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orno78 (天晴)標題 [討論] 選舉結果也可以不副署、不執行嗎?時間 Sat Dec 13 10:32:46 2025
現在政壇好像出現一個新規則
只要不副署、不執行 就可以當作已生效的東西不存在
那
選舉結果也可以不副署、不執行嗎?
這種允許不副署、不執行 的法源什麼時候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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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13.156 (臺灣)
※ 作者: giorno78 2025-12-13 10:32:46
※ 文章代碼(AID): #1fFD1Gxk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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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5t6566556: 選舉結果跟副署有什麼關聯…?1F 111.83.198.62 台灣 12/13 10:33
→ Rrrxddd: ???2F 111.71.68.38 台灣 12/13 10:33
就選舉結果出來 不執行啊 原任續當
→ h5t6566556: 這哪國的律法?中共國?3F 111.83.198.62 台灣 12/13 10:34
噓 ketter: 拜託你念好法律再來 不然很搞笑4F 114.44.44.193 台灣 12/13 10:34
不就是新出爐的結果 不認嗎? 難道你覺得三讀通過的法律 可以不執行 不好笑嗎?
推 danny2451: 可以不承認啊 你奈我何 嘻嘻5F 58.115.149.98 台灣 12/13 10:34
→ h5t6566556: 選舉結果自然就產生了 不存在執行的問題啊6F 111.83.198.62 台灣 12/13 10:34
中選會可以不公告、不承認啊 不公告、不承認就沒有新任當選名單
行政院都可以不副署然後不執行了 不要挑戰民進黨無恥的下限
→ danny2451: 可以不承認啊8F 58.115.149.98 台灣 12/13 10:35
噓 h5t6566556: 中選會能副署嗎?XD先搞清楚誰才能副署好嗎XD9F 111.83.198.62 台灣 12/13 10:37
中選會只要不公告就好 玩得就是這麼下限
→ h5t6566556: 不副署哪裡違憲違法 老話一句可以去釋憲啊 之前不就有釋憲過了?11F 111.83.198.62 台灣 12/13 10:39
同理 就跟你玩釋憲啊 中選會不公告 就等你去釋憲
※ 編輯: giorno78 (61.228.113.156 臺灣), 12/13/2025 10:40:45
→ moon1991: 憲法增修條文直接寫了,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覆議不通過的結果,不需要解釋13F 1.170.107.34 台灣 12/13 10:40
推 spa41260: 按照傻鳥的邏輯可以不公告執行,不服就去打官司,申請釋憲15F 61.231.29.31 台灣 12/13 10:40
推 chu: 可以喔 不爽就去釋憲阿17F 42.73.174.130 台灣 12/13 10:41
→ h5t6566556: 你這個假設沒發生 所以不用釋憲啊XD18F 111.83.198.62 台灣 12/13 10:42
噓 Iamidiots: 那你去釋憲啊19F 123.205.29.237 台灣 12/13 10:43
→ h5t6566556: 中選會那個例子又沒發生 反觀不爽不副署的話 就去釋憲^ _ ^20F 111.83.198.62 台灣 12/13 10:43
推 spa41260: 其實有類似的事情發生,就是陸配當選,內政部直接取消她當選資格,所以kmt當選也可以直接取消他當選資格,不服就去打官司22F 61.231.29.31 台灣 12/13 10:44
噓 picapoya: 不要在那邊滑坡了啦,憲法有規定法令要經過行政院長副署才能執行,跟什麼選舉結果都沒有關係,覺得不合理就去釋憲啦,在那邊一直吵有屁用喔!27F 114.140.96.63 台灣 12/13 10:48
憲法裡沒有「才能執行」這四個字吧 你不要偷修憲啊
「必須副署」跟「才能執行」 是兩件事
※ 編輯: giorno78 (61.228.113.156 臺灣), 12/13/2025 10:50:49
→ moon1991: 請把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那出來看31F 1.170.107.34 台灣 12/13 10:49
→ picapoya: 陸配當選會被取消那個也是有法源依據的,就不能雙重國籍,本來就是違法,自始就是無效,取消一點問題都沒有,如果藍綠白當選人有雙重國籍,不放棄也是會被取消資格,什麼顏色都一樣好嗎?不要在那邊滑坡了,有疑問就去釋憲啊32F 114.140.96.63 台灣 12/13 10:50
→ moon1991: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38F 1.170.107.34 台灣 12/13 10:50
→ picapoya: 覆議跟副署又不衝突,接受該決議還是可以不副署不執行,這個前面有先例了,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去釋憲喔41F 114.140.96.63 台灣 12/13 10:52
推 gogen: 接受立法院立法的事實,跟不副署不衝突44F 49.217.113.149 台灣 12/13 10:54
不副署有前例!郝柏村昔拒副署蔣仲苓人令 吳思瑤:相信行政部門積極討論 立院藍白日前再擋下《財劃法》覆議案,傳出綠營擬採不副署、不執行反制。事實上,過去也曾發生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拒絕副署前總統李登輝任命蔣仲苓一級上將情事。對此,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吳思瑤今天(9日)表示,不管是不副署、不執行在憲法上都站得住腳,只是不副署可能創造新的憲政慣例,相信行政部門還在積極研議討論, ...
→ gogen: 副署類似背書,行政院長幹嘛要為爛法背書46F 49.217.113.149 台灣 12/13 10:58
→ moon1991: 如果法律上寫應即接受可以這樣解釋,那等同說這個規定是具文,不就什麼都沒接受,法治國依法行政就是這樣被架空,反正多數民意代表立的法我不副署就好,少數自己決定想怎麼做就怎麼做47F 1.170.107.34 台灣 12/1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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