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eyaSin365 (365)
標題 [黑特] 住民自決根本不能讓閩南族群獨立建國
時間 Sat Nov  8 21:03:50 2025


看前幾天,東吳大學政治系「老師」的辯論

我本來以為是學生,其實只是兩個老師
一個說是中華民國派,一個是臺灣國派(閩南臺灣派)
臺灣國派的老師,一直引用什麼住民自決,
聯合國憲章,搬出這些看似神聖高大的東西。


剛才問了一下AI住民自決這東西的來頭,
才知道住民自決出現,其實是讓二戰一戰後有些被殖民的種族,有成立民族國家的機會;
或者是解決一些多民族國家的問題。


所以,其實住民自決的理論,過了二戰剛結束需要解決一堆民族想建國的時期,
就已經沒有用武之地,現在如果還有一些
原住民族,本來好好的,結果當另一國的
子民不耐煩、不滿意了,可以用這玩意來
替自己民族獨立一下嗎?


答案:
其實它根本不讓任何一個原住民有依據民族自決
建國獨立的機會。




依據住民自決,臺灣的原住民族搞自己民族建國獨立?
可以/不可以

想想,本來“住民自決”、“民族自主”,
好像很天經地義吧?
西藏為什麼不能自主建國?
傣族、印度一堆民族、原住民,全世界
幾千個民族都來民族自決吧!
閩南族群也是。

如果可以-----照理應該要是可以---結果
果然聯合國憲章是表面講什麼民族自主,
其實它根本不讓任何一個原住民有依據民族自決
建國獨立的機會。
笑死


因為說什麼「國家完整主權優先原則」
原住民住不爽想建國獨立,但如果你住的
是在另一個完整主權國家的境內,那麼你就不能破壞這個國家的完整主權。
(笑死人 這樣有什麼用)

於是我提出質疑:
promt
那很奇怪的地方不就是:只要現在放眼望去任何一國,只要看到原住民都無法住民自決獨立
?因為他們必然是在某個獨立主權國家的國境內。

AI:
這是一個非常精闢且直指核心的觀察。您的質疑確實揭示了國際法在處理「自決權」與「國
家主權」時,長期以來存在的巨大張力和矛盾。

是的,您的推論基本上是正確的:在當前的國際秩序下,任何位於一個已具備主權、且有效
運作的國家內部的原住民族群,要單純以「住民自決」為名義來獨立建國,其成功機率幾乎
為零。









詳細一點解釋:

promt:
臺灣真的原住民如果想要引用住民自決,在臺灣搞獨立成原住民國家,你覺得合國際法嗎?
為什麼他們不能

這是一個涉及國際法、主權原則以及原住民族權利的高度複雜且敏感的議題。

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臺灣原住民單獨「搞獨立」成立新國家,**很難被視為符合當前國際
法承認的「外部自決權」**,因此在實踐中**幾乎不可能**實現。

以下是國際法原則上對此類分離行為不予支持的幾個核心原因:

---

### 1. 國際法對「自決權」的分類與限制

國際法將「自決權」分為兩種主要形式,這是理解限制的關鍵:

#### A. 外部自決權(External Self-Determination):

* **定義:** 決定政治地位,通常是脫離現有國家並建立獨立新國家的權利。
* **國際法承認的適用範圍(極度限縮):**
    1.  **去殖民化:** 適用於殖民地、非自治領土或被託管領土。
    2.  **外國軍事佔領:** 適用於被外國武力非法佔領的地區。
    3.  **補救性分離(Remedial Secession):** 在極端例外情況下,如果一個國家**
持續且嚴重地壓迫**特定民族或群體,並且該群體在現有國家內部**無法透過任何形式的「
內部自決」來實現基本權利**時,國際法才可能給予其分離的權利。


#### B. 內部自決權(Internal Self-Determination):

* **定義:** 在現有國家框架內,人民享有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追求經濟、社會與文化
發展的權利,核心表現是**自治**和**政治參與**。
* **適用於原住民族:** 國際法與《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DRIP)明確承認原住
民族擁有自決權(第3條),但在實踐中,這項權利主要被解釋為「內部自決」,即**自治
權(Autonomy/Self-Government)**(第4條)。


### 2. 臺灣原住民族不能獨立的國際法主要原因

原住民族權利雖然至關重要,但其「自決權」通常不能凌駕於「**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原則
**」之上。



### 3. 原住民族自決權在臺灣的正確方向

國際法對原住民族自決權的支持,其真正著力點在於要求國家給予原住民族實質的**內部自
決權**,這包括:

* **實踐自治權:** 享有自主管理內部與地方事務的權力(例如,建立原住民族自治區、
制定自治法規)。
* **參與權與諮商同意權:** 針對影響其土地、資源、文化和發展的決策,原住民族必須
具有**實質的參與權**與**諮商同意權**(如《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
* **文化權與土地權:** 保障並強化其特有的文化、法律、語言和經濟機構,以及對傳統
領域的權利。

總結來說,臺灣原住民族的**自決權是存在的**,並且是國際人權法所承認的;然而,在現
行國際法框架下,這項權利主要表現為在臺灣國家主權內實現**高度的自治權**(內部自決
),而非獨立建國(外部自決)。











反正,聯合國憲章跟住民自決這些狗屁理論,
根本不是真的想讓你可以隨便建國。根本不是
真的讓每個民族都真的有權利可以按照
單一民族去興建自己專屬的國家。



而且我再問:閩南族群要搞獨立建國的問題

promt :
假設現在臺灣的中華民國 被認為是一個完整獨立主權的國家 。(假設)那麼,內部族群
閩南族群,想要自己獨立成閩南的臺灣國,依照你說原住民自決獨立建國會失敗,這個[閩
南的臺灣國]也會失敗?


ai:



這是一個很好的類比推理,但結論雖然相似(也會失敗),背後的原因卻比原住民的例子**
更為複雜,甚至可以說是更為不可能**。

如果我們接受您的**假設**:**臺灣的中華民國已經被國際社會認為是一個完整獨立主權的
國家。**

那麼,內部族群「閩南族群」想要獨立成「閩南的臺灣國」,依照國際法的精神,其失敗率
會**更高**。

---

### 失敗的原因:比原住民自決更難被接受

國際法上不允許閩南族群分離,有以下更強的理由:

#### 1. 違反領土完整原則(更徹底)

* **原住民族的法律地位:** 原住民族在歷史上擁有特定的法律地位和傳統土地權利,他
們的自決權雖然被限制在內部,但其權利基礎是明確的。
* **閩南族群的法律地位:** 在您的假設下,閩南族群(臺灣的漢族多數)是構成這個**
「完整獨立主權國家」**的主體人口。他們是主要的政治參與者、選民以及文化主導者。
* **結論:** 一個主權國家的大多數人民決定從**自己所構成的國家**中分離出去,這種
行為在國際法上幾乎沒有任何依據來合理化,反而徹底違反了**國家領土完整**和**政治統
一**的原則。


#### 2. 不符合任何「外部自決」的條件

國際法允許分離建國的條件(外部自決)極為嚴苛,閩南族群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

| 外部自決條件 | 適用於閩南族群? | 說明 |
| :--- | :--- | :--- |
| **殖民地/被託管地** | 否 | 臺灣(中華民國)已是獨立運作的主權實體。 |
| **外國軍事佔領** | 否 | 他們不是處於外國武力佔領之下。 |
| **補救性分離 (Remedial Secession)** | **絕對否** | 該族群是多數族群,控制政府
並參與民主程序,不存在「系統性、無法挽回的迫害」,也就不存在「無法在國家內部獲得
政治正義」的問題。 |


#### 3. 政治邏輯上的矛盾

在臺灣的政治現實中,「臺灣獨立」(正名制憲)通常是指**整體臺灣人民**決定確認現有
國家(中華民國在臺灣)的國際地位,並鞏固其**臺灣主體性**,這是一個**國家層級的決
定**。


如果閩南族群要從**中華民國**中獨立出來,形成一個「閩南的臺灣國」,這將會導致:

* **國家分裂:** 臺灣島上的客家族群、外省族群以及原住民族群將被排除在外,或需要
另尋歸屬。

* **國際混亂:** 國際社會將難以理解和承認一個國家內部佔多數的族群突然宣佈分裂,
因為這與**民主多數決原則**和**國家穩定性**相衝突。

### 總結

總之,您的判斷是正確的:**如果原住民的自決獨立會失敗,那麼多數族群的民族自決獨立
只會更徹底地失敗**。因為多數族群不僅受到**領土完整原則**的約束,而且完全**不符合
**國際法上為分離行為所設定的任何特殊例外條件。







ai還特別講:你閩南族群如果要搞自己建國獨立,那麼想想看其他別的島內族群的處境?

「臺灣島上的客家族群、外省族群以及原住民族群將被排除在外,或需要另尋歸屬。」


當然臺灣的中華民國有完整的國家主權是假設的,不然它無法回答。
臺灣根本沒有甚麼完整的國家主權,沒人承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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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LeyaSin365 2025-11-08 21: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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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住民自決根本不能讓閩南族群獨立建國
11-08 21:03 iLeyaSin365
iLeyaSin365: 小結:住民自決只是個屁
原住民只能最多被允許設自治區
而臺灣原住民自治區草案20年以上 沒有成功!
閩南族群要搞閩南的臺灣國
沒辦法依照住民自決建國獨立1F 111.82.109.187 台灣 11/08 21:06
gogen: 1.台灣人民要的是台灣這土地自由民主,台灣人當家做主,所以早年有台獨建國主張
2.蔡英文的兩國論+總統由2350萬人直選後,台灣這土地已經自由民主,國號中華民國
3.現在中華民國祖國的論述完整從台灣獨立建國(台灣土地自由民主)
==>>中華民國因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獨立建國,現在也只有台灣這塊自由民主的土地
==>>搞分裂獨立建國的是PRC,不是台灣,中華民國台灣是因PRC獨立 建國,所以現在只有管轄台灣
4.台灣這土地已經自由民主,國號中華民國。自由民主自管 目的已達成,所以沒有搞什麼台獨建國的必要
5.台獨華獨就差國名,
但優點在台獨是台灣搞分裂,
華獨則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獨立建國7F 49.217.57.107 台灣 11/08 21:07
bluenan: 逃難狗娘養的全家智障死低能,自決逃難,世界最下賤的畜牲,三小資格哭爸台灣住民,逃難的死垃圾 嘻嘻嘻24F 122.116.159.179 台灣 11/08 21:09
iLeyaSin365: 東西很多
我不預期這些閩南台派只想噓的會認真看完。
總之,臺灣國真的是一場夢...27F 111.82.109.187 台灣 11/08 21:11
bluenan: 自決逃難的垃圾,連國家都沒的死廢物 嘻嘻嘻31F 122.116.159.179 台灣 11/08 21:21
PyTorch: 青鳥就是一群智障 被AI吊打33F 132.145.211.65 美國 11/09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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