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Re: [討論] 有人跟我一樣支持黃捷選市長的嗎
時間 Sun Dec  7 11:46:15 2025


※ 引述《danny2451 (danny2451)》之銘言:
: 林岱樺倒了 賴瑞隆看起來也不行了
: 許智傑邱議瑩都不強 又有一堆黑歷史
: 根本投不下去
: 有人跟我一樣支持黃捷選市長的嗎?
: 年輕 會做事 長得正又可愛
: 黃捷黃捷得第一

前提是民進黨要能接受泛綠的「黨外人士」

但就目前的狀況來看,要說會接受一個曾與自己在統獨立場上完全不同的政黨人士,代表
整個派系出戰市長選舉,總覺得機率很低



且就黃捷受到的「保護」來說,也和其他民進黨人士不相等(法院也會判處侮辱她的人「
無罪」)

例如: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一四年度易字第六六四號刑事判決

公訴意旨:

被告林XX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十五時二十八分許,在新
北市……居所,連結網路登入社群網站Facebook(下稱臉書),而在告訴人即立法委員黃
捷刊登之「今天我和李柏毅拚博未來委員率隊內政委員會到高雄港,關心高雄港務警察總
隊,也登上雲林艦,感謝剛從南沙太平島回來、完成南援八號演練任務的海巡艦隊。除了
第一線了解港務警察及海巡人員的人力、勤務及設備所需,我也強調,港區任務多重且繁
重,大家在前線打拚,我一定會大力爭取並支持守護海疆、守護港區安全的隊員們!內政
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海巡署艦隊分署」貼文(四千一百九十五人按讚,二十七人
留言,六十二人分享,下稱告訴人貼文)下緣,使用名稱「林XX」之帳戶留言:「操妳
涎媽黃捷、警消人事條例從首擋到尾、有臉去這些權關、幹妳老母!」等文字(下稱本案
留言),公然侮辱告訴人,足以貶損其人格尊嚴,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經告訴人於同日
十五時五十四分,發現上情,委由服務處主任何翊軒報警處理,查悉上情,而被告則於一
一四年五月間某日,刪除上述留言。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公然侮辱罪嫌
等語。


判決結果:林XX無罪。



所以就算長相很好,又能怎樣呢?

民進黨務求的是「能做事」,至於事後是否有酬庸政治(滋生貪污弊病)的問題,不在他
們的考量範圍

縱使林岱樺、賴瑞隆或其他人都因故而不適合競選,也不一定能出位的

進而幻想可以先滅了吧!(等著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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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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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178 (馬來西亞)
※ 作者: laptic 2025-12-07 11:46:15
※ 文章代碼(AID): #1fDFYBvc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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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有人跟我一樣支持黃捷選市長的嗎?
12-07 11:46 laptic
YOLULIN1985: 她兩年前就入黨了好嗎1F 42.78.44.33 台灣 12/07 11:53
scott01: 長相漂亮又能幹 不是塔綠班的完美人選嗎2F 114.137.0.58 台灣 12/07 11:53
laptic: ... 以為還是新黨的 (?)4F 180.74.218.178 馬來西亞 12/07 11:55
※ 編輯: laptic (180.74.218.178 馬來西亞), 12/07/2025 11:55:46
siegfred: 黃本來是時代力量,被國昌排擠後退黨,維持無黨籍一陣子之後,加入民進黨
馬亞人你要評論台灣政治,先查一下比較5F 1.164.231.75 台灣 12/07 12:15
korsg: 笑死 又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9F 42.79.118.27 台灣 12/07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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