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tler5566 (鹿茸五六)
標題 [轉錄] Puma脆-高虹安案是立法院幫忙
時間 Tue Dec 16 14:05: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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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aShen threads

3.轉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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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案:原來是立法院幫忙】

簡單來說,
高虹安就是把助理當人頭,
詐領助理費。

高等法院對於詐領部分,
認為是偽造文書,
但最後卻說不構成詐領助理費。

我覺得非常疑惑,
剛剛看了高院的新聞稿,
結果理由是:

因為「立法院回覆高等法院」,
說「助理費本來就是立法委員的」,
所以「沒有貪污問題」。

高等法院說,好的,收到。

另外高等法院還說,
因為高虹安是第一次擔任立法委員,
所以對制度不熟悉,
沒有故意,是不小心的。

看來我刑法的書要改寫了。
陳玉珍也不用修法了,
以後只要立法院去法院作證,
說助理費都是立法委員的就好。

以前被判貪污的真的情何以堪。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原來立法院法制局的回覆,
就是促成法官判無罪的理由。

回想昨天新聞面對面,
https://youtu.be/7y-Fg7JNQ84?si=Cx7CX3733oA6tH5M
陳玉珍說她立這個
‘’助理費貪污費除罪化‘’的法律,
是因為立法院法制局告訴她這法條的歷史。

是不是立法院法制局的留言很大,
法院可以據此判無罪,
或是立一個自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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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10.115 (臺灣)
※ 作者: Antler5566 2025-12-16 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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