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2379928 ()標題 Re: [討論] 認真討論 這樣民主真的有進步嗎時間 Tue Dec 16 00:50:00 2025
※ 引述《River79835 (鋭)》之銘言:
: 看起來雙方目前都無解
: 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 總統依法10日內公布
: 並於行政院附屬後生效
: 總統依法是要公布的
: 可是行政院沒有說一定要附屬
: 問題來了
: 行政院長是總統任命
: 如果總統都依法公布了
: 而行政院長不附屬
: 這個就有趣了
: 要嘛行政院長跟總統對著幹
: 要嘛行政院長跟總統串通 總統授意這樣幹的
: 這兩個都很奇怪吧?
: 走到這樣真的有比較民主嗎 大家討論一下吧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
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
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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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有學過法律,光看字面上都能理解意思。
你知道我把這個貼給網路上青鳥看,青鳥說什麼嗎? 看起來違憲沒錯,但是又沒有說不
接受決議的罰則是什麼,頂多行政院長下台負責呀!
總之青鳥的邏輯都很神奇。文字都寫得那麼明白了,應接受該決議。應接受是什麼,就是
不得拒絕的意思,代表強迫行政院長接受,管你今天行政院長要不要下台,反正法案應該
立刻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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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2379928 2025-12-16 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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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認真討論 這樣民主真的有進步嗎
12-16 00:50 a2379928
噓 pondaha: 你搞錯了,青鳥要的是台灣人民共和國,不是中華民國1F 39.10.57.13 台灣 12/16 00:51
推 omanorboyo: 你跟青鳥談邏輯 這動作本身就錯了3F 118.161.78.45 台灣 12/16 00:52
→ pondaha: 台灣人民共和國不需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懂?4F 39.10.57.13 台灣 12/16 00:52
→ boboking2: 癱瘓憲法法庭 法學天才 民主罪人6F 42.77.31.67 台灣 12/16 00:53
→ pondaha: 表面上跟你講憲法,心裡根本不屑你中華民國
表面跟你講民主,心裡想的是獨裁7F 39.10.57.13 台灣 12/16 00:53
→ kinmengon: 行政院長帶頭違憲,這真的很恐怖10F 27.51.129.120 台灣 12/16 00:54
→ boboking2: 藍白表面上不遵守憲法誒11F 42.77.31.67 台灣 12/16 00:54
→ pondaha: 不然怎麼會搞大罷免
搞納粹12F 39.10.57.13 台灣 12/16 00:54
→ kinmengon: 一個國家的最基本法 最高位階的耶14F 27.51.129.120 台灣 12/16 00:55
→ boboking2: 現在又說行政院長違憲 誰來判憲法又拿出來了喔
藍白聲請釋憲啊 不要再跳針了16F 42.77.31.67 台灣 12/16 00:55
→ zixiang: 笨蛋就算了,裡面擺明有人明明清楚,來跟你硬拗,最後叫你釋憲,不如賴皮正面對決憲法法庭這題不叫實在19F 223.140.168.207 台灣 12/16 00:56
→ zixiang: 比較實在23F 223.140.168.207 台灣 12/16 00:56
推 pondaha: 憲法寫得那麼清楚要釋什麼憲?24F 39.10.57.13 台灣 12/16 00:57
→ zixiang: 現在就是人選有問題嘛,如果賴皮覺得自己提的人選這麼好,為什麼不從這裡進攻,你還有正當性
大家對大法官從死刑解釋之後已經沒有人尊敬了25F 223.140.168.207 台灣 12/16 00:57
→ kinmengon: 接受該決議,這沒做。 跟現行犯正在做壞事現場被抓 顯而易見30F 27.51.129.120 台灣 12/16 00:57
→ Hitagi: 接受歸接受 附署歸附署 本來就不衝突32F 101.3.106.53 台灣 12/16 00:58
→ pondaha: 有夠無恥33F 39.10.57.13 台灣 12/16 00:58
→ boboking2: 管你尊不尊敬 憲法怎麼說就怎麼做34F 42.77.31.67 台灣 12/16 00:59
→ kinmengon: 接受了 法律就該執行了。 阿不然咧,還等附署咧35F 27.51.129.120 台灣 12/16 00:59
→ zixiang: 憲法就叫你接受或辭職啊37F 223.140.168.207 台灣 12/16 01:00
→ boboking2: 現在沒有釋憲當然是 各講各的38F 42.77.31.67 台灣 12/16 01:00
→ Hitagi: 接受了所以不用辭職 在職就可以不副署39F 101.3.106.53 台灣 12/16 01:00
→ baiya: 你的憲法跟我的憲法一樣嗎 釋憲拉40F 36.232.181.24 台灣 12/16 01:00
→ Hitagi: 如果今天所謂接受了就等於法律生效 藍白現在就不會那麼崩潰了41F 101.3.106.53 台灣 12/16 01:00
→ zixiang: 憲法37條也只有說要副署,又沒有說不副署就不生效44F 223.140.168.207 台灣 12/16 01:01
→ Hitagi: 他們自己都心知肚明行政院長不附署立法就是白搭46F 101.3.106.53 台灣 12/16 01:01
→ bruce2248: 也難怪會選出沒用的62席48F 61.230.197.157 台灣 12/16 01:02
→ kinmengon: 這根本不用釋憲了吧 就顯而易見 就違法啊
院長違法49F 27.51.129.120 台灣 12/16 01:02
→ baiya: 你大法官嗎 證明你是大法官 再來跟我講憲法52F 36.232.181.24 台灣 12/16 01:02
→ boboking2: 青鳥也說阿北要抓去關 小草也不聽啊
笑死53F 42.77.31.67 台灣 12/16 01:03
推 sismiku: 就憲法法庭被藍白搞爛掉了啦55F 118.231.152.104 台灣 12/16 01:07
→ yumika: 憲法法庭都是綠色大法官,黨還真有臉欸56F 49.216.44.160 台灣 12/16 01:24
→ boboking2: 藍白選上總統不就可以提名大法官了嗎要選上啊57F 36.238.204.187 台灣 12/16 01:26
→ bruce2248: 樓主還以為自己抓到浮木反擊 呵呵59F 61.230.197.157 台灣 12/16 01:39
噓 a1215000: 啊法條就不是寫覆議沒過就應該要副署或是法律自動生效啊
應即接受決議也可以單純解釋成不能再提覆議,但這也沒有說一定要副署啊,兩個制度平行存在不行嗎?60F 223.140.15.166 台灣 12/16 02:08
→ factotum: 他們是無恥的,只要黨贏得黨政就好了,所謂民主,什麼東西65F 111.250.110.53 台灣 12/16 02:17
推 iLeyaSin365: 你說的那就是閩南專屬的鑽漏洞小聰明思維啊67F 111.82.90.242 台灣 12/16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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