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masakiayu (ayumi)標題 Re: [討論] 八卦版一直說詐騙判很輕,但立法院呢?時間 Thu Nov 6 12:01:35 2025
※ 引述《vava5566 (開心)》之銘言:
: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 之前修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
: 結果法官還是都判最低刑度
: 要修地板阿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對車手就很有嚇阻的力道了
: 但難免有些人真的傻到不知道自己被騙,那種就要花很大精神去抽絲剝繭了
: 像是小資女阿,去上班,老闆說要薪轉戶,諸如此類的
: 總之不是那麼容易的 除非塔綠班願意追本溯源抓詐騙
: 往上追,但他們都故意不往上抓,在車手階段結案
: 這明顯就是護航詐騙中上層了 很令人不恥 這就是我不支持塔綠班的原因
: 怎麼政府可以帶頭護航呢?
有友人在PTT轉述陳梅慧生前的言論
她就有提到很多詐騙犯罪者
都是弱弱相殘
本身也是社會底層弱勢族群
不論是自己主動願意,還被人騙去搞詐騙
拿的還是低薪高工時
所以一刀切直接對他們拉高刑期是沒有太大意義的
也嚇阻不了甚麼事情
因為
在他們認知裡面,本來就沒有法條存在
且關三年而已,出來也是社會底層找不到工作
回頭幹詐騙也沒啥了不起
更別提,關三年還可以假釋,那就一年半就出來了
有甚麼意義?
所以拉高刑期的重點是
如果以修法論
那就是必須要大幅加高主謀與高層的刑期
關他個十幾年
務必讓他們出來也跟不上環境與技術
地板也被人吃光
而操作上
就是要像陳小姐一樣
有本事掌握他們的金流
徹底讓他們變窮鬼
否則關個十年出來還是五十億身家
這誘惑,我自己都怕把握不住
更別提犯罪份子了
最後就是要有明確的控制法官量刑的標準
立法只能一刀切
會有弱弱相殘問題與比例原則問題
更現實的是,監獄也沒有這麼多可以塞人
所以重點就是抓大放小
大的給他死,小的就只能略施薄懲
所以必須要回歸司法院的統一見解
強制要求法官依循
這樣判決才會統一性的拉高刑度
就算法官被收買好了
除非他能把主謀搞成車手,或者是直接無罪
只要不能
那麼就是必須依循統一見解判決
否則,上級審就是會退回
我前篇建議
可以在統一見解裡面,認定,這些主謀高層都具有組織犯罪行為
現在詐騙是一年以上
組織犯罪是三年以上
合併執行就至少四年以上
雖然我自己覺得還太少
但至少是最低標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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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amasakiayu 2025-11-06 12:01:35
※ 文章代碼(AID): #1f31sYv5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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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八卦版一直說詐騙判很輕,但立法院呢?
11-06 12:01 hamasakiayu
→ sammoon: 那些首腦都是有錢人 台灣的風氣就是看到有錢的都叫大哥董仔 怎麼有人敢碰1F 49.218.229.58 台灣 11/06 12:04
推 lifefussing: 看看imb,詐騙主都民進黨好朋友,當然不會抓啊3F 223.139.147.182 台灣 11/06 12:14
→ baiya: 你合併執行算錯了 是詐一年 合併組織變1.1合併執行不是1+1 是比一大就可以 法官算法5F 122.118.3.244 台灣 11/06 12:22
推 cc1plus: 這到是真的,不過很多也是裝死
大部份都知道自己是做詐騙, 只是爛命一條少部份才是被利用當人頭7F 1.162.66.2 台灣 11/0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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