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nakei14702 (阿中是我們的神)
標題 [討論] 國民黨執政時期檢察官串改關鍵證據會?
時間 Fri Oct 31 13:22:05 2025


我看青鳥們好像對民主的防線

檢查官串改證人關鍵證據完全不在意

不知違法變成明知違法

直接獲得圖利罪的獲罪要件

這麼恐怖的事

跟栽贓你一把槍差不多

好奇如果現在是馬九執政時期發生這種事

會如何啊?

會這麼無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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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79.225 (臺灣)
※ 作者: snakei14702 2025-10-31 13:22:05
※ 文章代碼(AID): #1f14T_Pa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1888127.A.664.html
abc1332002: 竄,你連這個字的音都錯,先去讀書,提升水平,再來跟人家討論政治好不好。馬英九時期檢查總長直接監聽立委然後跟馬英九報告欸。1F 61.228.96.43 台灣 10/31 13:26
v40316: 一樓示範無視5F 118.231.192.179 台灣 10/31 13:27
yakan: 越方如 紅火案6F 106.104.73.19 台灣 10/31 13:29
abc1332002: 我不是無視,而是你們不是法律專業,這不是翻供也不是竄改,而是人民對法律理解有誤。不過連竄字都不會寫,還要你們懂法律真的太難了。
明知違法的要件只要說不知道違法就可以不滿足,大家是把檢察官法官當白癡嗎?7F 61.228.96.43 台灣 10/31 13:29
sunday0913: 白色恐怖已經過去 綠圾恐怖正在發
14F 101.10.57.240 台灣 10/31 13:31
v40316: 不是翻供不就是檢察官捏造?怎麼並存?
錄音是不知違法,筆錄變明知違法,圖利要件get16F 118.231.192.179 台灣 10/31 13:31
abc1332002: 樓上也是標準的連白色恐怖是什麼定義都不懂,在那邊跟人家講綠色恐怖。前後矛盾還不自知。19F 61.228.96.43 台灣 10/31 13:32
sunday0913: 不能講喔 我怕怕 不要抓我www22F 101.10.57.240 台灣 10/31 13:33
abc1332002: 所以就說v大你不懂嘛,不懂法律就乖乖閉嘴,一直大放厥詞就是很好笑而已。拜託,藍白多少法律人,去問一下那些適格的法律人讓他解釋給你聽好嗎,不要只聽黃國昌的卡提諾法學就出來跟人家討論法律,笑死人。
奇怪,你當然可以講啊,阿你講話大錯特錯我不能噴喔,笑死人。什麼都不懂,整天滿嘴獨裁、綠色恐怖XD23F 61.228.96.43 台灣 10/31 13:34
turndown4wat: 現在是萊爾的東廠32F 223.136.73.244 台灣 10/31 13:37
dritcritx: 可以講啊  只是講的跟智障一樣會被噴死33F 1.163.2.237 台灣 10/31 13:38
abc1332002: 殺人罪的要件有故意,阿我今天拿刀捅人家肚子,說一句我不是故意的,我沒有要殺他,我只是要給他一個教訓。阿這就叫沒有故意,法官就不能判殺人罪喔?你要不要聽聽看你在說什麼。34F 61.228.96.43 台灣 10/3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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