法務局說這樣搞很ok沒問題的話
: 我建議蔣萬安再找民間法律事務所問問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45.54 (臺灣)
※ 作者:
mynewid
2025-10-10 21:44:53
※ 文章代碼(AID): #1ewGtNA4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0103895.A.284.html
※ 同主題文章: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18:52
nogood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18:58
peter080808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19:07
Phoenix723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19:13
omanorboyo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19:33
shirman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19:35
cutbear123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19:41
kolod546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20:30
laptic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21:44
mynewid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10-10 21:46
datow1002
推
pippenjr
: 就草包加白癡啊
1F 162.120.248.118 美國 10/10 21:45
推
hosen
: 人家動手是講策略的
不是青鳥草包可以理解的
2F 106.1.124.189 台灣 10/10 21:46
推
gogen
: 覺得至少會官司拖幾年
就算最後台北市政府贏
輝達也不可能等這麼久
4F 49.217.133.184 台灣 10/10 21:46
推
foolfighter
: 智障雜種
7F 101.12.130.203 台灣 10/10 21:49
推
seraphimm
: 新就告下去啊,看死的是誰
訴訟期間,誰都不准動,爽死了
8F 110.28.18.186 台灣 10/10 21:50
推
kenyun
: 蔣萬安就大臉巨嬰而已
會堅持士北科是因為當初喊下去面子問題
正常政治人物去找另一個標的橋就完事了
啊對了 是因為輝達改找中央 蔣才沒面子
10F 114.137.219.10 台灣 10/10 21:52
噓
seraphimm
: 根本故意的,那麼多未婚女不要,偏偏要
一個嫁人的,噗
14F 110.28.18.186 台灣 10/10 21:54
推
kenyun
: 我猜蔣會用中共手段 就全政府部門都去搞
新光 查衛生 查公安 查出勤 查稅務
讓人家公司不能做事 都配合你查水表
16F 114.137.219.10 台灣 10/10 22:02
→
walter741225
: 四川想低調 但萬安忍不住了
19F 122.116.59.4 台灣 10/10 23:16
推
MyDice
: 萬安公子才不敢全部門搞新壽 畢竟人家是大
財團 他現在就嘴砲一下罷了 風頭過去就孬
了
當NV台灣沒有法務 萬安這付鳥樣 T12/17/18
都沒戲
20F 73.15.208.152 美國 10/10 23:21
--
作者 mynewid 的最新發文:
+8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 - HatePolitics 板
作者:
mynewid
101.12.145.54
(台灣)
2025-10-10 21:44:53
24F 9推 1噓
+8
Re: [新聞] 李四川證實 新壽開價近140億要北市府買回T17、T18 - Gossiping 板
作者:
mynewid
49.216.19.113
(台灣)
2025-10-10 15:52:24
11F 8推
+16
Re: [爆卦] 苗栗殺人犯邱明治(判決) - Gossiping 板
作者:
mynewid
101.10.78.163
(台灣)
2025-10-02 23:49:00
38F 17推 1噓
+4
- Gossiping 板
作者:
mynewid
49.216.40.223
(台灣)
2025-09-16 07:07:18
52F 7推 3噓
+5
- Gossiping 板
作者:
mynewid
101.10.159.192
(台灣)
2025-07-02 19:54:28
12F 5推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