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gT (星星知我心)
標題 Re: [討論] 新壽看樣子是完全得罪北市府了
時間 Sun Oct 12 02:34:34 2025


其實這個案子北市接下來的處理邏輯很簡單:
這是一個附有終止條件的地上權契約,新壽為消滅公司,未經北市府同意,地上權不得移轉,新壽消滅視為地上權存續期間屆滿。在此塗銷登記情勢已客觀明確之情況,北市府自得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45條第1項向地政機關申請逕行塗銷新壽地上權登記即可,根本不用先上民事法院訴訟。

至於一直說合約怎會大於公司法第75條的,顯然是誤解繼受的不會只有權利,相對的也有義務。合併公司繼受的這份地上權約定債權契約,條件就是新壽消滅未經同意地上權終止,在二者彼此公司合併消滅瞬間,地上權就已屆期,存續期間屆滿,北市請地政逕行塗銷即可。

台新壽不服?先來場行政訴訟,告贏了再說!

選我選我,啾咪。


※ 引述《autorad (逆轉勝)》之銘言:
: ※ 引述《enlong777 (新手上路)》之銘言:
: : 什麼都沒蓋 想要買空賣空 拿空氣跟北市府喊價
: : 結果被北市府找到合約漏洞 直接玩死你
: : 現在要被解約 還拿不回保證金
: : 我記得版上青鳥都支持合約精神吧
: : 一切照法規來
: : 所以新壽如果真的踩線被弄 想必各位應該也沒啥意見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110.
: 如果北市府解約這招有用的話,為什麼會搞到MOU過期失效還無法擺平呢?
: 難道幾個月來都沒人去看合約?
: 因為現在只是在市街扠腰大罵x你老妹,故意要顯得很威風,但其實沒用。
: 為什麼沒用?
: ,新光人壽和台新人壽這兩間公司在7月25日開「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定兩家公
: 司合併,台新壽存續,新壽消滅,可是存續公司改名叫新光人壽。合併基準日訂在明年一
: 月一日。
: 但兩家公司的母公司新光金和台新金已經在7月24日合併,叫「台新新光金控」,是這兩
: 家公司的唯一股東。
: 首先,合併基準日後才會發生新壽消滅,那之前北市府的合約終止權還沒發生,現在就只
: 能空喊。
: 其次,新壽和台新壽這兩家都是同一個金控百分之百持股的公司,今天狠起來再開個董事
: 會,重新決議合併後台新壽消滅,新壽存續,可不可以?
: 計畫要重寫,換股比例要重算,作業很麻煩,金管會那邊要撤回再送新案,但做得到。
: 新壽存續,那北市府就沒皮條了。
: 就算合併計畫不變,明年新壽消滅了,北市府也終止合約,土地就收回了嗎?
: 土地已經設定新壽是地上權人了喔,不動產物權在合併發生的時候就自動被「台新壽改名
: 為新壽的」公司繼受了。北市府不是說把合約終止地上權就會自動不見了,北市府如果拿
: 不到合併公司的同意,就要取得法院執行名義才能塗銷地上權。塗銷之後,才能給輝達設
: 定地上權。
: 所以不是什麼新壽會去申請假扣押假處分,是北市府要主動提告請求返還土地地並塗銷地
: 上權,拿到勝訴確定判決才能執行。這樣最快最快也要兩三年,慢的話再多兩倍時間也不
: 奇怪。
: 所以這個案子就是只能用談的,不能用告的,北市府講那些只無謂的放話,人家的法務也
: 都是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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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ogT 2025-10-12 02:34:34
※ 文章代碼(AID): #1ewgCxAq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0207675.A.2B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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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新壽看樣子是完全得罪北市府了
10-12 02:34 DogT
DustToDust: 誰跟你說要告贏的1F 122.118.144.63 台灣 10/12 02:35
art1: 北市府不同意就上法院慢慢說阿 XDDDDDDDDDDD2F 218.173.18.11 台灣 10/12 02:36
rahim03: 你到底在講什麼鬼東西 前面幾篇看一下好嗎?
繼受的是權利義務 所以地上權權利義務雙方都要繼承 然後在合約中約定要市府同意這樣已經違反公司法第75條 如果該條是強制規定 自然有問題
要規避第75條 約定方式要寫如果合併 可以終止契約啊 現在根本沒看到有這條約定3F 36.237.199.234 台灣 10/12 02:44
iphone15: https://i.imgur.com/NZa5RJA.jpeg11F 27.53.147.92 台灣 10/12 02:46
[圖]
rahim03: 反而是市府講的4.2.1擺明違反75條不是?看死歌的我真的會笑死
現在市府講的根本不是他說的那樣 回去看新聞好嗎?12F 36.237.199.234 台灣 10/12 02:47
iphone15: 原po的主張跟以上鄉民意見相同  但還有金融併購法的問題16F 27.53.147.92 台灣 10/12 02:48
scratch01: 笑死卡提諾法學院的程度18F 36.232.5.244 台灣 10/12 05:36
vig077: 阿比都只能當新壽的狗 你蔣寶寶又算那根19F 1.34.181.77 台灣 10/12 06:37
k798976869: 阿北是新光的狗 可是新光已經被台新用門神吞了 所有阿北已經到自由了 不用再當狗惹 科科21F 49.217.136.57 台灣 10/12 06:42
picapoya: 就算你說的都對好了,北市府有北市府的見解,新壽也有自己的見解,誰講的為準?上法院慢慢說吧,最後還不是要打官司,笑死24F 27.240.56.219 台灣 10/12 07:51
pacino: 綠畜分不清公司法和合約的差別
綠畜只想nv不要設在北市28F 111.249.68.193 台灣 10/12 08:52
art1: pacino 連合約不能凌駕法律的常識都沒 XDDDD30F 218.173.18.11 台灣 10/1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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